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通书的流行与风水术的民俗化(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圣而超越的意义了。宇宙秩序的和谐也意味着生命状态的和谐。当做灶的理念转化为建灶的实践时,基层民众与其说认知一种有序化的宇宙观念,毋宁说潜在地感受到了现世生命所处之位置。

再看第8期的“安葬全章”,继成堂非常重视理气派中的从辰法,讨论了事死活动中如何归避(制)凶神(煞、杀)以获吉的法门,并做成了口诀。如时间方面有“年家”、“月家”、“日家”、“时家”等神煞,空间方面有因时间不同而造成的吉凶——“山家”:

安葬年家凶神占山口诀:欲选营葬觅生方,须知岁破死路强。三杀远遁为谋利,假使占犯难逃亡。罗天大退休纵碍,马前有难助化工。阴罕克运山家例,年家吉凶滋味长。

安葬月家凶神占山口诀:年家大利月称情,三杀无犯喜门庭。剑锋八座一例推,月无冲破退无灵。阴府死活山家载,克择例同一样排。箭及官符宜安静,年月清吉日时裁。

安葬日家凶神占山口诀:年月清纯日时求,三杀冲山不自由。阴府克运柱中看,横天八座不堪留。重日重丧并三丧,退日月破开及收。岁押的呼均避葬,白虎有帛乐山邱。

安葬时家凶神占山口诀:时乃四柱之结果,年月日期之帮助。阴府龙运依前例,日时相冲乃自顾。三杀退时山头冲,回头贡杀四柱中。经命诸空一局棋,主事得合是和融。

安葬山家凶神占山口诀:既得年月时日清,也须山向共地灵。运若有克寻制化,杀如无犯归可钦。罗天大退休纵宽,冲坐冲兼别重轻。箭射双全萧墙至,阴府死活认库音。马前灾退不须惶,补助资扶是妙方。三山罗猴未为患,一派汪洋别有功。剑锋八座一例同,就是荆榛夹路逢。消灭须辩气与候,犯之恰似烛当风。星曜杀兮山方排,冲丁杀兮是祸胎。文曲金火阴阳次,日流莫临土王开。空亡燥火辟其谬,天罡四杀协纪裁。安葬诸例详于此,诸君请读不疑猜。

具体来说,安葬时也须仔细推算年月日时及葬主仙命的的五行冲克关系,来确立安葬日期,墓地坐山方位、朝向分金等,防止冲犯各神煞以获得吉利。

第9期的讲义,更详细地论述了修添及开生坟(指人未死先找坟地)的年/月/日/时家、山凶神忌例。第10-11期,讲义则以图表的形式清楚地记录了造葬二十四山列便吉凶。根据罗盘的布局,有关二十四山的不同坐向、分金所应注意的时间宜忌,都有具体的规定。

大体来说,继成堂长、三房的择日讲义之有关时空宜忌的设定,其实有其深刻的世界观基础,即有序的生活状态乃有序的宇宙状态之真实的表现,但有序的宇宙状态又呈现于特定的时空之中。而堪舆克择所要确定的就是这种特定时空中的和谐有序,从而保证世俗生活亦处于和谐有序的状态中。当然,在通书有关秩序的建置中,时间无疑又是第一性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嘉庆以降,洪潮和祖馆年度通书年年都会收入相当固定的风水论题精华。如笔者所见的长房和三房的民国各年度通书,基本收入了《罗经理气解》、《罗经图经说》、以及十五层的罗经图(图略不附)、阳基阴地布气妙法、克择吉凶神煞要论(论太岁岁破、论利中不利、论斗首、论生克制化、论五脉六气扶助地脉、论相主、论补龙补山活法、论六吉、论六凶、论三式、论天符、论消灭必按气候、论修方及山向,论选择当论年月日时等)、数十幅涉及风水之水法“私断”和“公断”的四大局图谶,以及洪潮和论自生自旺向、论收山出杀、论分房位之法、论格局、论水法的宏论等。不同时期流行的风水流派或观念,也常为洪氏通书所吸纳并予以通俗化。如近年来大陆东南沿海及港台南洋一带流行所谓的“三元玄空学”,李丰成大通书就纳入这种风水理论,从而充实了原继成堂通书的实用文化内涵。随着洪潮和通书在闽台民间社会的广为传布,这些较为专门化的风水知识部分,或多或少会为基层民众所吸收,转化为民间社会所认同的一些风水常识或共识。



继成堂年度通书反复强调:竖造与安葬活动与生者运途存在着利害关系。如每年度的通书“竖造全章”皆总曰:“今夫宅者乃生人居聚之区也。人从宅而生,宅旺人兴,宅废人息。造者不可不谨,择者不可不慎也。”“安葬全章”总曰:“盖闻葬者藏也,是人子关终之要事,则选推之家之紧要也。葬乘旺气之期,则丁财俱兴;葬乘衰败之期,则凶祸立至。”[40]在年度通书中,继成堂都会推算出本年度的各个时间段(精确到“时”)竖造和安葬活动宜忌事项,并列表细说,让人一目了然。为了适应识字不多的普通百姓的需要,继成堂每年也要发行通书春牛图(堪称“迷你型通书”),简略标明各年月日时之吉凶宜忌,价格便宜,通俗易懂,发行量远比年度通书大。至今泉州的农村民众,在农历年终或年初仍然会购买一张春牛图贴于墙壁上。部分民众仍会先根据春牛图,初步判断年月日时及山向的宜忌,以决定竖造或安葬事宜。

清代以来,福建民间(特别是闽南一带)惑于择日家之说,总是拘泥于年月时令及山向宜忌,故停柩不葬或迁葬之风甚是盛行。如清福州梁章钜尝称:“吾乡卜葬,择日者以山向为准,有一年利东西、一年利南北之说。漳泉合葬之日尤难,有迟至一数年始一遇者。”[41]洪潮和通书无疑是此种陋俗的催化剂。譬如年度通书或春牛图都会注明每年的“年利”(或“大利南北,不利东西”,或“大利东西,不利南北”),安葬造坟或竖造宅舍都得参考该“年利”。如果当年是“大利南北”,那么墓葬的朝向就得以南北方向为主轴,否则葬后不吉。若所择的葬山走向或已择的墓圹朝向与当年“年利”不符,要么停柩在堂,要么“寄山”(即在择好的墓圹旁边的空地暂时下葬,或在葬山先找一空地暂时安葬),等符合“年利”的年份再迁葬于原择好的或新择的墓圹。对于有固定葬山的乡村来说,在“年利”不符时,都只好“寄山”了。如2001年太岁辛巳年,是“大利南北,不利东西”,《李丰成大通书》(2001年度)即针对本年度的葬山生气方位提出建议:“洪范大利水土山,次利火山,忌用金木山,正体通天窍,利壬子、癸丑、巽巳、丙午、丁未乾山,三煞在寅卯辰山,岁破亥山,坐煞甲乙,向煞庚辛山。”由于禁革民间陋习活动的推行,民国以来停柩不殡或不葬者已较少。[42]但今泉州民间“寄山”之风尚存,惑于年利问题而改迁葬之事依然频频。根据时间宜忌来决定葬山葬向的观念,根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结构之中,并非一时便能杜绝。[43]

值得一提的是,清以降闽中关于风水的房分之争已有愈演愈烈之势。譬如:清漳浦理学家蔡世远《葬论》就提及:

有乡俗寡识,惑于房分之见者。夫风水之说,不可苟略,而房分之说理所必无。……即考之郭璞《葬经》,及《素书》、《疑龙经》、《撼龙经》诸书,亦无所谓房分者。此乃后来术家欲借此使凡为子孙者不敢不尊信而延请之,阴以诱其厚利,阳以得其奉迎。不知其遗害之深,至使死者不得归土,而生者不得相和,皆此说误之也。[44]

民国侯官吴曾祺亦尝称:

自魏晋以来,士大夫之家多溺于风水之说。有亲没数十年而不克葬者,问之则曰:“吾将择一地以利吾子孙。”有兄弟数人,则曰:“是固彼利而我不利也。”有营葬已久,以事不称意,归咎于地之不吉而徙去者。于是治形家者遂得乘间而鼓其说,不厌其欲。……是俗吾闽中多有之,而泉州一郡为甚。”[45]

而一些地方志对此现象也多有批评。如《闽清县志》称:

旧时邑人停柩之恶习,由惑于形家之言。以为某地吉,某地不吉;某地利某房,某地不利某房。择地之家兄弟意见不同,致亲柩不能安于坏(抔)土,殊堪浩叹。[46]

《大田县志》载:

停棺之习,邑多有之。盖由于葬坟酷信风水,惑于堪舆家之邪说,以为某地吉,某地不吉;某地某房利,某房不利,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以致兄弟意见不合,年复一年,迄无定所,遂有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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