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八党項,下/2082(1755)
有細封氏、費聽氏、往利氏、頗超氏、野辭氏、房當氏、米擒氏,拓拔氏最為強族。
《通典》卷一九○、《舊唐書·党項傳》[16/198/5290]“拓拔氏”下有“而拓拔”三字,《新唐書·党項傳》[20/221上/6214]亦称“有细封氏……米禽氏、拓拔氏,而拓拔最彊”。《唐會要》當因“拓拔”重出奪“而拓拔”三字。
卷九九南詔蠻,下/2095(1766)
西川節度使高駢奏:“西川新舊軍差已眾,況蠻蜑小醜,必易枝梧。今已道路崎嶇,館驛窮困,更有軍頓,立見流移。其左神策、長武鎮、鄜州、河東所抽兵中,人數不少,況備辦軍食,費損尤多,又緣三道藩鎮,盡扼羌戎,邊鄙未寧,望不差發。”
按“其左神策、長武鎮、鄜州、河東所抽兵中,人數不少”句,文意未安。《冊府》卷九八七作:“其左神策、長武鎭、麟州、河東所抽甲兵人數不少”,《唐會要》“中”當爲“甲”之訛字,下奪“兵”字。
又,“西川新舊軍差已眾”,頗費猜詳,《冊府》作“西川新軍、舊軍,差到已衆”,《唐會要》嫌刪略過簡,易生岐義。
卷九九女國,下/2101(1771)
女國,在葱嶺之西,以女為王,每居層樓,侍女數百,五日一聽政。其王若死,無女嗣位,國人乃調斂金錢,還於死王之族,買女而立之。其俗貴女子,賤丈夫,婦人為吏,男子為軍士。女子貴者,則多有侍男;男子貴,不得有侍女。雖賤庶之女,盡為家長,猶有數夫焉。生子皆從母姓。男子披髮,以青綠塗面,婦人辮髮而縈之。土宜六畜,多駿馬。
貞觀八年十二月,朝貢使至。
以上是《唐會要》“女國”條的全部內容。按,《唐會要》“女國”與同卷上文“東女國”(2096頁)頗多類同。爲便於比較,茲將《唐會要》“東女國”條有關風俗的內容具引於下:
東女,西羌之別種。(原注:以西海中有女國,故稱東女國也。)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党項接界,隔羅女蠻及白狼夷。有八十餘城。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戶口四萬。女王號為“賓就”,有女官號曰“高霸”,評議國事。在外官寮,並男夫為之。五日一聽政。女王若死,國中多斂錢,動至數萬,更於王族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為大王,小者為小王。若大王死,則小王立,或姑死而婦繼,無有篡奪。其所居,皆起重屋,王至九層,國人至六層。其王服青毛綾裙,下領衫,上披青袍,其袖委地。冬則羔裘,飾以紋錦。為小環髻,飾之以金。耳垂璫,足履??。俗重婦人而輕丈夫。文字同於天竺。以十一月為正。每至十月,令巫者齎酒殽詣山中,散糟麥於空,大咒呼鳥。俄頃,有鳥如雉,飛入巫者懷中,因刳其腹視之,有一穀,來歲必登,若有霜雪,必多異災。其俗信之,名為鳥卜。
《舊唐書·東女國傳》[16/197/5278]與《唐會要》“東女國”條所載內容相同,措詞無異,惟在“鳥卜”下多出:“其居喪,服飾不改,為父母則三年不櫛沐。貴人死者,或剝其皮而藏之,內骨於瓶中,糅以金屑而埋之。國王將葬,其大臣親屬殉死者數十人。”可知二书史料来源相同,《唐會要》刪略了貴人剝皮葬骨的風俗。
《唐會要》“女國”條涉及的內容有七項。第一,女王居樓;第二,五日一聽政;第三,女王死,國人斂錢於族中更求女而立;第四,女爲吏,男爲軍士,女貴多侍男,男貴不得有侍女,女有數夫;第五,生子從母姓;第六,男子披髮塗面,女子辮髮;第七土宜六畜,多駿馬。其中一、二、三項與“東女國”風俗相同且記述的文字如出一轍,事頗可疑。而且在隋唐時代的記載中,除《唐會要》之外,尚未見到有“東女”與“女國”兩個以女子爲王的國家的記載。《通典》卷一九三“女國”條載:
女國,隋時通焉。在葱嶺之南……王居九層之樓,侍女數百人,五日一聽朝。復有小女王,共理國政。其俗貴婦人,輕丈夫,而性不妒忌。男女皆以彩色塗面,一日之內或數度變改之。男子皆被髮,婦人辮髮而縈之。其王死,若無女嗣位,國人乃調斂金錢,得數百萬,還於死王之族,買女而立之。其地五男三女,貴女子,賤丈夫,婦人為吏職,男子為軍士。女子貴者則多有侍男,男子不得有侍女。雖賤庶之女,盡為家長,有數夫焉。生子皆從母姓。氣候多寒,以射獵為業。出鍮石、朱砂、麝香、犛牛、駿馬、蜀馬……其女王死,國中貴人剝取皮,以金屑和骨肉置於瓶內而埋之,經一年,又以其皮納於鐵器埋之。
《通典》的記載與《唐會要》“東女國”條的內容基本相同,只是去取有異。《通典》中不僅保留了被《唐會要》刪去的有關貴人剝皮葬骨的風俗,而且比《舊唐書》多出了“經一年,又以其皮納於鐵器埋之”數語。從以上比較完全可以肯定,《通典》“女國”就是《舊唐書》、《唐會要》的“東女國”,三書史料來源相同,只是去取略有差異。
更重要的是,《通典》“女國”的記載還包括了《唐會要》“女國”條具列的所有七項內容,由此可以斷定,《唐會要》“東女國”與“女國”是同一個國家,《唐會要》誤以一國兩傳。如所周知,《唐會要》最初由蘇冕修撰唐高祖至德宗諸朝事,後由崔鉉領銜續撰德宗以後至宣宗朝事,最後經王溥補修宣宗以後事而成,一國二傳,疑是在續修時誤補所致。又,《唐會要》“葱嶺之西”,《隋書·女國傳》[6/83/1850]、《通典》“西”作“南”,當據正。
卷九九曇陵,下/2104(1774)
曇陵,吐火羅之屬國也。居大洲中,其風俗土宜與吐火羅國同。
曇陵屬南海諸國,與地處興都庫什山以北的西域吐火羅國南北隔絕,境物迥異,此稱曇陵爲吐火羅屬國,且風俗土宜相同,事頗可疑。按,《新唐書·南蠻傳》[20/222/6303]:“墮和羅,亦曰獨和羅,南距盤盤,北迦邏舍弗,西屬海,東眞臘。自廣州行五月乃至。國多美犀,世謂墮和羅犀。有二屬國,曰曇陵、陀洹。曇陵在海洲中。”《文獻通考》卷三三三同。《唐會要》“吐火羅”當是“墮和羅”之誤。
卷九九康國,下/2105(1774)
支庶強盛,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分王鄰國,皆以昭武為姓氏,不忘本也。
《舊唐書·康國傳》[16/198/5310]同。按,“皆以昭武爲姓氏”之“姓氏”,文字重沓,頗不類當時人語。《御覽》卷三六二作“枝庶皆以昭武爲姓,示不忘本也。”《冊府》卷九五六:“支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並以昭武爲姓,示不忘本也。”《北史·康國傳》[10/97/3233]亦稱:“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並以昭武爲姓,示不忘本也。”此涉音近而訛“氏”爲“示”。《舊唐書》同誤。
卷九九拂菻國,下/2110(1778)
城東面有一大門,高二十丈。自外至王室,飾以黃金。凡有大門三重。第二大門之樓,懸一金枰,以金丸十二枚屬於衡端,以候日之十二時焉。
按,“飾以黃金”與上文“自外至王室”不屬。《舊唐書·拂菻傳》[16/198/5314]:亦稱“城東面有大門,其高二十餘丈,自上及下,飾以黃金,光輝燦爛,連曜數里。自外至王室,凡有大門三重,列異寶雕飾。第二門之樓中,懸一大金秤……”《唐會要》“飾以黃金”當乙正於“自外至王室”之前,作“城東面有一大門,高二十丈,飾以黃金。自外至王室,凡有大門三重。”又,《唐會要》“懸一金枰”之“枰”字,亦當從《舊唐書》作“秤”。
卷九九烏萇國,下/2111(1779)
烏萇國在中天竺南,一名烏枝那。
《冊府》卷九六一亦作“在中天竺南”,按,烏萇在北天竺境,稱“中天竺南”,必誤。《新唐書·摩揭它國傳》[20/221上/6239]亦稱烏萇“直天竺南”。《太平寰宇記》卷一八三稱“烏萇國,即北天竺國也,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