黎民伟的若干经历和评价——勘误与质疑(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美公司是黎民伟和布拉斯基合股的公司,不同于上海亚细亚影戏公司。前面已经论证了华美公司不是黎民伟与布拉斯基合股开办的,华美和上海亚细亚影戏公司没有甚么不同,都是布拉斯基独资开办的美国公司。《偷烧鸭》和《庄子试妻》都是他在香港投资及摄影的,都是由香港人扮演,产生于香港本土。何以后者是香港电影,而前者不是? 

  余慕云先生曾这样论述美国爱迪生公司在香港拍摄的「街景」短片:「虽然它们不是香港电影公司的出品,可是它们是在香港拍摄的,内容又是香港景物,可以把它们称为『香港电影』。」10基于同样道理,1909年拍摄的《偷烧鸭》当然是香港电影。它先于《庄子试妻》产生,当然也就是香港第一部影片!

(五)民新公司究竟有几个?有三个吗?11 

  《黎民伟:人·时代·电影》第168页上说:「民新旧有制片厂一在上海,一在香港,一在广州。」在中国/香港电影历史中,简称「民新」的电影公司有两个。一个是1923年7月14日在香港成立,名为民新制造影画片公司,另一个是1925年底在上海成立的民新影片公司。二者不仅名称不一,成立时间不一,股东也不同,前者是由黎民伟和黎海山、黎北海为主合股成立,后者是黎民伟和李应生合股。二者没有继承关系,上海民新也不是香港民新迁去的。至于广州,只是在1924年,香港民新制造影画片公司因得不到港英当局批地,遂租下广州西关「探花第」作拍摄场地,11月28日开拍长篇故事片《胭脂》,12月27日拍完、公映,便结束了。也就没有甚么「广州民新」之说。至于1930年联华成立时,香港根本没有甚么「民新」,只有黎北海和利希慎合作创办的香港影片公司,又何来「以黎北海为主要办事人的香港民新」?

(六)「上海民新强于制作,弱于发行,黎民伟吸取了这个教训,与身为戏院商发行商罗明佑合作,促成了联华的诞生」12。是这样吗? 

  黎民伟与李应生合办上海民新影片公司因亏损严重,导致两人分手,黎民伟已无独自经营能力。至于民新影片公司严重亏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是简单的「弱于发行」所致。1929年约在10月间,罗明佑从北京来上海和他商谈合作「复兴国片」大计,方使黎民伟命运发生转折。是罗明佑主动选择黎民伟,而非黎民伟主动选择罗明佑。

  罗明佑与黎民伟相识于1923年8月的北平,当时罗为真光影戏院老板。在罗帮助下黎拍摄了梅兰芳京剧片段。罗在平津等地以华北公司经营二十多家影院,从中痛感外国人垄断影院经营,以及国片质量低下,造成外国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侵略,从而萌生「改造国片」、「复兴国片」思想,并制定四点纲要、十大目标的计划。但罗明佑不熟悉制片业,当时上海是中国电影文化和制作中心,他在上海影界唯一朋友是黎民伟,遂成为他在制片方面最适宜的合作者。这是罗明佑到上海选择黎民伟的原因和目的。罗明佑到上海时,正是黎民伟处于困境之中,他们竟夕长谈,黎民伟虽然认为计划很好,但自己无力参加和推动这项改革,对未来没有信心。是夫人林楚楚看好这项计划,鼓励他参与13。罗、黎于11月初达成合作协定,12月以华北公司名义和民新公司合作拍摄《故都春梦》(孙瑜导演,罗明佑、朱石麟编剧)。黎民伟在1929年12月28日的日记中记载了他们由上海经青岛去北京,就是执行这个协定。1930年8月,以民新公司和华北公司为基础,由黎民伟出面邀请上海的大中华百合公司、上海影片公司、友联影片公司,经过商讨,各以不同方式加入联华。另有在上海经营印刷业的黄漪磋及黎北海的香港影片公司加入,正式组成联华影业制片印刷有限公司。在香港的集资招股,主要也是罗明佑的社会关系,得以有何东等诸多政经要人加入董事会。10月25日在香港成立总管理处,12月27日联华影业制片印刷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成立。

(七)黎民伟是联华影业公司的副总经理兼总厂厂长?14 

  他只是在联华后期及二战后担任过这样职务。联华影业公司从1930年年底成立到1936年8月罗、黎退出,其间,因时局和经济问题,几经收缩、分化和改组,人事变动和任免较大较快。无论怎样变动,黎民伟始终是联华制片一厂厂长,或第一分厂的制片主任(即原民新影片公司)。并非如《黎民伟:人·时代·电影》一书第50页所说:「1930年底联华成立,他退居幕后,任副总经理兼厂长。」1935年2月联华公司机构调整,上海设总厂,下设三个分厂。黎民伟职务有了变化。他在1935年2月18日的日记中说:「罗明佑来商联华各厂集中办法,并要求我负责任协理职,我力辞之,卒不获已。」又,1935年9月16日的日记中说:「发表伟就职,乃迁厂,徐家?三角地为总厂,一厂改为分厂。」15即是说黎民伟从1935年9月16日,即联华成立五年后才进入联华最高层任协理,并非副总经理。同时,他仍兼联华第一分厂制片主任,亦并非总厂制片主任16。战后的1947年,罗明佑想讨回联华在上海的产业,黎民伟在1947年8月21日的日记中说:「明佑授函委任『联华』总厂厂长及付国币一百五十万元为旅费。」这只是一个空衔,为的是让他有这样的「头衔」,便于在上海活动,他在上海奔波近一个月,无果而终。1947年9月12日,他在日记中说:「挂号函明佑辞『联华』协理及厂长职。」17前后不足一个月。从上述黎民伟日记的记载,他任联华影业公司高职是有时限的,一在联华后期,一在二战后,不是1930年底联华成立时,他就是联华公司的协理和总厂厂长。因此,对黎先生的历史功绩评估,亦应以历史时限为据,不能笼统地说他是「总厂负责人」,将联华的功绩都归于其名下。    

(八)影片《渔光曲》、《大路》是黎民伟(一厂)拍摄的吗?18

  联华影业公司于1930年底成立时,由北京的华北公司和上海的民新公司为基础,与大中华百合公司、上海影片公司和香港的香港影片公司等多家公司加入组成。罗明佑效法美国好莱坞独立制片人制度,保留各厂原有实体为相对独立的下属各制片厂,仅更改名称:民新公司改称联华制片一厂,大中华百合改称联华制片二厂,香港的香港影片公司改为联华制片三厂(即联华港厂),上海影片公司为联华制片四厂,对外则统称为联华影业公司。内部各厂制片相对独立,取材亦自行其事。因此,联华出品是以良莠不一、倾向不同为其特点,然而,都称为「联华出品」。不了解内情的人,会以为就是一个厂出的,事实上是联华内部各厂的分别产物。《渔光曲》、《大路》都是联华制片二厂1934年出品,与当时黎民伟主持的联华一厂没有关系。由于它们都冠以「联华出品」,有人就以黎氏为「总厂负责人之一」,而将这两部影片与其挂?。特别是《黎民伟:人·时代·电影》一书第82页的编排,将《渔光曲》剧照、蔡楚生签署的关于林楚楚转交《渔光曲》1935年奖状的函示,以及史东山、蔡楚生、孙瑜三位名导照片,加之联华一厂所出《香雪海》混编,第83页全部是一厂《神女》各种照片。这样对开编排两版的版面,将《渔光曲》混编在联华一厂出品之中,又未注明它是二厂所出,人们肯定认为它是黎民伟作品。难怪广州某些报纸将《渔光曲》说成是黎氏创作,就是这种编排方法失误所导引的必然。第87页上的《大路》剧照,也与黎民伟一厂出品《浪淘沙》、《小天使》混编,其所导引的结果,必然是同样结论。在长篇记录片《香港电影之父黎民伟》(DVD)中,插入联华二厂产品《大路》片段及《渔光曲》主题曲,观众必然认为是黎民伟的作品。但1934年黎氏尚未出任联华协理,这些影片与他无关。何况1933年后,罗、黎主动接受陈立夫的「中国电影新路线」的要求,向国民党文化政策靠拢。就在《渔光曲》、《大路》于1934年问世同时及以后,他们拍摄远离抗日救国热潮,宣扬传统道德的忠孝仁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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