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中龙的意义比较(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龙的报复血腥而残酷,“大蛇吐出火舌,对准一座座高贵的大厅。赤焰熊熊,恐怖笼罩了大地,万恶的飞龙只愿意留下焦土。夜空中红云如阵,不分远近,毁灭者的报复。高特人尝到了战争元凶疯狂的仇恨。等到它返回自己的巢穴,秘密的宝库,趁白天到来之前它已经把高特人圈进一道火墙。” 《贝奥武甫》为古英语文学,保存在四部抄写于1000年前后的手稿里。关于成诗年代,学者们没有定论,一些“思想解放”的学者根据史诗对丹麦希尔德王朝的渲染,而自九世纪三十年代至十世纪末丹麦海盗屡侵英国,使盎格鲁萨克逊人难以继续对异教的丹麦王朝历史报同情或欣赏态度这一事实,干脆主张手稿年代即成诗年代;或成诗于被丹麦王克努特占领的英国(1016-1035),而作者是昙花一现的英丹联合王国的宫廷诗人。 此时日耳曼民族。宗教色彩的加入使人们已无法了解史诗的原初模样。

    陈才宇提出,史诗中有几个数字值得注意:贝奥武甫出发丹麦时带了武士十四个,连他自己在内十五个。结果是他战胜了魔怪母子。第二次与毒龙交战,武士的数目是十三个(包括他自己)。史诗中特别提到:团体中那第十三个人正是那个盗窃了一只金杯导致毒龙报复的奴隶。结果贝奥武甫与毒龙同归于尽。两个数字在这里显然具有象征的意义:十五代表吉祥,完美;十三代表灾祸、丑恶。两种象征性都与基督教有关:十五为五的三倍。根据基督教的说法,五表示神圣的真理,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以五标示的图案(如五角星)据说还有防范疾病与妖魔的功效。而十三这个数字则完全不同。耶稣当初就是被他的第十三个门徒犹大出卖的。史诗中运用数字的观念除了说明象征在作品中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表现手法,同时还是史诗定稿者宗教立场的佐证。

    这体现了那个时代的宗教伦理冲突: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异教神庙虽已被教会的圣水净化了,放进基督的神坛,可修道院饭厅里还在读英叶德的故事。

    奥拉夫国王(Olaf)统治不列颠群岛时,他改奉基督,成为凶狠的拥护者。当挪威王时(995年),毁灭所有异教寺庙,建筑基督教堂。另一位被称“圣者”(1000年)的奥拉夫再度统一挪威(1016年),恢复秩序,推行合理的审判制度,把全岛全部改信基督。一个留恋异教的农民被他割去舌头,另一位则去掉眼睛。860年挪威海到遭遇风暴时发现了冰岛,在此之前,冰岛一片蛮荒,农民多不识字。 《埃达》在冰岛成篇,是公元八至十一世纪里流传在北欧地区的口头文学作品的笔录和集成。 两部分别在十三世纪末和十四世纪抄写在小牛皮上的手稿本《雷吉乌斯经典》(拉丁语,意为《王者之书》)和《弗莱特岛记》(弗莱特岛为冰岛西海岸布雷达岬湾的一个岛屿,因发现古手稿本而出名,在该岛上发现的手稿本遂被命名为《弗莱特岛记》)是冰岛古手稿本中最重要的著作,其中汇集了大部分的埃诗篇。此经典为时任冰岛大主教的丹麦教士布吕恩约尔弗·斯汶森发现后,于1643年将此书送往哥本哈根呈献给丹麦国王克里斯钦四世(1588-1648)。1971年丹麦将其归还冰岛。它们是冰岛保存的卷帙浩繁的古代经典中的珍品。冰岛的手稿本大部分以冰岛语(有时亦称为古挪威语)抄写。尽管冰岛最主要的著作者斯诺里·斯图拉松(1179-1241)是个未任神职的世俗学者,但是那里的不少著作是在修道院里写成,书中自然加入了很多基督教的色彩。(尤其是在最后一章《太阳之歌》里)

    在尼伯龙根的指环传说中,阿西尔部落神祗从矮人恩德瓦尔处夺得可以不断产生黄金的戒指和大量黄金给奥托、雷金、法弗尼尔(Favner)三兄弟的养父雷德玛尔以补偿奥托被杀一事。法弗尼尔和雷金提出分配黄金,遭到拒绝后法弗尼尔杀害雷德玛尔,鲸吞全部财宝并化作恶龙,盘踞在格尼塔洞穴里守护财宝。雷金请英雄西古尔德(Sigurd)用神剑格拉姆杀了法弗尼尔,舔到龙血时他拥有了和鸟类交谈的能力。然后西古尔德又杀掉雷金,喝了法弗尼尔和雷金的血,吃掉法弗尼尔的心肝变得更加精明和机智,取得了所有财宝。

    另外,《埃达》中又提到:传说“世界之树”伊格德拉西尔(Yggdrasil)有三条树根分别通向冰霜巨人、人类和“死者之国”(Nifelheim),树根旁潜伏着一条叫尼德霍格(绝望,Nidhogg)的毒龙,与其它无数巨蟒一起盘据、啃食着树根。诸神的暮日(Ragnarok)时树将被毁倒。

    《新约》中,龙被看成是撒旦的化身,《启示录》里记载了大天使米迦勒屠龙的故事。“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抓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它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将无底坑关闭,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国。” 龙在圣经中作孽为基督教的最大敌人撒旦的化身出现,在基督教长久的精神统治中,必然被丑化、恶化,所以龙在后世看来也就成了恶的化身,人们往往已经忘记了它的本意。

    溯及基督教统治欧洲之前的神话,只有希腊神话较为可考。希腊神话中提到龙的地方很多。提丰(Typhon),是大地之母该亚(Gaea)所生,口中吐火、眼睛也能冒火的百首巨蛇,被诸神之父宙斯以雷电击毙。提丰是美索不达米亚的混沌之龙Tiamat的希腊版本,是地母该亚的最小的孩子,又是她与地狱之神塔塔罗斯(Tartarus)之子,有着塔塔罗斯的强大力量,是地母用来对抗宙斯(Zeus)的强大武器。它是古代女权制度反抗男性神祈统治的符号,也是该亚反抗男性统治社会的最后一击。

    派松(Python),是巴那撒斯山洞中的巨蛇,为太阳神阿波罗所杀,阿波罗因此得到“派松神”称号。它虽被太阳神所杀,但它在希腊语中与阿波罗的女祭司为同一个词,可见它只是因为看守圣地被杀,而不是恶的象征。

    阿革诺尔国王的女儿欧罗巴,被化成牛的宙斯掳走,王子卡德摩斯被派出去寻找她。卡德摩斯在阿波罗的指示下,跟随一头母牛来到一个地方,最后在那里建立了后来的忒拜城。建城之地附近的泉水有只毒龙盘踞,“紫红的龙冠发出耀眼的光芒,眼睛向外喷射者火焰。它的身体非常庞大,口中吐着三条芯子,长着三排牙齿。” 毒龙杀死了来取水的腓尼基人。卡德摩斯亲自去寻龙,用标枪和长矛将毒龙杀死。在雅典娜指引下卡德摩斯将龙牙埋在途中,生出骁勇好战的武士(dragoon)。他们彼此残杀,最后只剩五人,而最初被用来看守忒拜城的正是这五人。

    阿尔戈号传说中,伊阿宋一行人想寻找的金羊毛是由一条毒龙看守,女巫美狄亚以神异歌声令毒龙沉睡,阿尔戈英雄们才顺利取得金羊毛。

    在以上几则神话中,龙一般只是负责看守宝物的动物,它无所谓好坏,也无多少神性。 龙在人们的心目中,通常具有正反两方面的矛盾特性——光明与黑暗,创造与破坏,雄性与雌性,同时将所有这些特性结合成为一体。所以,人们对龙的总体概念既不全是褒义,也不全是贬义,但是我们可以肯定:龙象征着支持着物质世界的原始力量,可以向正邪两方向转化。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龙基本象征正面的、积极的力量,在欧洲不信基督教的时代基本上也有着相同含义:威尔士人即以红色龙旗为荣。但是到了基督教夺走各个民族的原始信仰的时代,龙被株连而成为破坏“神”的秩序的象征。



 三

    在中国文化中,一切与龙沾上关系的事物似乎都是吉祥的象征:天上的星宿有龙星,地下的风水有龙脉,衣饰中有龙袍、龙冠,食物中有龙虾、龙眼,建筑中有龙公、龙亭,行具中有龙船、龙车,动物中有龙马、龙蚤,植物中有龙葵、龙柏;得意的女婿称乘龙快婿,功成名就叫登龙门,男女成亲可谓龙凤配,新生儿女可言龙子龙女;端午节有赛龙舟,元宵节有舞龙灯。关于龙的成语更是数不胜数:白龙鱼服、笔走龙蛇、成龙配套、藏龙卧虎、车水马龙、画龙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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