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特别者就是社长。这是元代所特有者,杨讷先生曾著专文《元代农村社制研究》。小说第三十五回有“张社长酒店”,又有“东村里王社长”。第六十回李逵说:“我又不教哥哥做社长。”第六十二回燕青射死两个公人,“近处社长报与里正得知”。
但除了反映宋元社会的基层头目外,小说第四十六回说,当发现裴如海的尸体后,知府“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行人”验尸。里甲又是明代的基层制度。
小说第十八回宋江出场时的身份是郓城县衙的“押司”。第八回在林冲冤案中,“有个当案孔目,姓孙名定”,救助林冲。第四十回蔡九知府办宋江一案,“当案却是黄孔目”。第四十九回登州“有个六案孔目,姓王名正”。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押司、孔目、库子等都是宋时吏名,但库子的名目沿用到元代。第八回说:“原来宋时的公人都称呼端公。”按宋元的吏胥或可分公人和吏人两类,合称公吏,其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应是金朝。第五十回孙立向祝朝奉介绍乐和说:“这位是此间郓州差来取的公吏。”公人称端公,倒是传世的史籍中不易寻找,可补史籍之缺略。
第二十七回说阳榖“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按宋金时代都设置令史,但一般是中央机构的,如《金史》卷52《选举志》载有“省令史”,卷49《食货志》载有“部令史”,小说所反映的应是元明的情况。第三十八回“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那时故宋时,金陵一路节级者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参对《夷坚志补》卷8《临安武将》,“向巨源为大理正,其子士肃”,“呼寺隶两人相随,俗所谓院长者是也”,可为印证。第四十九回解珍、解宝入狱有“包节级”,乐和充小牢子,为“小节级”。第五十一回朱仝升为“当牢节级”,他放走雷横到沧州府,“那沧州府里押番、虞候、门子、承局、节级、牢子,都送了些人情”。第五十四回高唐州有“当牢节级蔺仁”。第六十二回蔡福和蔡庆为大名府“两院押牢节级”。按将虞候、承局、押番、节级等一般是宋代低级军官名称或统称。“押番”一词较为少见,《宋史》卷191《兵志》记载施州等义军土丁,其军官就有押番。但到南宋後期,情况有所变化,如《梦粱录》卷19《顾觅人力》“又有府第宅舍”“顾觅大夫、书表司、厅子、虞候、押番”等,就不是军官。山西万荣桥上村后土庙宋碑中有“手力节级孟仲明”,手力是吏胥名目,此处的节级亦非军官。元代的《通制条格》卷17《滥设头目》就提及“节级以下,更有所设乡司人员”。第五十九回宿太尉下有“客帐司”。按宋代吏胥有造帐司和客司,从语义上看,“客帐司”似为“客司”之讹。前引所谓“两院”,依个人的理解,是指宋时府州一级的司法机构有府、州院和司理院,但各地依实际情况,或是将州院併入司理院,或是司理院又分为左、右司理院,可参见《宋会要》职官47之74。
三、军制:小说第十六回杨志押送生辰纲,“点十个壮健的厢、禁军”,这当然是宋代特有的军队分类。第九回说“沧州牢城营内收管林冲”,充当“配军”,合于宋朝的史实。按牢城是厢军的一种军名,大致是收编罪犯充当此类厢兵。小说中将牢城营单纯描写为罪犯的集中营,第二十八回描写孟州牢城营,“一般的囚徒都在那里,担水的,劈柴的,做杂工的”,其实也兼厢军的军营。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取过牢城营文册簿来看”。
小说第七回“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冲,还有第二回的王进,当然是人们所熟知的。按宋朝各代禁军数不同,所谓“八十万”当然是号称。按宋朝军中确是设置教头,选拔武艺高强者充当,但教头一般作为吏,身份低微,宋时的官与吏身份差别显著,小说中其实是将两人的社会地位抬高了。至于第八十回说丘岳和周昂两将为“八十万禁军都教头”和“副教头”,更是夸大了教头的地位。
宋朝皇帝的近卫称诸班直,据《西湖老人繁胜录》等书记载,南宋时有二十四班,其中就有“金枪班”。小说五十六回说徐宁“做金枪班教师,这钩镰枪法,只有他一个教头”,须“随直”“伺候”皇帝,多少反映了宋朝的史实。第七十二回有“班直人等”,王姓为“王班直”,又显然不符合宋代的称谓。第八十回中提及龙猛、虎翼、捧日等军名,也确是北宋禁军的番号。
小说第十三回说郓城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一个唤做马兵都头。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土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头目,二十个土兵”,两个都头就是朱仝和雷横。第十八回又说朱仝和雷横“点起马、步弓手并土兵一百馀人”,前往抓捕晃盖。第二十四回和二十六回说武松在阳榖县当都头,手下也是土兵。第四十三回都头李雲“点起三十个老郎土兵”,捕捉李逵。按照宋金制度,县尉手下有弓手,巡检手下有土兵,都负责地方治安。宋时弓手和土兵有“都”一级编制单位,都头是一都之长。但从金朝开始,弓手又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元史》卷101《兵志》载,元世祖时,设置马、步弓手。元杂剧《张翼德单战吕布》和《关云长单刀劈四寇》中说关羽充马弓手,张飞充步弓手。可知小说的叙述可能更近于元代的史实。
第四十一回说欧鹏是“守把大江军户,因恶了本官,逃走在江湖上”。按宋朝实行募兵制,而元、明两朝都设置军户,世代服兵役。据《元史》卷99《兵志》,中统三年谕中有“守把南边”,大德元年河南行省称“大江最为紧要”。按元是自北而南,混一天下,故用心防范南方的汉人造反,这与明代自南而北,逐走元人不同。故欧鹏的出身其实应反映元代军制。但第四十八回又说:“原来欧鹏祖是军班子弟出身,使得好大滚刀”,第四十九回称孙新“军班才俊子”。“军班”是宋时指诸军、诸班直,《朝野类要》卷3《军班》说:“内外诸军兵并班直、军头司等人年劳或有功得官皆是。”《永乐大典》卷14622《吏部条法》第2页就载有“军班出身”,可知又使用了宋代的专门名词。
四、 刑法:小说第九回管营对林冲说:“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第二十八回武松刺配孟州牢城营的叙述相同。从《挥麈後录》卷1、《宋史·太祖纪》等史料上看,宋太祖生前和身後的尊号与谥号中均无“武德”一词,但他是否立下一百杀威棒的规矩,在今存史料上已无法查核。第八回说林冲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这确是宋制。对罪犯、奴婢、军士、某些官府工匠脸部或手部刺字,是宋朝特有的制度。由专门的文墨匠,或称文笔匠刺字,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唤过文笔匠来,去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刺的字或称“金印”,第三十一回孙二娘说武松:“阿叔脸上见今明明地两行金印。”这在史料上反而缺乏具体记载。
小说第六十二回说卢俊义“直配沙门岛”。北宋时,一个重要的流刑地点就是登州沙门岛。沙门岛大约即是今山东长岛县西北的大黑山岛,一般是作为重犯的流放地,但也有贪官流放的事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六月,“知齐州范航坐受财枉法,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门岛”。小说第十七回蔡京的府幹威胁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