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话真说与实话实说(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所指的就是那种流氓、黑帮社会中盛行的‘强盗的荣誉’”(《菊与刀》)。这话对“仁”来说显然有曲解,但通过人事融通和亲情义气即可乌有是非、荡涤法律的事例,在古代中国,体现为“父子相隐”,而在当代中国,则表现为团伙犯罪。显然,以此来确立政治体制,是违背法制社会治理原则的本质要求的,这也是为什么在秦朝失脚后政治家一边大骂法家却又不能不“汉承秦制”、“萧规曹随”以及“阳儒阴法”等种种“奇怪”现象所由以发生的根本缘由。尽管到了近代时分人们还可以听到 “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谭嗣同:《仁学》)之类极端式的咒骂。



由于实在的发言“必须使它看到对象的真相,有时还得看到对象所应该呈现的假相”(卢梭语),所以实话实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把许多不实的虚构揭破了给世人看,而揭短则总是要遭人嫉恨的。儒门喜谈尧舜禹之间的王位“禅让”,认为它体现了古典中国旷世难有的“大德”。然而实际情况却被韩非一语道破,即“舜偪尧,禹偪舜”。有趣的是,当后世之“作达”者燕王哙真把王位让与国相子之时,居然落得个身死国亡的结局。可有谁知道,燕王哙最初的意思不过是摆个姿态,博个尧舜的美名而已呢?韩非不无揶揄的描述令人深思:“潘寿谓燕王曰:‘王不如以国让子之。人所以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於许由,许由必不受也,则是尧有让许由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国让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则是王有让子之之名而与尧同行也。’於是燕王因举国而属之,子之大重。”另据载,为逃王位和九州长而“洗耳于颍水滨”的许由,曾长期被后人誉以洁者并见崇为“高士”。然而,韩非却一眼窥破了该舆论对于治国安民所能带来的危害,并直陈其不足为为政者法的观点:“未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许由是也,已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尧、舜是也”,“此二者殆物也,治国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为量”。正由于政治是个务实的事情,来不得“鱼与熊掌”之“得兼”,所以孔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高尚气节与“学而优则仕”“禄在其中矣”言行间的矛盾纠葛、孟子“见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的豪迈气概与不厌诸侯之馈赠的悖反行为,最终也只能使“假话”无法“真说”。然而习惯毕竟留了下来。于是人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士大夫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染有“终南捷径”之痼疾,何以《一法通》会说出“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等不太中听的话来。无庸讳言,法家对上述事实的无情揭发,曾招来过天下恒久的诟詈。可是,有人想造假你不让,结果也只能如此。卢梭在谈到霍布斯的遭遇和意义时指出:“霍布斯之所以被人憎恶,倒不在于其政治理论中的可怕的和错误的东西,反而在于其中的正确的与真实的东西”(《社会契约论》)。

建立在实话实说基础上的法政体制,某种意义上是矫正政教不分、公私不辨的人性弱点和牢固国家基础之所必需。“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被韩非深恶痛绝的这八种行为,显然是在“媚俗”,是在拿原则做交易,它隐含着政治可能出现的八大弊端:“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誉,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如果这里把“人主”变一个称呼,叫“国家社稷”,那么,韩非反对“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的提法及其意义,即便在今天似亦未尝过时。

法家实话实说的政治理念,很大程度上也来自它务实的历史观。冯友兰指出,从孔子时代起,多数思想家都把自己学说的根据诉诸古代权威。为了赛过孔子所崇拜的周文王和周公,墨子推出了比文王、周公早一千年的禹;为了胜过墨家,孟子则回到了比禹还早的尧舜时代;而道家为了取消儒、墨的发言权,乃诉诸伏羲、神农的权威,据说这两位比尧舜还早若干世纪(《中国哲学简史》)。在这个问题上,只有法家才是一个鲜明的例外。韩非认为,孔、墨俱道尧、舜,且皆自谓真尧、舜。可尧、舜究竟是怎么回事,却又谁也说不清楚。把说不清楚的虚设人物视为理想的圣贤而顶礼膜拜,这样的学问,又何尝不是“愚诬之学”?退一步讲,即便历史上有这些高尚的人物,“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於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法家“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的进化观念,不但把儒家等归为“守株之类”,也在儒家的“理想主义”与“泥古主义”之间划上了等号。重要的是,法家与时俱变的现实主义,其最本质依据,乃是“人情”原则的万古不易和“人情”内容的与时俱变。这个原则,就是“趋利避害”;而这个内容,则是“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等现实而实在的表述。  

可以看出,儒家心性者流之所以要假话真说,是因为言说者把难以验证或几乎无法验证的两端事物——先天的“性”和彼岸的“圣”,当作真事来说了。正如法家无法在这“虚”的框架里里讨论“实”的事物一样,儒家心性论者也很难在“实”的氛围里去构建“虚”的体系。充满“性情之别”、“义利之辨”、“德力之讼”、“道势之争”的“道德主义”和“理想主义”之所以会成为儒者紧握不舍且一贯始终的理论追求,与它脱离实际的超经济、超政治本质,实难切离。结果是,一个很简单的事物,一经儒者们的解释,便往往被弄得云山雾罩、玄而又玄,使学问做得“高深莫测”,也使老百姓根本就看不懂。相比之下,逼人去掌握这虚幻不实的“屠龙术”,显然不如让人学点杀猪、杀狗的本事更有用。由于“平常才是真”,所以法家才说“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殆物妙言,治之害也”,亦所以韩非才大声疾呼,要“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否则,“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  

这表明,说玄话者虽代不乏人,但讲真话的,倒也世承不辍。作为儒法间的桥梁荀子,似乎早就觉得内在之“仁”靠不住,所以主张要治理国家社稷,还得依托外在“礼乐”才行;也早就觉得“人”才是最重要的,而强烈反对“大天而思之”。宋代陈亮则讲:“自道德性命之说一兴,……为士者耻言文章行义,而曰尽心知性;居官者耻言政事书判,而曰学道爱人。相蒙相欺,以尽废天下之实,则亦终于百事不理而已”(《龙川文集》)。几乎是一种职业性敏感,朱熹已习惯于把历史上的人物,只要偏离性理之学者,统统斥为申韩法家。“孔明出于申韩”,便是他的名言(《朱子语类》)。重要的是,实话实说的法家思想,具有着实现近代转化的巨大理论潜能。李泽厚指出,自宋代以来的所谓“法家”或重功利、主变法的思想家政治家所真正面临的法家内容,毋宁是一个日趋走向近代的新的历史课题(《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日本近世新法家所具有的早期近代化意义,已无言地证明了这一点(见拙著《日本近世新法家研究》)。

但是,一个不容避讳的理论真实是,哲学本身的确有着极强的超越性和非具体性特质。有一派学者甚至认为,哲学,尤其是形上学,若是试图给予实际的信息,就会变成废话。然而,形而下也未尝出乎哲学的范畴。如果承认长于工具理性的时代当然要拥有其哲学精神,那么,不能给这个时代以“实际信息”的言说,显然也会变成“废话”。马克斯·韦伯发现,“中国的士大夫是……在远古语言的不朽经典方面训练有素并科考过关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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