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阶段的核心价值观(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进全社会利益,保障每个人权利作为评价和衡量我们制度的创建,规范制定,政策的实施的终极标准,把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最终归宿。
 
二、以人为本就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阶段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阶段推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取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随后,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人总是按照人的尺度来评判历史进步的;社会历史是人的依赖走向物的依赖再走向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这样的社会历史就是不断解放人的历史,也不断表现着对人的终极关怀。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实质主要在于:一是确立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确立自己的价值,把人作为发展的目的;三是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是和谐一致。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自然与社会与国家和谐,这些执政理念的改变,首先表现在具有支配能力群体自觉摆脱权力依附后的感悟,主动挣脱对“物”的膜拜后独立意识。其次表现在个体独立自主意识的觉醒和本原权利的回归。第三表现在普世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阶段,“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彻底摆脱“本本”依赖、阶级依赖、权力依赖和政绩依赖,真正围绕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执政理念的开始。 由此可见,在构建和谐社会阶段,只有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才能真正产生法的规范和制度的力量,才能真正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手段。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就是要在现实性上,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在这两个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中,人的发展是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最现实的,所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都必须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所有的发展必须把人的全面发展作动力和目标。只有坚持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给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最可靠的保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党由于缺乏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曾经把战争时期行之有效的阶级斗争的方法运用于经济建设上,把肃反的手段运用到思想建设上,把服从作为组织手段运用到各类管理上,把政策作为法条运用的党的领导方式上,把人民群众的个体利益统统融化为集体和国家利益,这一切本末倒置,把人民当作工具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手段问题。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就是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让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反放的成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确定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目标,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制度体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实现“以人为本”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局部利益或以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施政倾向。在建国初期,由于历史的局限,加上我们党对教条机械式的信仰,精神依赖导致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创新勇气的丧失,依赖精神凝固了全党的个性思维,对“物”的严重依赖和控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泯灭了个体的所有个性后,整个民族的创造活力也荡然无存。小平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际上就是要从思想上自觉地摆脱这种“精神依赖” 
 
三、构建和谐社会阶段与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进程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历史的、具体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超越历史的和现实的条件,游离于社会及群体之外、随心所欲地行动。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作为处在生产力和社会需要的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个人如何发展时强调提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人只能在特定的历史与现实所形成的制度范围内发展自己,依靠这一制度确保人们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经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完善、不健全的政治经济文化依然在影响,甚至左右人们的思想,“以人为本”的目标价值理念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阶段也不可避免带有初级阶段的痕迹,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本原”性价值观将逐步渗透于人们的思想深处,反映在经济政治体制之中,体现于法的理念之上。“以人为本”在建设和谐社会阶段中处于支配地位,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要超越和谐社会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条件的,独立于国家于社会之外,而是在现实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以人为本”的制度条件和发展环境。                            
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是互动的。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互动是人的“本原”地位决定的,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两者相互促进、逐步提高,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之中。事实上,“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要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通过实施“以人为本”的政策和措施,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在不断协调中实现。然而,在处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互动关系上,由于受历史的、现实的和人性自身的局限,往往以人的社会性掩盖了人作为个体和主体的“本原”意义,以阶级性取代了个性,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代替、侵害或牺牲主体权利。反过来说,当个体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性被替代后,阶级、国家和社会仅仅是从受制于每一个个体转变为某个个体或某个阶层的附庸。人依附于物、神和国家与社会是因为人作为个体力量的孱弱,物、神和国家与社会控制人和依附于人,从本质上讲依然是人的本性使然。
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态。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人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发展。历史发展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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