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理论的发展与现代化理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程。社会现代化一方面是行为和制度等形式方面因素的合理性不断增长,一方面是代表意义统一性和自由价值方面的合理性不断消退,即形式合理性不断增长而实质合理性不断减少,而且,这二者永远处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之中。这样一种结论将西方社会的合理化结局置于二难抉择的境地:形式上,西方社会的现代化是合理的,但实质上,西方社会的现代化又是不合理的。现代社会就处于这样一种悖论状态。
 
整合的哈贝马斯
 
  整个20世纪,特别是韦伯以后的岁月,西方学术界更为丰富多彩,也出现了几次大的论战。可以说,以哈贝马斯为核心社会批判理论与西方不断出现的“新保守主义”及反启蒙主义思想进行论战,重新建构西方理性主义并探讨其问题所在。即哈贝马斯的“未了的研究项目”——以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后形而上学思想为指导,整理和发展韦伯的思想,重建批判理论,“借用”批判理论的“语言学转向”,以交往行为理论和话语伦理学来捍卫启蒙的现代性立场。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理论是通向社会批判理论的途径,这一主要思想集中在《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写这本书的真正动机是理清具体化批判、合理化批判是如何被重构的,这种重构方法为福利社会妥协的崩溃、为新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潜在批判提供了理论解释,并且它不放弃现代性计划,不屈尊后现代主义或反现代主义,不屈尊‘强硬’的新保守主义或‘狂热’的青年保守主义。” [7](p56)
 
  哈贝马斯的合理性诠释
 
  哈贝马斯认为韦伯和现代性的困境在于“生活世界的殖民化”,解决的办法在于重建生活世界,因而,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合理性理论,重建社会批判理论。
 
  哈贝马斯首先区别四类行为:目的性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性行为、交往行为。“只有在交往行为中,语言才同时承担认知、协调和表达功能,语言作为相互理解的中介具有独立的意义。理性的统一性包含在通过言语行为的相互理解达到的共识之中。所谓交往行为是指至少有两个行为者通过语言理解协调相互间关系的互动行为。行为者共同寻求他们对情境和行为计划的理解,以便以意见一致的方式协调彼此行为,以实现共同的目的。它的核心概念是对情境的解释,以便能达到对情境理智的共同界定。” [2](p168)“以生活世界为背景,取向于达成、维持和更新共识——实际上是基于对可批判的有效性认定的主体间承认的共识。” [8]哈贝马斯强调的是交往理性。“通过以交往为导向的行动总体特征的分析方法来保证理性观念。自然,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要把交往合理性的概念运用到社会关系和相互影响的体制中。” [7](p47)这样,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涉及的至少是两个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这样主体之间为达到相互理解而进行的交往。
 
  所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哈贝马斯认为,“最初受到欢迎的主体性原则以及主体性原则所确立的自我意识的结构,只是理性的一个侧面,而不能被认为是整个理性自身。” [1](p182)合理性主要不是传达或表达的合理性,而是行为的合理性。社会合理化或现代化问题通过人的行为的合理性来解决,主要是交往行为的合理性。这样,“哈贝马斯脱离了独白式意识哲学的前提,根据立足于关系主体(交往)的立场对物化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即他提出对作为物化来分析、纠缠的社会现象,一方面用交往行为理论,另一方面用由控制媒介形成系统的观点进行双重解读的方案。” [9](p126)哈贝马斯是从相互关系入手即主体间性角度研究交往问题,通过考察不同的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共识的过程确立了交往合理性理论。并且,主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交流、解释、对话,相互理解、求同、合作。“这里,我们发现交往合理性概念包含三个层面:第一,认识主体与事件的或事实的世界的关系;第二,在一个行为社会世界中,处于互动中的实践主体与其他主体的关系;第三,一个成熟而痛苦的主体(费尔巴哈意义上的)与其自身的内在本质、自身的主体性、他者的主体性的关系。从参与者的角度来分析交往过程,这三个层面便呈现出来了。” [7](p57)哈贝马斯把世界分为三种类型:客观世界(各种事态的总和)、社会世界(社会交往关系总体或各种规则的总和)和主观世界(情感、意志和自我表达即唯有说话者自己能直接感受的体验的总和)。这种划分由于说话者含蓄地作出的“可理解性”、“真实性”、“正当性”、“真诚性”的有效性认定[8],在交往合理性中,主体可以把以上述三个世界的世界观统一为一个整体。与此同时,哈贝马斯引入了“生活世界”的概念,为了说明理解过程中主体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交往行为的特点。即由主体的交往活动所构成或一个有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之网构成的世界;人类一切实践领域。
 
  另外,从理论的发展和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为了强调交往合理性的重要性,哈贝马斯认为帕森斯的行为理论过于狭窄,将行为理论和系统理论重新结合起来,建构了一种社会理论,进一步说明生活世界与社会系统的关系,由此,哈贝马斯提出了生活世界合理化的理论——社会合理性的辩证法。“社会合理性的辩证法,就是从主体出发,考察关于体系发展和生活世界进步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发展过程。” [10](p199)这一过程便形成“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的互动。[9](p117)即哈贝马斯的现代性辩证法。
 
比较(继承与批判)
 
  韦伯和哈贝马斯都以合理性为核心建立和发展了自己的社会理论,他们都是以合理性和现代性的诉求和维护为己任,差异在于对合理性概念的意义和性质以及对社会研究的观点。更重要的是,哈贝马斯对韦伯的思想既批判又继承。在其性质上而言,从他们对近现代社会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所使用的合理性概念在其功能性质上有所不同。韦伯的合理性概念只是分析现代社会起源的叙述工具。而哈贝马斯从合理性概念中想要寻觅克服现代危机的线索或钥匙,即交往合理性。哈贝马斯对韦伯的工具理性进行改造重建理性,从而重建现代性的地位。
 
  韦伯的思想是西方社会理论发展的重要转折点,韦伯一生的学术遗产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资本主义现代理性的研究,柏森斯继承了这一路;另一点则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卢卡奇、马尔库塞乃至哈贝玛斯等是其后学。“正如我们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所明显看到的,韦伯是把理性化问题作为经济及国家行为系统来把握的,在此基础上试图从意识结构的高度(人格与文化水平)来说明理性化问题。对此,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即应把意识(最好是人)与日常实践之间的根据地‘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从系统的理性化中彻底区分开来,作为它自身而得到尊敬。” [9](p124)
 
  “黑格尔认为,现代社会的主要领域都是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的具体表现,而韦伯则认为,社会现代化就是目的理性行为的制度化,而且首先是反映在国家和经济这两个富有活力的核心部门当中。” [1](p186)韦伯将哲学的理性概念改造成合理性概念,并赋予和扩展合理性概念以社会建构之意义,将“现代性”等同于“合理性”,将“现代化进程”等同于“合理化过程”,作为人的思考能力的理性拓展到人的行动或历史、社会的具体现实领域,成为人的行动或社会所具有的特性,或者是成为能说明这种现实的根据。由此,从欧洲文明中生发的理性主义是否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以及塑造现代西方文明的合理化将会导致何种后果,就成为萦绕韦伯一生的两大学术问题。而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使得韦伯成为现代性问题研究的先驱。韦伯合理性理论对现代性的诊断是西方现代性话语的转折点,在他之后的现代性理论大都对他的理论有着一种“路径依赖”关系。[11]
 
     从现代性批判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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