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介绍与研究(上)(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史》中的高和尚。其后伯希和更肯定其说〔5〕。

  由上可见,翻译《马可波罗游记》,不仅是文字的转译问题,而是一项严肃而艰难的探索和研究工作。我们不能要求汉译者毕其功于一役,把书中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而应在他们译书的基础上,作一些校勘、补注、考证等前人未竟的工作。这些年来,我们已作了一些,以下分类述之。

  顺便提一下蒙文译本。第一种是赛亚东根据李季的汉文译本转译的,由吉林人民出版社1977年出版。第二种是葛尔乐朝克图根据日本青木一夫所译意大利拜内戴托发现的“Z写本”译为日文再转译为蒙文的。二书虽系一再转译之作,却说明了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重视。

      二、研究情况概述

  马可波罗在书中记载的元代中国的事情非常繁富,他游历的地区很广,所见所闻,多笔之于书。这些记载,既可与中国史籍互相印证,也有一些晦涩不清、需要考证的地方,这就给研究者提供了课题。西方学者已研究并解决了一些问题,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补充、审正、提出新的看法,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任务。

    (一)马可波罗的身份问题

  马可波罗在书中对他自己在中国担任的角色述说不清,他先说他为大汗(即忽必烈)出使各地,又说曾治理扬州三年,这在中国史志上都无迹可寻。对此,我国学者曾提出三说。

  (1)枢密副使说法国学者颇节(一译鲍梯)于1865 年出版的《威尼斯人马可波罗游记》中据转译之《元史·世祖纪》至元十四年(1277)二月“以大司农、御史大夫、宣徽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兼宣徽使,领侍仪司事”记事及书《阿合马传》中王著等杀阿合马后,元世祖命枢密副使孛罗等“讨为乱者”等记载,认为此枢密副使即马可波罗,亨利·玉尔从之。张星烺在译亨利·玉尔英译本《游记导言》时,为之补《中国史书上之马哥孛罗》,详搜《元史》及其它资料,确证了颇节之说。束世澂见其文后,赞同其说,并著《中国史书上之马哥孛罗考》,较张文所搜孛罗资料更为完备。但也提出一点“存疑”,即,《元史》上的孛罗,在任枢密副使以前,至迟在至元七年(1270年)已任御史中丞,若其人果为马哥孛罗,则马哥之至中国,至迟亦在是年,而据《游记》,其抵华时间,当在至元十二年(1275)。他说:“岂枢密副使孛罗非马哥孛罗欤?然其行事与《游记》何无一不合者也?”这本是一个击中要害的问题,然而束先生因基本同意张先生的枢密副史说,最后仍以波罗书记载有误的推测(此系张说)而未追究下去〔6〕。

  张氏此文,在当时颇有影响。法国人沙海昂(即将颇节本《游记》转为新法文者)读后,即译为法文,并在当年(1922)10月在北京观象台为之作宣传讲演〔7〕,表明二人看法相同。1926 年出版的李思纯《元史学》,有《补马可波罗传略》,也说马可于“1277年,遂拜枢密副使”。但《蒙兀儿史记》作者屠寄(1856—1921)在其书卷一一七《马可保罗传》中则反对此说,他在该卷夹注中引证《元史·阿合马传》后说:“西人之稍读元史者,妄谓此副使孛罗即马可保罗,徒以孛罗二字与保罗音近耳,实则副枢孛罗必是蒙兀种人而非马可,故《马可游记》旧本不载其事,明嘉靖间(1522—1566)西人续得《马可游记足本》始知之,并谓或马可不愿当世知之,故先不传播。钱念劬《旧潜记》疑之,寄以为定是西人附会之说。”屠氏此说远在张星烺补传之前,当系针对亨利·玉尔《导言》之说,此据该文最后夹注有“英人尤氏(即玉尔——引者)云”可知。这是我国学者最早否定马可波罗为枢密副使的第一人。他译波罗为“保罗”而不用“孛罗”,免与《元史》中名孛罗者相混,颇有见识。虽然他仅从种族不同而推断,未举出更多论据,但首倡之功亦不可没。

  此后,法国东方学者伯希和在1927与1928年合刊的《通报》(刊物名,荷兰出版)上,发表了《马可波罗行纪沙海昂译注正误》一文,批评了沙海昂沿袭颇节“枢密副使说”之误。他提出,英人巴克尔(Parker)在1904年曾说1277年的孛罗不得为马可波罗,他自己也曾引剌失德丁(Rashu-d-Din )的《蒙古史》(即今汉译《史集》——引者)的一段,证明中国史书所志参加阿合马案件的孛罗,也不是可马波罗〔8〕。冯承钧在所译沙海昂《马可波罗行纪》上册《序》中说:“考《元史》,至元七年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至元十二年以大司农、御史中丞孛罗为御史大夫;至元十四年以大司农、御史大夫、宣徽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记载此孛罗拜官始末甚详,则不得为至元九年(按,应为至元十二年即1275年——引者)初至上都之波罗,彰彰明矣。”他说:“所以我名其人曰马可波罗而不名之为马哥孛罗。”此注作于1935年2月20日。

  同年12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本第4份刊载了岑仲勉先生的《蒙古史札记》,其第八篇为《枢密副使孛罗》一文,针对张星烺先生的论点作了详细的讨论。首先提出三点疑问:1.张氏将孛罗一家自威尼斯至大都时间之三年半强缩为一年余,与事实不合,疑点一;2.张氏缩短行程时间目的在证实马可父子于至元十年(1273)到中国并参加炮攻襄阳之役,但该役在至元十年正月,马可父子即令能到,行装甫卸,何能立即献炮法攻城,此其二;3.张氏谓马可在扬州当任达鲁花赤或宣慰使,如马可曾为枢密副使,则其出任扬州官员为降职,何以获元世祖宠遇者竟左迁外秩?且其治理扬州年代亦难以确定,疑点三。岑氏更进一步就枢密副使孛罗的仕官经历与马可入华年代不合,孛罗所任职务(如宣徽使、侍仪司等)非入华不久之马可所能胜任等问题展开评述,否定了马可为枢密副使说〔9〕。
  至于《元史》上的枢密副使孛罗,已有人对其生平经历作了详尽的考证。余大钧教授在《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长文中指出,孛罗是蒙古朵儿边部人,生年约在1246年左右,1283年(至元二十年)夏,孛罗奉旨出使波斯伊利汗国,于1284年末或1285年初到达,从此一去不返,于1313年4月去世〔10〕。可见此人与马可波罗毫不相干。

  (2)扬州总管说马可波罗讲到扬州时,说扬州“被选为十二省城之一”,又说他“曾受大可汗的命令,治理这城三年之久”〔11〕。他在扬州任何官职,我国史书及扬州方志均无记载。映堂居士在《元代西人入中国述》中说,博罗玛格(这是按中国习惯以姓冠名前的译法)“曾为扬州总管”,这是在我国提出扬州总管说的第一人。此后,屠寄在所著《蒙兀儿史记·马可保罗传》中也说:“(至元)十四年(1277)……时宋已平,特授扬州路总管,在职四年。”再后,在冯译《行纪》的《叙言》(第9页)及第15章(注一,第35页)都说马可波罗曾被任为扬州总管,但在同书第143章《扬州城》一节的正文和附注中(见中册第542~543页),却未提总管二字。

  扬州总管说外,尚有扬州宣慰使(张译《游记导言》第100页)、都督(李季译本第226页)、总督(张译《游记》第288页,陈译本第168页)等说。这些译文都值得推敲。

  笔者认为,总管、都督、总督等都是汉译者用的官名,与马可波罗实际在扬州担任的职位都不相干。

  马可波罗讲到扬州城时,说扬州“被选为十二省城之一,所以大可汗的十二总督之一驻在这城里”。又说马哥孛罗“曾亲受大可汗的命令治理这城三年之久”(见张译本第288页)。这是把扬州作为一个行省的省会而说的,扬州确实曾有一段时间为江淮行省的治所。在元代,行省的长官称平章政事,这用欧洲文字表达不出来,只能译为Gouverneur或Gouverneur général(法文),Governor general(英文),颇节、沙海昂的法文本和玉尔的英文本就是这样译的。这两种外文再译成汉语,则可译为总管、总督或都督。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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