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木吉卓;释比经典;表征;婚姻习俗
[论文摘要]“木吉卓”既是羌族释比经典的重要部分,也是羌民族民间文学的优秀代表。本文首先简要评述关于“木吉卓”已有的研究成果,而后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分析“木吉卓”所反映的羌族婚姻习俗,以窥视出羌族婚俗变迁的轨迹及婚姻观念。
“木吉卓”源自羌族释比经典,且为上坛经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比在请神敬神和还愿都要说唱该经典。同时,“木吉卓”也是民间文学,她频繁的出现在羌族地区的各种重大节庆场合,久而久之普通的羌民也会背诵“木吉卓”的精彩部分,会讲述“木吉卓”的故事情节。“木吉卓”对于释比是宗教性的神圣经典,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对于羌民则是教育性和娱乐性的民间故事。“木吉卓”涉及了羌人的历史、社会习俗、精神信仰等诸多方面,具有鲜明的史诗特征。“木吉卓”主要讲述木吉卓(天仙女)和斗安朱(美男子)的爱情故事,羌族人普遍认为男女婚配的习俗是由木吉卓制定下来的。“木吉卓”作为民间口头文学世代相传,不论释比还是普通羌民既继承了原有的故事内容,又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生活感受不断的创造出新的“木吉卓”。田而,其情节不仅表现了古代羌人的婚姻惯习,又展示了至今仍在羌区广泛流传的婚姻习俗。
在讨论“木吉卓”能够表现的羌族婚俗之前,首先简要地评述已有的关于“木吉卓”的调查、收集、整理和研究情况。在笔者看来,这些工作可分成两个角度。其一,宗教习俗的角度。钱安靖先生于1983年对四川汶川、理县的羌族释比经典调查时,对“木吉卓”作了整理介绍,特别是对汶川雁门乡袁正祺释比口述的“木吉卓”作了较为详细的纪录。其二,民间文学角度。罗世泽、时逢春于1981年搜集整理的《木姐珠与斗安珠》,将其视为“羌族民间说唱诗”西南民族学院羌族文学简史编写组于1987年编辑的《羌族民间文学资料集》把“木姐珠与热比娃”看成是“叙事长诗”。茂县羌族文学社在2000年之后整理编辑的《西羌古唱经》中,把“木姐珠”当作“爱情史诗”。
钱安靖、罗世泽等学者以及学术机构对“木吉卓”的调研成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尤其是在今日羌区释比愈渐少有的境况之下,这些文献是我们认识与研究“木吉卓”的重要参考资料。不过,他们对“木吉卓”的文字记录并非她的全部,也不可能记录其全部。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木吉卓”存在于生活当中,其中许多因素很难被采风。“而且记录下来的书面文本不可能是民间文学的最初样式,因为此前这一作品已流传了很长时间;也不可能是最后的样式,因为此作品还会继续流传下去。口头文本从来就没有一个‘最后的定稿’或文本‘原型’。文本和演说情境是不可能分离的。脱离了演说情境,文本就可能被误读。文本是由演说者和听众或观众共同建构起来的,文本要通过语境才能被充分理解。”钱安靖先生在纪录汶川雁门乡“木吉卓”时,“因经文甚长,整理时加上小标题。”“钱先生还采用七言诗的形式,并经过了许多文学词汇的润饰,这让我们很难想象释比说唱时的语言形式。罗世泽、时逢春在调研“木吉卓”时,发现汶川雁门乡袁真奇释比与理县桃坪周礼明老艺人的口头唱词有出人,于是“相互补充,取长补短”。这显然忽视了“木吉卓”的地方性特征,艺人的个性以及当时的演说情境等因素。罗、时两位甚至“由于《木姐珠与斗安珠》是民间口头说唱诗,中间被掺进一些与主题无关和迷信色彩的内容。对涉及这些内容的章节和语言,都作了删节和修改。”这些主观的改动自然与忠实记录相去甚远,他们的《木姐珠与斗安珠》在一定程度上是“木吉卓”的文学创作品。
或许我们还应关注另一种声音。台湾学者王明珂先生在羌区调研时发现,“木姐珠、热比娃”的故事在汶川附近流传,而他访问的松潘、理县、北川和茂县的羌族都没有听过木姐珠与热比娃的故事。他注意到“这是个有趣的现象,在村寨中,热比娃的故事被传述得少,反而在城镇中的羌族对此知道得多些。热比娃的故事,被记录在羌族祭司释比的唱词中。1949年之后,释比在村寨中逐渐消失。另一方面,即使有少量仅存的端公,他的唱词,据村寨中的报告人说,也很难让村民们听懂。因此村寨中的羌族常说不出热比娃的故事,是可以理解的。汶川城镇中的羌族知识分子,近十年来热衷于羌族文化的保存。许多羌族民间故事,包括端公唱词,被译成汉文出版。显然因此城镇中的羌族、能读汉文的羌族,较能够说出完整的热比娃的故事。更重要的是,由于城镇中复杂的族群环境,使得城中的羌族比起村寨中的羌族更需要强调羌族认同,因此热比娃的故事,一个羌族起源的故事,被他们集体强化、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