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综述(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王素《吴简所见“调”应是“户调”》(《历史研究》2001年第 4期)则认为,吴承汉制,汉代户调与口钱、算赋长期并行,则吴国二者并行亦并不矛盾。户调为按户征收实物,口钱、算赋为按人征收现金,不能根据后来户调取代口钱、算赋而简单地将二者视为同一种税。至于二者合并为同一种税,则更需要较长过程。故此,吴简所见之“调”为“户调”,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简报》J22-2543等二简(另一简无编号)所反映的户籍制度,徐世虹《走马楼三国吴简户籍所见刑事制裁记录》(《简帛研究》二○○一)论述了简中所见的刑事制裁记录和可解作“肉刑”的新刑种,指出刑事制裁记录已成为当时户籍登录的要件之一。侯旭东《三国吴简两文书初探》(《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认为,这两份文书揭示了孙吴政权对“吏”及其家人的严格控制,有助于我们认识孙吴时期“吏”生活的具体细节,把握汉末以降户口分割与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
   方北辰《孙吴“旱丘男子”木简文献价值补说》以文献》1997年第4期)和陈先枢《长沙走马楼吴简的文献价值》(《求索》1999年第2期)等文论述了走马楼简牍所蕴含的文献价值。孟彦弘《释“还民”》(《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对《新收获》以吴简“还民限米”为“归还民之限米”的理解持不同意见,认为“还民”系指归附之民,即过去一度脱籍者。刘正成《钟繇与长沙吴简说》(《中国书法》1998年第1期)则从书法角度论述了走马楼简牍的价值。
   此外,有关走马楼简牍的研究文章还有罗新《吴简中的“督军粮都尉”简》、韩树峰《吴简中的口算钱》、汪小烜《吴简所见“肿足”解》(三文均见《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等文。
  综上所述,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目前业已取得可喜的阶段性成果。但由于现已公布的资料只占整个走马楼简牍中微乎其微的一小部分,远不足以窥其全豹,简牍中的许多问题尚无法探讨,正在研究的一些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深人。我们相信,随着资料的陆续公布,走马楼简牍研究必将结出累累硕果。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