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儒主义--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主要表征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关键字:犬儒主义 精神分裂

       听过侯宝林的相声《买佛龛》的人都会记得,那里面有个老太太,老太太从纸店里买回个“灶王爷”,回家路上碰见个小伙子,小伙子挺懂礼貌:“大娘出门儿啦?哈……买佛龛啦?”老太太一听,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不乐意了:“年轻人说话没规矩,这是佛龛!能说买吗?这得说请!”“大娘,我不懂,您这……多少钱请的?”“咳!就^_^这么个破玩意儿,八毛!”

      在我看来,如今这个老太太成了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一大表征:在当代社会中,处于人格分裂状态的人可谓众矣,虽然未必都以这样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病”成了许多人的口头禅,“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成了某些人的惯用语。在这里,这位老太太一会儿在“意识”的层面上,“知道”佛龛不能说买,只能说请,一会儿又在“无意识”的层面上,不仅道破了买佛龛的事实,还表现出爱惜钱财的心理状态。这是意识与无意识的分裂。当然,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据说艺术家聚在一起从来不谈艺术,他们谈钱;企业家聚在一起从来不谈钱,他们谈艺术。这也是精神分裂之一种——身份与行为的分裂。

      犬儒主义也是一种精神分裂,不过按我的理解,它是“知”(knowing)与“行”(doing)的分裂。当然,千万不要把这里所谓的犬儒主义等同于古希腊的犬儒派,两者有云泥之别,不可混为一谈。西方传统的犬儒派是指这样一些特立独行之士,他们嘲弄人类的生活习惯,否定人类的精神价值,渴望把自己从道德、宗教和国家权力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像嵇康那样过上“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幸福生活。因为主张不拘形迹、倜傥不羁,所以他们又像中国的老庄那样否定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古希腊犬儒派的鼻祖第奥根尼就相信,他虽然没有皮毛或羽毛保护,但仍然能够像青蛙一样“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据说他的死与生吃章鱼有关,一个人独自大快朵颐,虽然有违中国人“有饭大家吃”的处世原则,倒也无可厚非,可他偏偏屈尊与狗争食,结果被狗咬死。不知道美国知名报人约翰?布加特的名言“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是否是从他那里获得的灵感?但可以肯定的是,“犬儒”之“犬”肯定与此有关。

      这里所谓的犬儒主义也不同于其他论者所谓的犬儒主义。在其他论者那里,犬儒主义成了万恶之源:玩世不恭、寡廉鲜耻、极端利己、不择手段、醉生梦死、蛇鼠两端。犬儒主义成了市井无赖、贪官污吏、下流文人、社会渣滓为自己的卑劣行径予以开脱的理论。它使得人类的羞耻心荡然无存,使得社会的道德感归于泯灭。如此强烈的价值判断,窃以为,倒是可以当作“骂街指南”。看谁不顺眼,立即给它贴上“犬儒主义”的标签,既轻松简便,又一举两得:既批判了别人,又抬高了自己。

      有人认为当代犬儒主义要“抹平一切质的差异性,代之以中性的、灰色的,但在整体上被贬低的价值”,总之是要“颠覆价值、削平差异性”2。有人把犬儒主义视为一种“新哲学”,所谓“新哲学”就是这样一种说辞:“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或在整体上是社会利益、谈判协商的事情,或者是制造神话、生产记叙性铭文的事情;诉诸‘事实’、‘证据’或‘合理性’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的谎言,以掩盖对这个或那个被压迫群体的放逐。”这实际上指是后现代主义的科学观,可以一言以蔽之地概括为:“不存在任何客观的认识论标准,科学在认识论上也没有何特殊性。”3以上两种看法,实际上都是把犬儒主义等同于相对主义。相对主义只是犬儒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绝不是犬儒主义的全部内容;拈出相对主义一词,无法概括、把握犬儒主义的基本特质。

      有人认为“犬儒主义在现代中国的知识社会论域有许多表现形式”,“比如为当前许多知识分子所赞美的‘技术理性’和‘价值中立’就是一例”,“民粹的人民民主主义也是现代犬儒主义论述的一种”4。在这里,犬儒主义成了被极端泛化的名词,甚至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不过,根据一般的逻辑学常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着直观的“反比关系”:概念的内涵越大,其外延就越小;概念的内涵越小,其外延就越大。一个外延无限大的概念,其内涵只能是空空如也,什么也表达不出来。

      如前所述,犬儒主义的本质是“知”与“行”的分裂。当代西方的犬儒主义理论来源于黑格尔,黑格尔认为现代意识是“烦恼的、内在分裂的意识”。这时候,“烦恼意识”处于自身之内,它缘于“知”与“行”之间的裂变:它知道,“原则”属于亘古不变的彼岸世界,但“原则”又来自流动不居的此岸世界,而彼岸世界和此岸世界阴阳两隔,势如水火。“烦恼意识”将自身置于“此岸世界”,但从来没有忘记它对“彼岸世界”的承诺。“烦恼意识本身是一个自我意识对另一个自我意识的凝视,而它本身就是双重的。”5换言之“烦恼意识”是被撕裂了的主体的意识。在那里,“知”与“行”的分裂是必然的:“知”是一回事,“行”是一回事,“知”与“行”无法统一。

      在这方面,齐泽克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他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的,他对犬儒主义的考察源于他对意识形态理论的精辟见解。在马克思的时代,意识形态只是一种虚假意识。马克思是在“知”的层面上界定意识形态的,他没有注意到“行”的层面;不过他也没有必要注意到这个层面,因为在那时,意识形态主要是在“知”的层面上,或者说是在“意识”的层面上发挥作用的。意识形态批判的主要使命就是去除意识上遭受的蒙蔽,然后万事大吉。

      不过时至今日,如果依然停留在“知”的层面上,是无法认清意识形态的本性的,更无法理解意识形态运作的机制。我们早已进入后现代主义时代,流行的意识形态不是“虚假意识”,不是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消费主义”,更不是令某些人兴奋不已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而是苟且偷生、得过且过的犬儒主义,而犬儒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知”与“行”的分裂,即言行不一:说归说,做归做;说一套,做一套,甚至玩世不恭,冷嘲热讽。它传统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同,因为传统上的阳奉阴违、两面三刀是有意为之,还停留在“知”或“意识”的层面上,以此方式行事之人完全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为此遭受良知的谴责。犬儒主义则不同,至少它不再相信任何理论上的真理,不再严肃地看待任何理论命题。令齐泽克感到不安的是,犬儒主义使人对“意识形态幻象”在构造现实方面发挥的作用视而不见,这时候,“意识形态不是掩饰事物的真实状态的幻觉,而是构建我们的社会现实的(无意识)幻象。”6

      在这方面,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超越了后现代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后现代主义者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福柯对权力的创造性方面所做的分析(话语既是权力的载体又是权力的源泉),还有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功能的理解(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它把个人“询唤”成了主体)。在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文化研究中,这些理论家的著作被广泛地引用着,比如詹姆斯?柏林(James Berlin)与迈克尔?维维翁(Michael Vivion)就认为,眼下热火朝天的“文化研究”,实际上只是意识形态批判的一部分,而这种意识形态批判又与话语理论密切相关,因为“无论是创作文本还是阐释文本,都成了话语分析行为和话语协商行为”7。但无论是福柯还是阿尔都塞,都把意识形态设想成不同实践(包括话语、制度和权力关系)之间的对抗。齐泽克的高明之处在于,在理解意识形态时,他既没有停留马克思的“知”的层面上,把意识形态视为虚假意识,也没有停留在“行”的层面上,把意识形态理解为各种实践之间的对抗。在他看来,意识形态之所以为意识形态,就在于它拒绝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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