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与文学的命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自身固有的审美品格去丰富、提高“大众文化”。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那种安坐书斋.不问世事的知识分子形象已难于维持;在“大众文化”的渗透下,那种不顾大众审美趣味的高雅文学也渐渐失去立身之地。这种现象虽使许多人痛心疾首,但我们却不能否认它标志着一种社会的进步。知识分子的自我形象应改变,传统的文学观念也应改变。只有当知识阶层真心地承认自己不过是社会大众中一个普通的组成部分时,他们才能真正担负起规范社会、建构社会价值观的重任,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发挥自己特有的主体精神与社会批判精神。

     因此,文学不应蔑视“大众文化”,因为这样不仅使它陷入一种尴尬境地,而且还使它的价值失去了一种有效的实现方式。文学必须放下架子,必须顾及社会大众的精神需求,只有这样它才能长久生存下去。但是,正如知识阶层的自我意识放弃精神贵族地位并不意味着也放弃自己的独立意识与主体精神一样,文学进入“大众文化”也不等于抛弃自身特有的审美特性与超越意义。历史证明,知识阶层愈是以社会良心人类导师自命,他们就愈是失去社会规范的力量,相反,他们愈是自觉融汇于社会大众之中,他们就愈能有所作为。在处理文学与“大众文化”的关系时也同.样如此,文学只有自觉地进入“大众文化”,它才能真正保持自身的独特性。例如,文学从来都力图摆脱某些外在力量影响而维护自身的纯洁性,但它却悲剧性地无法摆脱外在力量的干涉。“大众文化”却有足够的力量抵制这种干涉。这就足以给文学以启示。那么,文学进入“大众文化”之后会不会因受到消费口味的牵引而失去个体创造性呢?这种潜在的危险无疑是存在的,但是要知道,消费口味本身又是被牵引的。文学正是应在对消费口味的适应与牵引形成的张力结构中保持自身特性。真正的文学能够以其审美价值与社会规范性而吸引消费者,只要它不再是少数自命清高的精神贵族自我陶醉的东西,它就有能力在与低层次的精神消费品的竞争中获得主导地位。一句话,文学应该是那些抱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规范、引导“大众文化”的方式,惟其如此,文学才不能远离“大众文化”而独立。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