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翻译学范式的基础理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复杂性科学强调人既在自然之中又在自然之外的特点,但人和世界又不可分割,人的进化与发展是在自然进化过程中完成的,所以人形成了十分复杂的特征。莫兰曾指出,“人的多方面构成使他内含了大脑-精神-文化的相互作用的圆环,理性-感情-欲望的相互作用的圆环,个人-社会-族类的相互作用的圆环。人类具有共同的统一本质,但在自然形态上,特别是在文化形态上又是多样的。人的可塑性还使每个人包含着多重潜藏的可能性格,使之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可形成不同的心理性格或扮演不同角色”.(陈一壮,2007:100-101)我国老一辈哲学家张世英曾把主-客二分的认识方式与人-世界的整体主义认识方式做过对比。(张世英,2004:23-26)他认为主客二分认识方式有如下三个特点:(1)具有外在性,即人与世界彼此分离,各自独立,人只是世界的旁观者;(2)体现人类中心思想,主张主体是主人,客体服务于人,听命于人,所谓“人为万物之灵”、“万物皆备于我”;(3)认识功能是人与外部世界沟通的惟一桥梁。这种认识不仅排除了人的各种感性认识,也抹煞了人的情感和欲望、主观目的和道德伦理等等,使人成为理性的存在而没有非理性的任何特征。与此相反,人-世界整体主义的认识方式有不同的特征:(1)人与世界的内在性关系,即人融于世界之中,是它的一部分,尽管人并非与世界同时形成,但只有有了人,世界才有了意义,它们是彼此相互规定和相互构建的关系;(2)人与世界的非对象的关系,即人不再是世界的主人,世界也不再是人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3)人与世界万物的相融相同。这就是前面所论述的,在宇宙进化的四个层次中,虽然人作为精神层次具有最高位置,但它以下的各个层次的范畴和属性特征无一不可以在人的身上找到,人不是超越它们而独立存在的。正如莫兰所说:“这个复杂过程向我们表明人类的产生不仅是自身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适应的产物,而且是自然因素与文化因素相互作用和结合的结果。”(陈一壮,2007:96)身与心的弥合也必然导致人与世界的弥合,因为身体是内部承载心灵而对外部世界开放和沟通的中介。这样,传统的认识观就变成了具身性认识。

  这种具身性认识是把存在论与认识论结合的结果,即从事认识活动的主体也是世界的一部分,因此也被卷入认识之中,人既是认识者也是被认识者,既是主动者又是被动者。身心的弥合,必然导致具身性的认知。

  二、具身性认知(embodiedcognition)是对标准认知理论的挑战

  具身性认知是上个世纪90年代才兴起的一种新的认知理论,在它之前流行的认知理论现在称为标准认知理论,它也是只有几十年历史的学科,是上个世纪中期才刚刚开始的,现在具身对标准认知又发起了挑战。我们都知道对认识的研究历来就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它想要解决“我们知道如何知道”的问题。一般说来,研究知道什么不一定是困难的,难的是我们想要知道我们是如何知道的。因为这必然涉及我们大脑的组织构造、工作机制、运行轨迹等等,而这一切又须利用大脑的活动去了解(知道).

  一旦认识者同时又成为被认识者必将造成难以超越自身的困难。标准认知科学没有遇到这样的困难,因为它正如1980年版美国百科全书所说的,是“研究人的高级心理过程的学科,即研究人接受、编码、操作、提取和利用知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知觉、语言、智能、表象、思维、推理、问题解决、概念形成和创造性的科学”.由此可以看出,这一学科的主要内容限定在信息加工的基础上,并把大脑看成是类似计算机的信息加工系统,认为人与计算机在功能结构和信息加工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它们都涉及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存储和提取,信息加工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等等。所以这种研究基本上是以两者的比较与模拟来研究人的认知过程的。这样的研究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人脑在人的身体中,而人的身体又在世界中,它不是一个悬浮和孤立的结构,身体是外界一切信息的来源,它与大脑相互作用并交换信息。上述的标准认知理论给人感觉是大脑只是一个被动加工器,而且一切活动只是心理活动而与物理活动无关。范·盖尔德曾给标准认知作过如下描述,他说,“因为认知系统只在符号表征中运行,因此人类身体和物理环境可以抛开不予考虑,人们有可能将认知系统看成是一个其功能不过是把输入表征转化为输出表征的、自主的、无身的、无世界的东西进行研究”.(劳伦斯·夏皮罗,2014:139)具身性认知是把身体提高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它成了人始终不可或缺的成分。美国教育哲学家杜威把身体的概念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他指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可以看做心理-物理事件或事态,其核心内容是给人类经验的东西确立和赋予意义,而意义的实现给心理-物理的性质提供了最终意义和价值”.(汪堂家,2012:276)这里所谓的心理-物理就是指身心的合二为一的整体,也就是说,我们的认知是以身体为中介的,它一方面承载心灵,另一方面又以物理形式置于世界,形成心理-物理的认识方式。

  所以杜威说:“事实是,经验的器官,即身体、神经系统、双手和双眼、肌肉和感官是我们接近非人的世界的手段。”(汪堂家,2012:277)杜威的哲学属于经验自然主义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经验是人类事务的惟一材料,因为人的意识并不与世间事物直接打交道,而是通过身体的各种器官与它们打交道,只有身体才一方面与事物相通,另一方面又与意识相通,是人与外部世界沟通的中介,否则我们的意识无法同外部世界建立连接。同时,身体也不仅仅是被动的接收器,而是能主动影响经验对象的施动者,经验中的人的因素是通过身体来赋予和实现的。我们知道人们的意识也往往需要经验的验证和证实。举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如当我们产生了虚假的意识时,如做梦,或我们听到一个难以置信的好(坏)消息,为了证实它是否是经验世界中真实的事情,我们常常会掐一下大腿,看是否有疼痛感。这就是用身体的感觉来验证意识中的事情最为常见的情况。这说明身体与意识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具身性认知被提到认知科学中来,并形成对标准认知的新的挑战。

  哲学家安迪·克拉克也是一位具身性认知方面的先导者,他认为这种认知具有六种属性,其中心思想是说身体并不是大脑的纯粹容器,或者说得好一些是脑活动的贡献者,事实上应该把身体看作在产生认知时的脑的搭档。身体融合了被动的动力学,组织了信息,并决定了有助于创造知觉体验的独特的感官特征。身体和脑对它们之间的认知劳动进行了分工,分担了单凭自己无法完成的过程。(劳伦斯·夏皮罗,2014:73)而法国认知科学家瓦雷拉,加拿大哲学家、心智科学家汤普森以及美国心理学家罗施,三人在1991年合著了《具身心智:认知科学和人类经验》(TheEmbodiedMind:CognitiveScienceandHumanExperience)一书,这部著作被认为是具身性认知的奠基之作。他们先从具身行动的概念入手进行说明,指出“使用具身这个词,我们意在突出两点,第一,认知依赖于经验种类,这些经验来自具有各种感知运动的身体;第二,这些个体的感知运动能力自身内含(embodied)在一个更广泛的生物、心理和文化的情境中。使用行为这个词,我们意在再度强调感知与运动过程、知觉与行动本质上在活生生的认知中是不可分离的。的确,这两者在个体中不是纯粹偶然地联结在一起的,而是通过演化合为一体的”.(瓦雷拉,汤普森,罗施,2010:39)另一位认知学家艾丝特·西伦对具身性认知作了一个更具体的定义,她说,“说认知是具身的,这意味着它产生自身体与世界的交互作用。从这一观点出发,认知依赖于各种各样的体验,这些体验源于具有特定知觉和运动能力的身体,其中知觉和运动能力是不可分离的,并且它们一起形成了推理、记忆、情绪、语言以及心智生命所有其他方面被编织其中的一个母体(matrix)”.(劳伦斯·夏皮罗,2014:61)从以上诸人的论述中,我们看到,认知的具身性就是把脑、身体和环境世界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认知的动力系统,不是仅把认知任务交给大脑去完成,而是把它交给这三者,在它们相互作用中去完成。进行具身认知研究是晚近的事,但对身体各种感官关注却是在以前的不少艺术家和哲学家那里就得到了重视。例如车尔尼雪夫斯基很早就在他那部著名的论文《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对视觉有过精辟的阐述,他说:“视觉不仅是眼睛的事情,谁都知道,理智的记忆和思考总是伴随着视觉,而思考则总是以实体来填补呈现在眼前的空洞形式。”(车尔尼雪夫斯基,2009:50)语言文字所给予我们的是抽象的符号,但它们却唤起读者的记忆和联想与想象,用他曾经历的世界的经验去填补这些空白,同时引起相关的情感。

  这一过程显然不是大脑能独立完成的。试想一个天生的盲人如何用想象去体味大海的苍茫,高山的雄浑?一个天生的失聪者又如何体会《命运》交响曲给人带来的心灵震撼?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和经验的世界给予了我们真正的意义,文学作品只不过是通过语言文字将它们再现出来,所以人们说雕塑、绘画、舞蹈是表现的艺术,文学是再现的艺术。劳伦斯·夏皮罗批评标准认知科学时说:“一种对语言的理解---它反映了一种对世界的理解---是从源于供给量的能力建立起来的,而供给量的意义是身体属性的功能。所有这些思想者都确信,标准认知没有并且也不可能阐明某些基本认知现象---颜色知觉、概念习得、语言理解---因为它忽略了具身性的重要性。”(劳伦斯·夏皮罗,2014:25)这里夏皮罗所说的“供给量”就是人们的世界经验,供给量越充足,人们对世界理解得越深刻,经验也越丰富,所以缺乏生活阅历或没有情感经历,涉世不深的人很难去读懂一些文学作品的内涵,也难以用他的经验去填补文学留给我们的空白。由于经历与经验各人都不尽相同,有时会带有私人性质,所以读到一句话,不同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根据他们的经验而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想象,那么他们对它的理解也不一定是一样的,这就增加了理解或翻译的复杂性。瓦雷拉等引用马克·约翰逊的话说:“理解是一个事件,在其中一个人有了一个世界,或者更恰当地说,理解是一系列正在发生的相关意义的事件,在其中一个人的世界出现了。这种理解观念很早就被大陆哲学所认识,尤其是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著作中。但英美分析哲学由于把意义看成语词与世界之间的固定关系而始终抵制这种倾向。它错误地认为:只有一个超越了人的具身性、文化的纳入性、想象的理解和定位于历史演化中的观点,才能保证客观性的可能性。”(瓦雷拉,汤普森,罗施,2010:120)海德格尔的“此在”是一种“在世的存在”,实际上就强调人与世界的整体关联,而不是大脑的意识功能和与之不相关的外部世界相对立。伽达默尔所强调的对话参与者的“前理解视域”也是以个人以往的经历与经验去参与文本阅读并与文本对话。所谓视域融合并非是两个视域的契合,而是有争辩、有交锋、有碰撞、有被说服、有膺服,最后是读者原来视域的扩大甚至改变,从而生成新的意义。所以,翻译,甚至是普通的阅读,意义是不可能“确定的”.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一个物体就是相连属性的一个集合”.(皮亚杰,2005:102)约翰逊也说:“意义包括了具身经验的模式和我们感知力(如我们的知觉或自我定向的模式,以及与其他物体、事件或人相互作用的模式)的前概念结构。”(瓦雷拉,汤普森,罗施,2010:120)我想这两个人的论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伽达默尔的对话理论,尤其是他的“前理解”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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