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制、价值交流和超越精神(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在佛教中,在谈到“圣言量”、“现量”、“比量”时候,主张“现量”处於最高的地位,佛陀本人是以现量为基础,通过比较和推导得出他的结论的。正因为佛陀对现量和比量掌握得好,他的教导才成为圣言量。在儒家的思想中,虽然强调“畏天命、畏圣人之言”,但又指出,圣人的思想来自於“上观天象,下察地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说明,基督教、佛教、儒教都不否定人类的实践知识的重要性,这就为文化间的对话确立了一条认识论的标准。如果没有这条标准,人类不同文化间的对话只能是无休无止的争论,而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
诘难之二是:人类罪孽深重,丧失了知善恶的能力。人类既然不能知善恶,再解释、再实践也没有用处。
纵观历史,我们确实看到人类犯下的种种罪孽。翻开中国最经典的史书《春秋》,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部父杀子,子弑父,兄弟相残杀,国与国相争战,国君迫害忠良,臣子犯上作乱的血淋淋的历史。翻开基督教的《旧约》,我们看到,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该隐就因妒嫉杀了他的弟弟亚伯。人类在地上犯下的罪如此之多,终日所思想的尽是恶,以致“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圣经•创始记》 6:5-6:6)。但这并不等於说,人没有知善恶的能力。孔子作《春秋》,使乱臣贼子惧。这说明,乱臣贼子还是知道他们的罪恶的,要不然他们就不怕他们的罪恶被揭示出来。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禁令,吃了能知善恶的智慧果,犯下原罪。这一故事寓义深刻:它一方面标志着人类罪和苦难的开始,另一方面又标志着人类从此有了知道善恶的能力。耶稣基督献身於十字架,一方面意味着替人赎罪,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教育人类,使人类从罪恶中猛然省悟,决心做一个新人。世界各大宗教都是劝人为善的,劝人为善的一个前提是人类具有知善恶的能力。我们的经验和我们的反省的直觉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他通常是知道自己在做坏事的。举例来说,一个人在说谎时是知道自己在说谎的。当然也有因无知而做坏事的情况,如以前我们关於生态环境的知识非常薄弱,做了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现在我们知道了,所以强调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这说明人是有知善恶的能力的,纵然现在不知,但将来随着知识的增进就可能知了。
诘难之三是:固然可以承认人有知善恶的能力,但人由於利欲熏心,不会自觉行善做好事,也不愿倾听良言劝告。
这是一条最有力的反驳理由。人各自的利益是不同的,人常把追求自己的私利和满足自己的私欲放在第一位。当个人的利益与伦理的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人常常不顾伦理的原则。我不想否认这是一个常见的事实,但我觉得还有其他一些事实使我确信价值观念的交流、推广和遵循是可能的。
首先,伦理原则应是促进和维护人类的总体利益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总体的利益原则与伦理原则应不相冲突,因而功利论的伦理观可以跟义务论的伦理观结合起来。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都遵循维护总体利益的伦理原则话,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就能过上祥和、幸福的生活。如果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团契与团契之间都遵循维护总体利益的伦理原则的话,那么世界的安全和人类的福利就有了保障。
其次,人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是可以超越自身的利益的。我们看到:母亲在哺养她的孩子的时候往往有一种母爱的奉献精神;许多人乐意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奔波效劳;还有不少人为失学儿童、灾民、残疾人、贫困地区的人捐款捐物。这些说明,人有着不同程度的超越精神。这些超越由近及远,多少考虑到互利的关系,但仍然是在超越。所以当一个人看到这个世界的恶和残忍的一面的时候,也不要无视这个世界中还多少存在一点慈善、温情和真诚的东西。伦理教育的目的在於把这一点点的善端发扬起来,使人越来越多地超越自身的利益。
最后,世界各大传统文化都提倡超越的精神,超越个人的利益,博爱全人类。基督教的神耶稣基督是一个彻底的超越者,他为了拯救人类,无私地贡献自己的生命,被钉死在十字架。佛教以摆脱轮回、进入涅般为最高境界,但仍颂扬“为普渡众生宁入地狱”的超越精神。中国儒家的圣人孔子提倡:“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对於人生的价值观念,我觉得可以概括出以下三种类型。
1、 “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我将有好的生活”。
2、 “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我来世或死后有好的生活。”
3、 “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人类有好的生活。”
第一种是典型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持这种价值观的人把他自己的行为与他自己今后的好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或许他考虑个人的长远利益,或许他不考虑个人的长远利益,但总的原则是不超越个人自己的利益。
第二种是传统的宗教徒的价值观。持这种价值观的人不把个人的行为与他自己今生今世的好的生活联系在一起,但把它们与其死后或来世的好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在传统的佛教中表现为指望在灵魂的转世中升入较高的等级,乃至最终摆脱轮回而成佛。在传统的基督教中表现为指望灵魂得救,升入天堂,与上帝同享永福,而不入地狱,受永罚。这种价值观摆脱了世俗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但还没有完全摆脱个体的功利主义。灵魂是个体,它的享福或受苦是在来世的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中实现的。
第三种是神和圣人的价值观。世界各大宗教所崇拜的神和圣人都完全超越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都是彻底的利他主义者。以上我们谈了耶稣基督、佛陀、孔子都是这样的超越者,他们博爱人类,拯救人类,献身於人类。
在这三种价值观间存在着许多中间的或过渡的形式,普通人的价值观介於这三者之间,人有自私的一面,但也存在着或多或少超越自私的一面的可能性。一个人可以从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演化成为宗教徒的价值观,或升华成为圣人的价值观。
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着价值的危机。这场价值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人对灵魂不死、天堂地狱的彼岸世界、末日审判等抱不信的或将信将疑的态度。现代人主导性的人生观是现世的功利主义。有些人看到世上并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且不信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自己也就作起恶来了。为了克服这场价值危机,我们是不是要恢复因果报应等信仰和为此作形而上学的论证呢?我觉得真正的宗教精神是超越的精神,因为害怕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而作好事不作坏事的人还没有彻底超越个体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一个人如果有了超越的精神,他就会自觉地做好事。宗教如果只停留在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的层次上,那么它还不是真正高尚的宗教;一个宗教徒如果仅仅因为害怕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而做好事不做坏事,那么他还不是一个真正高尚的人。神学家和哲学家所要做的工作,与其去论证和解释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不如去论证和解释人具有超越的能力。因果报应和末日审判是可以作为一个末世论的最后问题予以保留的,但在今天重点应放在倡导人的超越精神,即超越个人的私利而博爱全人类。如果说,古代和中世纪的宗教观,主要体现在强调神赏善罚恶,人对神好像一个小孩感受父亲的威严的话,那么在现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了,人应该学习耶稣基督、佛陀、孔子那种仁爱的精神,人要对他人、后代和自然环境承担义务。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人一方面失去了对神(父)的威严的畏惧感,另一方面又没有学习神(父)的仁爱精神。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是今天的神学家和哲学家的主要任务。
宗教现象是复杂的。人的有罪感、恐惧感、悲凉感、虚无感、无依托感,以及与此相反的良心的发现和慈悲感、责任感、英雄感、救世感等等都是促成宗教信仰的主观因素。不论历史上的世界各大宗教起於何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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