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察”,主要是讲对人才的访寻与考察,要有求贤若渴的精神,即“如鸷鸟猛兽之求食,如商贾之求财”那样,并且要具有“辨其贤否,察其真伪”的高度识别能力。“教化”,是指对人才的教育与培养,必须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特别是做到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示范作用使部下学习仿效,乐意追随于不知不觉之中。“督责”,是指必须有赏罚分明的规章制度、军纪条令与霹雳手段,如商鞅立徙木赏金之令,孙子立斩不遵号令的吴王宠姬,从而做到令行禁止,军纪严明,政风整肃,战无不胜,治无不妥。
曾国藩选拔军事人才的重要途径,就是在战争实践中,直接从最基层的哨长、士兵、长夫中选拔具有实战经验的人才。他作为湘军最高统帅,尽管每天十分繁忙,却仍然要抽出相当时间来传见一些哨长或士兵,与之交谈,并在当天的日记中简要记下这些人的家庭状况、从军简历、身材长相、性格特点等初步印象,以决定今后对他们的提拔与使用。如记某人“长而清,可充戈什哈”,某人“十二都人,三十岁,其兄亦在王营,拙、直,长工之才” ,某人“眼圆而动,不甚可靠,语次作呕” ,等等。当记到后来的湘军名将刘松山时,是这样写的“:刘松山,七都山枣人,曾在季洪处当长夫。四年冬在铜钱湾入璞山营。其兄在岳州阵亡。母存,父没,嫂嫁。据称,东安、郴州之战最苦,吉水潭、四墟之捷最伟。”
对曾氏这种识拔人才的方法,杨昌济曾给予高度评价说:“读曾文正手书日记,每日记见百长数人,将所答之言记载,并载其批评……至刘松山之评语,则尤有可录者……按刘松山后为名将,然最初乃为长夫,非遇事会,亦终老田间而已。曾公知人之识固不可及。”
刘松山最初只不过是一名搞运输的“长夫”,后来成为湘军名将,他所率领的老湘军成为左宗棠西征平定陕甘的主力部队。刘松山在陕西金积堡之战阵亡后,他的侄儿刘锦棠接替他统领这支老湘军,又成为左宗棠收复新疆的主力军,刘锦棠也成为新疆建省后的首任巡抚。
曾国藩于咸丰十年当上两江总督之后,取得了江南数省的地方行政用人之权,他立即把地方行政官员的选拔、培养与使用提上议事日程。他认识到:“为治首务爱民,爱民必先察吏,察吏要在知人,知人必慎于听言。”
并说“:细思为政之道,得人、治事二者并重。得人不外四事,曰广收、慎用、勤教、严绳。治事不外四端,曰经分、纶合、详思、约守。操斯八术以往,其无所失矣。”
曾氏提纲挈领地提出作为督抚用人行政的主要方法与内容,并把“得人”即得到吏治人才提到首要地位,这包括广泛地招览人才,谨慎地使用人才,辛勤地教育人才,严格地考核人才,四个方面环环相扣,形成一套系统的育才用人的行政管理思想。
曾国藩始终把“宏奖人才,诱人日进”作为人生的三大乐事之一。当上总督之后,更深感优秀行政人员的缺乏。他决定像在军营中每天接见哨长、士兵一样,“拟每日接见州县佐杂三人,与之坐谈而教诲之”
以从中选拔优秀吏才。他认为促进人才不断涌现、迅速成长的最好办法,就是要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既能以自己之长去帮助教育别人,又要善于学习别人之长以补自己之短,从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他说“:思古圣人之道莫大于与人为善。以言诲人,是以善教人也;以德薰人,是以善养人也,皆与人为善之曾国藩的树人育才之道及其当代启示事也。然徙与人则我之善有限,故又贵取诸人以为善。人有善,则取以益我;我有善,则与以益人。连环相生,故善端无穷;彼此挹注,故善源不竭……仲尼之学无常师,即取人为善也;无行不与,即与人为善也。为之不厌,即取人为善也;诲人不倦,即与人为善也。”
曾国藩从来不是自以为是的人,从来不认为天下之善尽在于己。正如他自己所说:“知天之长而吾所历者短,则遇忧患横逆之来,当以小忍以待其定;知地之大而吾所居者小,则遇荣利争夺之境,当退让以守其雌;知书籍之多而吾所见者寡,则不敢以一得自喜,而当思择善而约守之;知事变之多而吾所办者少,则不敢以功名自矜,而当思举贤而共图之。夫如是,则自私自满之见可渐渐蠲除矣。”
这说明,曾国藩清醒地看到个人之善的有限性与众人之善的多样性、广泛性,因而必须团聚众多的贤才来共图大业。所以,他明确地提出,既要以“诲人不倦”的态度去“与人为善”,也要以“为之不厌”的精神去“取人为善”,这样才能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连环相生,故善端无穷;彼此挹注,故善源不竭。”从而使天下之善源源不断地产生,以改造当时靡烂不堪的社会,即“鼓荡斯世之善机,因以挽回天地之生机”.这也是他所说的“:思为督抚之道,即与师道无异。其训饬属员殷殷之意,即与人为善之意,孔子所谓‘诲人不倦’也;其广咨忠益,以身作则,即取人为善之意,孔子所谓‘为之不厌’也。”
这与后来毛泽东所说的:“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倦',我们应取这种态度。”意思是一脉相通的。
身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督的曾国藩,深刻认识到整顿吏治的重要性,他指出:“细观今日局势,若不从吏治人心上痛下工夫,涤肠荡胃,断无挽回之理。”
为了加强对所辖各级官吏的教育与督促,他在两江总督任上,曾专为各府、县官厅作了这样一副对联:“虽贤哲难免过差,愿诸君谠论忠言,常攻吾短;凡堂属略同师弟,使僚友行修名立,乃尽我心。”
后来他在直隶总督任上,又为各州、县官厅连作了以下几副对联:
“长吏多从耕田凿井而来,视民事须如家事;吾曹同讲补过尽忠之道,凛心箴即是官箴。”“念三辅新离水旱兵戈,赖良吏力谋休息;愿群寮共学龚黄召社,即长官藉免愆尤。”
“随时以法言巽语相规,为诸君导迎善气;斯民当火热水深之后,赖良吏默挽天心。”
这些对联充分反映了曾氏对各级官员的苦心教导与殷切期望,也体现了曾氏对百姓疾苦的深切关怀。这也体现了曾氏“为治首务爱民”的施政宗旨。为了警戒自己与教育官员,他还专门撰写了“居官四败”与“居家四败”:“居官四败:曰昏惰任下者败,傲狠妄为者败,贪鄙无忌者败,反复多诈者败。居家四败:妇女奢淫者败,子弟骄怠者败,兄弟不和者败,侮师慢客者败。”
为了提高行政能力,曾氏曾反复熟读《从政遗规》,为自纂《吏治要言》作准备。笔者未曾见过《吏治要言》,但从梁启超编的《曾国藩嘉言钞》中见到曾氏的《劝戒浅语十六条》,其中“劝戒州县四条(上而道府,下而佐杂,以此类推)”中有以下内容“:一曰治署内以端本”,“二曰明刑法以清讼”,“三曰重农事以厚生”“,四曰崇俭朴以养廉”.这四条都是对官吏如何为官施政的教育。而尤以第一条为重要,这就是州县行政长官如何严格以身作则地加强对身边亲近下属人员的管理。这就是“治署内以端本”:“宅门以内,曰上房,曰官亲,曰幕友,曰家丁;门头以内,曰书办,曰差役。此六项者,皆署内之人也。为官者,欲治此六项人,须先自治其身,凡银钱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则身边之人不敢妄取,而上房、官亲、幕友、家丁四者皆治矣。凡文书、案牍,无一不躬亲检点,则承办之人,不敢舞弊,而书办、差役二者,皆治矣。”
这种管严身边人的为政之道,在今天看来仍是至理名言,对各级领导干部仍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曾国藩不仅主张“宏奖以育才”,大力选拔任用优秀的军事行政人才,而且也主张“严以治吏”,对那些贪腐庸劣的官员,则实行严肃的淘汰,他对发现的庸劣的官员,及时地参劾罢免;对那些贪贿犯罪的官员,则严加惩处。如同治三年三月,他发现营官杨复成克扣士兵军饷,侵吞饷银达六百余两,便断然将杨“立正军法”.曾国藩正是“以菩萨心肠,行霹雳手段”,保证了军令政令的严格推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与社会生产及生活秩序的恢复,成为晚清的所谓“中兴名臣”.
三、转移世风,营造成才的社会环境
曾国藩高度重视“世风”即社会风气,如士气、政风、官风、民风、风俗、习气等对国家治乱、人才盛衰的重大影响作用,从他出而从政之始,特别是在组建湘军之始,就以“陶铸人心”、“转移风气”为己任,并以身作则地为转变当时“颓波浩浩”之社会风气作了终生不懈的努力。
当时的清朝,已从“康乾盛世”的顶峰日渐进入腐朽没落的衰世。曾国藩深刻看到了这种衰世所形成的腐朽社会风气“:二三十年来,士大夫优容苟安,揄修袂而养姁步,倡为一种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风。”
而世风的败坏则必然造成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小人得志、英才受抑的衰败局面。对此,他沉痛指出:“窃观自古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平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故曰:’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从流,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是非不诡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行,视乎权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任,顾亭林先生所称’匹夫与有责‘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