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堰、乡族与国家——以泰和县槎滩、碉石陂为中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一、问题缘起
 
    2001年夏天笔者来到江西省泰和县考察。泰和县,位于江西中部,赣江中游,地处富饶的吉泰盆地,为江西著名的科举大县,历史以来所取中的进士、举人人数极多,有“文章节义之邦”之称,尤其在明初为鼎盛时期。如史料记载:“泰和邑儒学之设久矣,士子业诗书而谭礼乐,彬彬然文风之盛,他邑罕俪。自入国朝洪武、永乐以来,士之鏖战于文场者,自乡试以至廷试,屡占第一之选。释褐而登仕版者,内而公卿郎署,外而牧伯守令,学校百执事、道德文艺事业著称于时者,不可胜数,何其盛之又盛也!”⑴由于开发较早,当地有着极为深厚的宗族传统。⑵
在泰和县农村进行调查时,笔者在当地发现一本民国时期撰修的水利志,即《重修槎滩、碉石二陂志》。就笔者所见,在地方社会,人们单独为一处水利设施撰修志书的现象并不多见,因此这类数据也就显得极为珍贵。该志书由泰和人蒋挹泉等撰写于1916年,全书共分十二卷。分别为序文、呈词、官厅告示、祭江文、议案、布告、槎陂亩捐、碉陂亩捐、尚义捐、支用数目、跋言、附录等。在志书修成的23年之后,1939年泰和人周鉴冰又再次组织士绅重修陂志。引起笔者兴趣的是,蒋、周氏为什么先后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撰写这样一本志书?修书的目的何在?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笔者才发现该水利设施并不简单,不仅已有近千年的历史,而且其背后有着相当复杂的历史背景,从中略可窥探历史上乡族之间以及乡族与国家的关系及乡族间对利益的争夺。
 
二、陂堰的修建
 
    槎滩、碉石二陂座落于泰和县禾市镇附近,浥水支流牛吼江上,该江因槎滩陂落差大,水流急,声如牛吼,称牛吼江,古代曾称禾溪。槎滩陂将牛吼江水分流,陂水自西向东依次流经禾市镇、螺溪镇及石山乡,在三派村汇入禾水而注入赣江。槎滩陂水流经禾市镇上蒋村时又分为南北两条支流,分别称为“南干渠”和“北干渠”。为预防水灾,在槎滩陂下约七里处,又修筑有一段减水的小陂——碉石陂。因此该水利系统称为槎滩、碉石陂。槎滩陂渠迂回三十余里,该水利系统灌溉了包括禾市镇、螺溪镇在内的大部分村庄。
    槎滩陂水利系统最初创建于南唐时期,据史料所载,时为泰和人周矩修建于公元958年前后。宋皇祐四年(1052年)周中和作《槎滩碉石二陂山田记》,其中详细记载了周氏开基祖周矩及后代修陂的过程:
    “里之有槎滩、碉石二陂,自余周之先御史矩公创始也。公本金陵人,避唐末之乱,因子婿杨大中竦官吉州,卜居泰和之万岁乡。然里地高燥,力田之人岁罔有秋。公为创楚,于是据禾溪江之上流,以木椿、竹筱压为大陂,横遏江水,开洪旁注,故名槎滩。陂下七里许,又伐石筑减水小陂,渚畜水道,俾无泛溢,穴其水而时出之,故名碉石。乃税陂近之地,决渠导流,析为三十六支,灌溉两乡九都稻田数百顷亩,流逮三派江口,汇而入江。自近徂远,其源不竭,昔凡硗确之区,至是皆沃壤矣。既而虑椿筱之不继也,则买参口之椿山,暨洪冈寨下之筱山。岁收椿木、春茶、竹筱,以资修陂之费,而不伤人之财。二世祖仆射羡公以先公之为犹未备也,又增买永新县刘简公早田三十六亩六、地五亩、鱼塘四口、佃人七户,岁收子粒以给修陂之食,而不劳人之饷。”⑶
    记文记载了监察御史周矩因避乱而移居泰和的过程。周矩根据泰和县的地势,以自身财力,主持修建了槎滩、碉石二陂。陂修筑以后,周矩及其子周羡又增买田地以供修陂费用。这项水利工程对泰和县高行、信实两乡乡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改善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如文献中记道:
    “槎滩陂在县西禾溪上流,后唐天成进士周矩所筑,长百余丈,滩下里许筑碉石陂,为三十丈,又于近地凿渠为三十六丈,分灌高行、信实两乡田无算。”⑷
    ”县治北四十里曰高行、信实两乡。余尝过屑乡觉海寺,以与先祭,见里中溪流浩瀚,条达不绝,而老农无涸辙之忧,回视四境,称地之膏腴,莫先于此也。”⑸
    正是由于此项功劳,建设该陂的功臣之一——周羡,被列入泰和县乡贤祠内,受到历代的供奉与祭祀。⑹自此以后,历代两乡人都对陂加以维护、修建。如民国间,江西水利局局长燕方畋记:
    “泰和槎滩陂创自南唐,载诸通志。迄今千有余年矣。考其平时蓄水、灌田数逾万亩,实为全邑水利工程之冠。其间历年兴修,或由善士慨捐,或由田亩摊募,从未乞助于有司,艰苦自持千载,于兹,具见当地物力之雄,而万民生计之是赖也。”⑺
槎滩陂及其支渠是泰和县最大的水利工程。时至今日,二陂仍起着灌溉农田的作用,促进了地方农业的发展。
 
三、宋元时期围绕陂利的争夺
 
    由于槎滩陂的灌溉面积很大,受益地域包括两个乡大部分的地方,远远超过了周氏家族所居住的区域,因此在管理上给周氏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此外,其日后的维护也是花费巨大。起初,在高行(今禾市镇)、信实(今螺溪镇)两乡,周氏家族是属于发展较早的大族,在两乡其它家族力量还未成长起来之时,水利的矛盾并未显露出来。但是,随着大量移民迁入,禾水流域形成了不少宗族聚居的村落。在移民的开发过程中,包括蒋、胡、李、萧氏在内的宗族力量逐渐壮大,并开始向周氏权威发出挑战。人们根据分布于禾水的位置,对当地家族有如下描述:“上有三十六蒋,中有七十周,下有十八王。”其中的数字为该家族所分布的村庄数量。水利之争,主要在周氏与蒋氏之间展开。这也是本文开头部分所介绍的蒋、周氏先后撰修水利志书的原因。由于周氏处于禾水的中游,加大了其管理水利的难度。许多人一直伺机而动,而这一机会终于等来。
    北宋时,围绕槎滩陂水利及其护陂之田的所有权问题开始发生变化。首先是周氏家族用来维护陂堰日常管理的田地发生了变化。据周中和记载:“先是山田之人,皆吾宗收掌支给,由唐迄今,靡有懈纪。至淳化间,祖德重兴一时,昆弟皆滥列官爵,不遑家食,前之山地田塘悉以属诸有业者理之,供赋赡陂,岁有常数,凶岁不至于不足,乐岁之羡余,则以偿事事者之劳,斯固谨始虑终图惟永久云。”⑻
    如上所述,北宋淳化间(990—994年),周氏一族家道兴盛,先后多人位列官爵,如周廷义(出任通事)、周廷实(学士)、周廷训(供奉大夫)等。至北宋天圣间(1023—1032年)族中又有多位有能力的人出任为官,如记载:“至淳化、天圣间,吾宗贤而掌事者八人迭中科目”。这使得周氏家族管理出现真空,族中掌事者比以前少了许多,周氏家族已没有能力完全控制水利。于是周氏将维护槎滩陂日常修筑的田地,分托各都有业者理之。自此,围绕着槎滩陂及其护陂之田产的争夺拉开了序幕。
    周氏将护陂之田地分为各都管理后,对槎滩陂的日常管理费用的支出,也由最初的周氏家族独立承担,转为实行流域内各族按田摊派和个人捐募的方式。如元至正间(约1341年),柏兴路同知李英叔曾出钱二万缗独修槎、碉二陂。
    就在护陂之田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后不久,元至正元年(1341年),槎滩陂水利系统的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变化缘起于罗存伏侵占事件。周氏族人回忆:”至正间,不意陂近罗存伏饕为己利。曾叔祖云从白之于县,以正其罪。”居于槎滩陂附近六十四都的罗存伏兄弟盗卖周氏护陂田产,“有乡人罗存伏兄弟不合,将其蒙强横占,收租利,妄招己业。又将田五亩、渔塘一口,盗卖与蒋逸山为业。”⑼周氏无奈,只得告官,请求官府作主。不过,此时单凭周氏一族力量似乎无力解决该事件。于是,周云从在僧人谢悟轩的撮合下,决定联合李、萧、蒋氏以壮大实力。为防各人退缩,几方在三派院签定《兴复陂田文约》,如下:
    “云从……欲得告官,一人之身,要钱用度切,虑人心不齐,恐后各人退缩,凭僧谢悟轩会集亲眷李如春、李如山、萧草庭、蒋逸山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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