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兹和格兰伦特更是在其新作《怪诞》中,直接用混杂性来界定怪诞:“视觉文化和文学中的怪诞,通常包含了类人的形式和动物性的特征相互混杂的形式。”
在怪诞最初描述的那些图案中,“人与非人、动物与植物这样完全异质的东西之间奇异地混合在了一块(mixture,combination)”,而混杂的本意则是“两个不同物种或种类的动物或植物产生的后代”。
可以说,怪诞与混杂性有着天然的契合。首先,两者在要素上都是异质异种的;其次,要素的关系都是“杂合”的;最后,它们都有自己完全异于组成要素的新“物种”产生。只是研究者往往用两重性或二重性(doubleness)来置换混杂性。即便我们暂时忽略霍米·巴巴赋予混杂性的颠覆性内涵,我们也很难说,马和驴杂交的产物骡子是马还是驴,或者说既是马也是驴,它属于一个全新的物种。同样,怪诞元素论中人与物的混杂形成的可能是全新的物种,这种物种在当代生物科技的发展下成为了现实。怪诞反应论中滑稽与恐怖的混杂产生一种全新的审美体验,而不是两者之间不同剂量的单纯混合。怪诞形式论中的反常和常规之间的博弈,则不仅仅等价于形式主义的“陌生化”,它更指向一个权力的空间,或意义的整个分配网络。
据此,我们认为怪诞作为审美对象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其混杂性,主要体现在媒介、元素、主题、形式以及身份等五个层面。
媒介层次上的混杂,主要指怪诞艺术从造型艺术到文学艺术的发展中形成的视觉媒介和文字媒介之间的混杂,尤其是“视觉预设”(visualassumptions)在以文字为媒介的文学中的必然性存在。
从怪诞最初所指的对象来看,先是绘画,其次是雕塑和建筑,再逐渐扩展到文学。绘画的“并列性”(juxtaposition)、“物性”(physicality)和“可见性”(visibility)瑔瑢?对文学中怪诞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1)形象性的要求。(2)场景化处理。(3)空间形式(spatialform)。前两个方面使得文学中的怪诞在表现对象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形象(尤其是人物形象)刻画和场景的渲染上,后一个方面涉及的是空间的并列性对线性的时间性叙事的“干扰”,使得怪诞的文学作品在表现“动作”的时候倾向于以并列的方式,而不是遵循传统的线性发展的叙事逻辑。“空间形式”由约瑟夫·弗兰克在《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中提出。
他通过分析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中农产品展览的场景指出,“就场景的持续来说,叙述的时间流至少是被中止了:注意力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被固定在诸种联系的交互作用之中。这些联系游离叙述过程之外而被并置着;该场景的全部意义由各个意义单位之间的反应联系所赋予。”
空间形式对叙事文学的影响使得怪诞在一系列形象的描摹和场景的铺排中表现出来,形成“贝克特式的”“抽象的怪诞”。
绘画对怪诞存在的影响还在于,绘画表现的主题转变为文学表征的主题。例如,希罗尼穆师·博斯(HieronymusBosch,约1450-1516年)所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1485-1505)中的“恐怖、神秘、性、暴力、荒诞”等混杂形成的主题,在爱伦坡、斯蒂文森、王尔德、马克·吐温、雨果、霍夫曼和福楼拜等一批卓越的文学大师那里得到了回应。
元素的混杂。怪诞的特性往往通过那种非纯粹的、非自然的、无边界的自然事物或虚构事物来表现,它们充当怪诞艺术的元素或者素材。巴赫金多次强调,怪诞的人体形象“要在一个人身上表现两个身体”,“这种非现成的、开放的人体(濒死的—生育的—待生的)与世界没有明确的边界:它与世界相混合,与动物相混合,与物质相混合。”
凯泽尔认为,尽管不同的怪诞之作“充满了千差万别的含义”,但“仍然有一些倾向于某种内容的特殊的形式和主题”。此处的“特殊的形式和主题”,其实就是怪诞的元素或素材。这些元素可以归结为六类:(1)虚构的“怪兽”。作为“杂交”的“可怕的动物”,它们存在于我们现今归之于神话或传说中的物种,这些物种在《圣安东尼的诱惑》和《圣经启示录》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并不断被注入新的意义。(2)真实存在但却宜于表现怪诞的动物。
“蛇、猫头鹰、蟾蜍和蜘蛛等等,这些都是栖息在人不能涉足的地方的、爬行的和夜间活动的动物”,这些动物真实存在,甚至平凡无奇,但是也会让我们“体验到完全陌生的奇特感和恐怖恶兆的暗示”。
此外,还有害虫和蝙蝠。尤其是后者,“这个幽灵一般的动物身上体现出来的极不自然的器官合并”,以及奇怪的行为习惯,让人感觉它是吸血动物,或者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3)植物世界里的怪诞元素。植物世界一方面通过“原始丛林”,那种“动物与植物之间的差别”被抹除的、“藤蔓纷乱地缠绕在一起”的景象来传递怪诞,另一方面,人类技术(如显微镜)对自然界的揭示也会把其中隐秘的怪诞的东西呈现出来。(4)物的怪诞。现代科技的发展催生了“技术”怪诞,“有机成分和机械成分的混合”取代了传统怪诞里的“尖利物”,“其中的机械象魔鬼一样具有破坏力,它们的力量远远地超出了它们的制造者。”(5)人的外表的异化。主要指“赋予机械物生命和剥夺人的生命”形成的怪诞形象。其实质在于人与物之间边界的混杂:物体和人体杂合或物体具有了人的属性;另一方面,人变成了物,其生命的属性或精神的属性被未知的力量抽空,使得“人变成傀儡、活动木偶和机械人,脸凝固成了面具”。这一点在前文论及的哈拉维的“赛博格”理论里体现得较为明显,同时也和西方文化传统中的“面具”意象、“木偶”母题联系紧密,在当代文学,尤其是科幻作品和恐怖惊悚小说里成为屡试不爽的题材。(6)人内在的精神错乱。凯泽尔认为“在精神错乱的人身上,人性本身似乎带上了不祥的色彩,仿佛有一种非人的力量,一个异己的、残酷的鬼怪占据了人的心灵”。
需要补充的是,内在的精神错乱必须表征为某种可见的行为或是语言,其不仅是异己力量与本己力量的混杂,更涉及非怪诞的、理性的话语与怪诞的、发疯的话语之间的混杂。例如,鲁迅《狂人日记》即是此类怪诞元素混杂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