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化与文化民族性的重建——社会理论视野中的58、59年新诗讨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以成为新诗的一种重要形式,未必就可以用它来统一新诗的形式,也不一定就成为支配的形式","新诗的民族形式是否只有一个样式,还是多样化的?新诗的民族形式是否只能利用旧形式,而不可能创作出新的民族形式来?新诗的形式是否只能向我国的古典诗歌和民间诗歌学习,还是同时也还可以适当地继承五四以来的传统并吸取外国诗歌的影响?"这个问题被何其芳自己称为"多样化的民族形式"问题。概括地说,他从"自然发展论"出发,认为诗歌的"支配性的形式"或"主流"应该在自然发展、"自由竞赛"的基础上产生,"新诗的发展和繁荣也是只能通过’百花齐放’的道路的。"(1)应该承认,这个在今天看来是常识性的观点在当时提出却殊为不易。它的核心在于反抗(几乎是悲壮地))在文学的民族形式上定于一尊,给民歌以外的形式以自由存在与发展的余地,同时认为文化的民族性以及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应该是开放的、多元的,即使有主流也应该在自由竞争中自然形成。力扬也说得很明确,"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如果有人在艺术形式和风格上有定于一尊的想法,无疑是不利于艺术繁荣和发展的想法,了解艺术发展规律的人都不会赞成的","我是感觉到这次关于诗歌道路问题的讨论中有些论点和倾向,是和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百花齐放’的方针,不尽相符合的。"(2)
这种文化民主化、多元化的要求当然立即遭到批评。天鹰在《驳"内容论"》中明确指出:"百花齐放"不是无限制的。作为一个"国家诗歌的方向",还是应该有"主流"有"基本风格",自己的"国风"。在他看来,"在统一的国家风格的基调下面,让各种形式的花吐艳竞芳,这才是真正的百花齐放。"为什么要强调统一的国家风格或民族形式?作者直言不讳地说,因为政治:"用什么形式创作,这牵涉到文学艺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斗争中的作用问题,因
(1)、何其芳:《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处女地》1958年第7期。
(2)、力扬:《诗国上的百花齐放》,《新诗歌的发展问题》,第2辑,第291-292页。
此说形式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形式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1)这已经最清楚地表明了诗歌形式的探讨与重建统一的、无产阶级的民族-国家的统一文化认同之间的紧密关系,也表明了这种建构必然也必须借用文化暴力。说它是文化暴力,是因为,首先,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风格",它剥夺被认为是"非民族化"的或游离于统一的民族文化风格之外的其他风格的存在权利,因而所谓"百花齐放"就必然受到限制;其次,它把风格/美学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通过文化政治(建设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文化)这一强大的权力话语来宰制美学话语。诗歌风格的讨论从而必须服务于党的重建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使命。
这样,何其芳等人的这种所谓"放任自流"论是注定不可能成功的,甚至是有些可笑的。因为"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是一个绝对不能质疑的金科玉律,即使何其芳本人也不敢有微词;而一旦把为工农兵服务确立为国家的文艺"法律",实际上就已经不可能真正百花齐放了。工农兵文化水平低,喜欢民歌、顺口溜、快板书之类东西,所以要以这些形式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就必然要排挤外国的与知识分子的文化,这不都是顺理成章的么?这种排除了知识分子或西方形式的"百花齐放"当然不是真正的百花齐放,也不是真正的自然选择。真正的"百花齐放"不但不能允许形式上的限制,而且不能允许内容上的限制,不能允许设立文艺为什么东西服务的教条。而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离开文艺内容、目的、宗旨上的"百花齐放",单单争取形式上的"百花齐放"是不可能成功的。实际上,在当时的语境中大谈什么"百花齐放"、"自然发展"本来就是十足的书生气发作。 何其芳说过,"不要勉强地用人工去造成支配性的形式","勉强地用人工造成的形式是不能持久的"。历史证明了何其芳的远见。但是在当时,这种观点无异于主张党不要介入文艺的发展,不要指手画脚。他没有看到:文艺政策只是政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党的意识形态又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何其芳在不触及这个文艺方针与意识形态的前提下,想只就形式问题谈论"百花齐放"当然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也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矛盾在何其芳的发表于1959年第1期《文学评论》的长文《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中,表现得很明显。(2)何其芳反复申辩:在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大前提之下,各种形式可以并存:
民族形式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文艺与中国广大人民结合的问题,因
此,凡是符合今天中国人民的需要,能够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服务的,无论 它是新形式或从新形式改造过来的,无论它是旧形式或从旧形式改造过来 的,都是民族形式。只有这样一个最高的也是最宽的标准。形式的基础是 可以多元的,而作品的内容与目的却只能是一元的,那就是只有从人民生 活中去获得文学原料,并使文学又转回去服务人民。
(49)、《新诗歌的发展问题》第2辑,第134页。重点号引加。
(50)何其芳在《处女地》1958年7月号上发表《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以后,招致了许多批评,此文系对于这些批评的回应。
问题是当"人民"的含义被界定得过于狭隘、过于阶级化时,在服务"人民"这个"内容"与"目的"的大前提下很难谈得上形式的百花齐放,也很难有何其芳所反复强调的形式的"自然发展"与"自然选择"。
与"百花齐放"有限还是无限同时进行的是形式是否具有政治性/阶级性的论争。有人认为文艺的形式不存在政治问题,可以"百花齐放"(被概括为"形式无关论"),而有些人则主张即使是形式问题也同样是政治问题,也不能百花齐放(所谓"形式要命论")。
"形式无关论"的始作俑者是诗人雁翼。他在发表于《诗刊》58年第6期的《对诗歌下放的一点看法》中指出:"’诗歌下放’,主要是指诗歌的思想内容,至于形式,它只是表现思想内容的一种手段。"言下之意是:形式不存在"下放"(大众化)与否的问题,因为形式可以为不同的思想内容服务,没有政治性。"形式无关论"的实质在于在形式领域(但也只是在形式领域)倡导"百花齐放",反对在形式问题上进行政治鉴定或阶级分类。形式无关论者指出;如果"形式问题"一个政治问题,那么,除"民歌体"以外的其他形式不是被判"死刑"了么?而且即使民歌体,也没有阶级性,敌人可用民歌体写,人民也可以用民歌体写。当我们在讨论着艺术上的形式和风格的问题时,是不应该轻率地牵涉到阶级立场问题上去的,因为那样做,既不利于关于这些问题的自由论争,也不利于艺术上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自由发展,即不利于促进社会主义艺术的繁荣。(1)
如同"百花齐放"的情形相似,此类对于文艺形式的非政治性的辩护严格停留于形式领域,几乎所有人都不反对或不敢反对内容上、文艺方向上的政治标准与阶级标准。这样一种对于形式上的多元化或百花齐放的辩护是内在矛盾的、不彻底的,是注定要失败的。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是,非大众化的形式(知识分子腔、学生腔以及洋腔洋调)并不必然在内容上是反动的(郭沫若那些仿惠特曼式的诗在形式不是非常的洋腔洋调么?但是它在内容上则是非常革命的),但是它依然不能为工农兵所喜闻乐见,因而与"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方针相抵牾。想要真正实现"百花齐放",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放弃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提法,或者,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放弃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方针。
实际上,从"服务工农兵"这个宗旨出发批判 "形式无关论"或"形式百花齐放论"正是当时的文章通常采用的逻辑。针对"形式无关论",李亚群、宋垒等人提出了"形式要命论",认为洋腔洋
这种文化民主化、多元化的要求当然立即遭到批评。天鹰在《驳"内容论"》中明确指出:"百花齐放"不是无限制的。作为一个"国家诗歌的方向",还是应该有"主流"有"基本风格",自己的"国风"。在他看来,"在统一的国家风格的基调下面,让各种形式的花吐艳竞芳,这才是真正的百花齐放。"为什么要强调统一的国家风格或民族形式?作者直言不讳地说,因为政治:"用什么形式创作,这牵涉到文学艺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斗争中的作用问题,因
(1)、何其芳:《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处女地》1958年第7期。
(2)、力扬:《诗国上的百花齐放》,《新诗歌的发展问题》,第2辑,第291-292页。
此说形式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形式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1)这已经最清楚地表明了诗歌形式的探讨与重建统一的、无产阶级的民族-国家的统一文化认同之间的紧密关系,也表明了这种建构必然也必须借用文化暴力。说它是文化暴力,是因为,首先,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风格",它剥夺被认为是"非民族化"的或游离于统一的民族文化风格之外的其他风格的存在权利,因而所谓"百花齐放"就必然受到限制;其次,它把风格/美学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通过文化政治(建设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文化)这一强大的权力话语来宰制美学话语。诗歌风格的讨论从而必须服务于党的重建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使命。
这样,何其芳等人的这种所谓"放任自流"论是注定不可能成功的,甚至是有些可笑的。因为"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是一个绝对不能质疑的金科玉律,即使何其芳本人也不敢有微词;而一旦把为工农兵服务确立为国家的文艺"法律",实际上就已经不可能真正百花齐放了。工农兵文化水平低,喜欢民歌、顺口溜、快板书之类东西,所以要以这些形式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就必然要排挤外国的与知识分子的文化,这不都是顺理成章的么?这种排除了知识分子或西方形式的"百花齐放"当然不是真正的百花齐放,也不是真正的自然选择。真正的"百花齐放"不但不能允许形式上的限制,而且不能允许内容上的限制,不能允许设立文艺为什么东西服务的教条。而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离开文艺内容、目的、宗旨上的"百花齐放",单单争取形式上的"百花齐放"是不可能成功的。实际上,在当时的语境中大谈什么"百花齐放"、"自然发展"本来就是十足的书生气发作。 何其芳说过,"不要勉强地用人工去造成支配性的形式","勉强地用人工造成的形式是不能持久的"。历史证明了何其芳的远见。但是在当时,这种观点无异于主张党不要介入文艺的发展,不要指手画脚。他没有看到:文艺政策只是政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党的意识形态又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何其芳在不触及这个文艺方针与意识形态的前提下,想只就形式问题谈论"百花齐放"当然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也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矛盾在何其芳的发表于1959年第1期《文学评论》的长文《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中,表现得很明显。(2)何其芳反复申辩:在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大前提之下,各种形式可以并存:
民族形式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文艺与中国广大人民结合的问题,因
此,凡是符合今天中国人民的需要,能够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服务的,无论 它是新形式或从新形式改造过来的,无论它是旧形式或从旧形式改造过来 的,都是民族形式。只有这样一个最高的也是最宽的标准。形式的基础是 可以多元的,而作品的内容与目的却只能是一元的,那就是只有从人民生 活中去获得文学原料,并使文学又转回去服务人民。
(49)、《新诗歌的发展问题》第2辑,第134页。重点号引加。
(50)何其芳在《处女地》1958年7月号上发表《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以后,招致了许多批评,此文系对于这些批评的回应。
问题是当"人民"的含义被界定得过于狭隘、过于阶级化时,在服务"人民"这个"内容"与"目的"的大前提下很难谈得上形式的百花齐放,也很难有何其芳所反复强调的形式的"自然发展"与"自然选择"。
与"百花齐放"有限还是无限同时进行的是形式是否具有政治性/阶级性的论争。有人认为文艺的形式不存在政治问题,可以"百花齐放"(被概括为"形式无关论"),而有些人则主张即使是形式问题也同样是政治问题,也不能百花齐放(所谓"形式要命论")。
"形式无关论"的始作俑者是诗人雁翼。他在发表于《诗刊》58年第6期的《对诗歌下放的一点看法》中指出:"’诗歌下放’,主要是指诗歌的思想内容,至于形式,它只是表现思想内容的一种手段。"言下之意是:形式不存在"下放"(大众化)与否的问题,因为形式可以为不同的思想内容服务,没有政治性。"形式无关论"的实质在于在形式领域(但也只是在形式领域)倡导"百花齐放",反对在形式问题上进行政治鉴定或阶级分类。形式无关论者指出;如果"形式问题"一个政治问题,那么,除"民歌体"以外的其他形式不是被判"死刑"了么?而且即使民歌体,也没有阶级性,敌人可用民歌体写,人民也可以用民歌体写。当我们在讨论着艺术上的形式和风格的问题时,是不应该轻率地牵涉到阶级立场问题上去的,因为那样做,既不利于关于这些问题的自由论争,也不利于艺术上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自由发展,即不利于促进社会主义艺术的繁荣。(1)
如同"百花齐放"的情形相似,此类对于文艺形式的非政治性的辩护严格停留于形式领域,几乎所有人都不反对或不敢反对内容上、文艺方向上的政治标准与阶级标准。这样一种对于形式上的多元化或百花齐放的辩护是内在矛盾的、不彻底的,是注定要失败的。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是,非大众化的形式(知识分子腔、学生腔以及洋腔洋调)并不必然在内容上是反动的(郭沫若那些仿惠特曼式的诗在形式不是非常的洋腔洋调么?但是它在内容上则是非常革命的),但是它依然不能为工农兵所喜闻乐见,因而与"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方针相抵牾。想要真正实现"百花齐放",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放弃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提法,或者,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放弃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方针。
实际上,从"服务工农兵"这个宗旨出发批判 "形式无关论"或"形式百花齐放论"正是当时的文章通常采用的逻辑。针对"形式无关论",李亚群、宋垒等人提出了"形式要命论",认为洋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