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个角度看,建立法制秩序实际上也是资本主义发展本身的要求。资本主义发展的活力来源于自由竞争,并始终以自由竞争为最大特点,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理想目标,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总是充满活力。然而自由竞争难免带来混乱无序,那么为避免无序竞争,就需要加以约束和规范,因此法制规范的建立和健全,就成为人们的共同利益和普遍愿望。于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从经济生活到政治生活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西方社会都普遍注重建立健全法制秩序,因此法制精神成为西方文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法制作为一种文化精神的意义上来说,西方文化传统中注重法制、规范、秩序的精神也同样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但就具体的法制内容而言,与西方社会的民主、人权一样,并与之相联系,西方社会的法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恐怕主要是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问题。在表面上的“公平”承诺之下,实际上可能还是偏于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还有就是在国际事务中,西方国家常常置各种国际法于不顾,动辄对别的主权国家实行威胁制裁,让人看到的只是强权征服姿态,而看不到他们所宣扬的民主与法制精神,这另一面当然也是无法忽略的。
四是宗教精神。以往人们对此关注不多,但我认为这也是西方文化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
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和组成部分是宗教文化,其中主要是基督教文化。历史上它曾占据过重要的社会地位(如中世纪),后来西方的科学与民主精神不断发展,但西方人仍然没有抛弃宗教,据有关资料显示现今西方仍有35%的人信仰基督教,并仍呈蔓延之势。可以说,在西方文化中,宗教文化不只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同时它的精神也渗透到了整个西方文化之中。
过去我们说宗教是麻醉和毒害人民的鸦片,这在人民革命时代确实如此。但是从整个西方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来看,宗教为何盛行不衰?它有什么作用?确实值得研究。
西方宗教的产生和流行,我想还是与西方的整个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有关。如前所说,西方人的基本哲学观念是天人二分、天人对立,一方面是把自己与对象世界(首先是自然界)区分开来,致力于征服世界,并且人与人之间也是不断竞争;另一方面则是把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区分开来:人所生存的此岸世界问题多多(包括人与自然以及人类社会自身的问题),因此就把此岸世界解决不了的问题,转移到彼岸世界去解决,到上帝那里去解决;把人间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东西,如绝对合理的价值尺度,完全美满的自由幸福等等,都放到彼岸的天国去,作为人类的一种永恒的信仰。这样,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是把彼岸世界作为一种超然的理想境界来追求;另一方面也是在彼岸世界确立一种绝对的价值尺度,用以观照和评判此岸世界的一切行为,在天国与上帝面前求得价值标准的一致性(而在人世间是不可能确立这种绝对的、统一的、永恒的价值尺度的)。
这样,宗教在人们的文化心理上,同时也是在西方社会的整个文化价值体系中,就至少起到了这样一些作用:一是精神的寄托与安慰。人在来自自然与社会的生存压力下,在异化的生存条件下,以此进行自我调节,缓解心理压力,求得心理平衡。二是宗教的原罪与忏悔的观念,对上帝的敬畏,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觉的自我约束规范,这与法制制约恰好形成互补,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平衡。三是如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认为的,新教伦理一方面适度肯定人的世俗生活享受和谋利行为,以及追求财富的权力,使人具有创造财富的动力;另一方面则又倡导敬业、勤勉、节俭精神,提倡理性的禁欲主义,反对放纵享乐的恶行,则有利于积累资本发展生产,因此宗教(新教)在资本主义发展中起过重要作用。[2]
直到现在,一些西方思想家仍然认为,要解决西方社会的现实问题,仍然需要从宗教精神中寻找出路。如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在批判分析了当今西方社会的种种现实问题和文化矛盾之后,所预想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则还在于提倡新宗教,至于这种新宗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似乎也语焉不详。[3]
从总体上看,西方文化在天人二分的哲学观念和分析思维的基础上,历来是追求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并行发展(当然其中也包含着失衡与寻求平衡的矛盾运动),从而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文化精神及其传统。
二、关于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国文化传统可以分两个阶段讲:一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二是中国现代文化传统。二者显然有很大的不同。讲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当然先要从中国古代文化传统讲起。
中国古代文化可谓驳杂精深,诸子百家、三教九流,各种思想观念都有。多元文化格局中,影响最大的是儒、道、佛三家。一般认为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精神的,是儒、道两家(佛教的中国化,属于外来文化本土化的一例)。但二者谁更重要,则又有不同看法。通常认为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是因为它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属于官方文化,是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影响当然巨大。但也有人(如鲁迅等)认为,从民间生活和民间文化形态方面来看,还是道家文化具有更大的影响,这似乎也不无道理。
上述争论姑且悬置不论,超越具体文化模式,我们来看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据一些著名学者(如钱穆、孙隆基、林语堂、梁漱溟、季羡林等)的看法,中国文化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天人合一”的观念及其所生发出来的“和合”精神——人与外部世界(自然、社会)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合为一体的,相互对应、呼应、照应,相互联系和协调。
从先秦以来,中华文化普遍讲“和合”,所谓“百虑而一致,同归而殊途”,实讲“和合”之道。这种精神贯彻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就有各种说法,比如“和为贵”、“和气生财”、“合则两美,离则两伤”,还有与此相关的“中庸之道”、“中和之美”等等。林语堂甚至说,“中国”即中庸之国的意思,所以“和合”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与“和合”观念相对应的思维方式则是综合思维、整体思维。季羡林先生解释,综合思维就是八个字:整体概念,普遍联系。[4]如中国哲学本体论的“道”、“气”“心”等范畴,美学上的“尽善尽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等等,都只有综合思维才能把握。
在“天人合一”的观念及其“和合”的统一文化精神之下,儒、道两家各有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精神。
先从儒家文化精神方面来看。儒家文化所注重的是人伦关系上的“和合”,由此发展出它的基本文化精神。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伦理精神,即注重伦理关系,强调各安本份。
伦理即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彼此相处的道德准则。儒家文化是一种注重群体性、伦理性的文化,把一切问题都放到伦理关系中加以考虑,所以有人干脆说它就是“伦理文化”。儒家讲“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各有本份和相应的道德要求。
儒家伦理总的原则和前提是“仁”和“礼”。“仁”的本意是二人和合,推而广之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和谐;那么这个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呢?就是“爱人”。孔子说:“仁者爱人”。儒家所主张的是世俗的、此岸世界之爱,现实生活中人人彼此相爱,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能做到这样,就是真正的“和合”了。
“礼”是人们共同要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儒家及统治者注重制礼,也就是要建立一定的社会规范,以维持社会秩序。这个秩序的基本原则是要使上下尊卑有序,各守本份:“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就是“礼治”。“礼治”所注重的是教化和自觉的服从,而不象“法治”那样偏重强制性的约束。儒家的本意,建立“礼”的目的是要达到“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这里的“为”不管是理解为“为了”还是“就是”,其意思都差不多,即目的在于“仁”,就是要彼此“爱人”。这个愿望不能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