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公正规则下的竞争性经济:加入WTO及其应对方略(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制变革。同时,应当着力降低农民的各种负担;进一步放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其他地区转移和流动的各种限制,并推动农村非农化与城市化的进程。最后,必须进行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家核定经营粮食和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体制,已严重阻碍中国农业的发展;国有粮食经销企业的低效率,已构成中国农产品总成本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逐步破除农产品经营的政府垄断,既是加入WTO的一种承诺,更是中国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关于农业基础地位与战略需要所决定的农业的稳定性,可以通过一定比例的国家战略储备以及流通机制的改善(比如期货交易等)加以保证。
地区之间的发展通常是不平衡的,加入WTO可能会使中国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这样,采取一定措施防止问题的加重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基础教育与完善劳力、资本等要素市场方面有所作为之外,对于落后地区进行相应的补贴是较为可取的。WTO(关于解释和适用GATT第6条、第16条和23条的协议)对于补贴的定义较为宽泛,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包括赠予、贷款、投股、贷款担保等,税收减免和收购产品,收入支持和价格支持)被列为补贴之中。不过,WTO在原则上限制的是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如对于特定企业、企业集团、产业等)。根据规则,成员国政府可以依据总体规划对于“不利地区”提供非专向性的补贴,只要该地区的人均收入或人均CDP低于平均水平的85%,或者失业率达到平均水平的110%(连续3年)。所以,对于这些地区提供政策支持并不违反WTO的规定。此外,对于教育、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提供非专向性的补贴,既能推动技术进步,又可提高科研投入的效率。不过,这些政策支持不应当与该地区的市场化改革等量齐观,落后地区的发展主要还靠观念、机制的转变和经济竞争性的加强。
必须指出,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对于一般竞争规则的破坏。由于政策制定者(尤其是部门和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中国在这方面尚有许多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比如,适当支持农村产业化合作经营是可以的,但其鼓励的方式应当受到质疑。选出若干家“龙头”企业给予优惠待遇,且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资格”的再评定。这种歧视性的做法显然为企业的弄虚作假和寻租、部门的“设租”和“索租”、以及官员的腐败提供相应的便利。其实,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明确定约的自愿性,加强履约的严肃性,或者给予非歧视性的激励等,要比前者“经济”得多。
3。企业策略
加入WTO后,企业之间竞争的程度将进一步加强,竞争也将逐渐变得愈加规范。企业不能再指望在竞争受挫之后获得税收减免、债务免除、亏损补贴等实质上的专向性补贴;诸如深金田、郑百文等上市公司只能被兼并而不能退出股市的不正常现象,甚至在加入WTO之前就已得到一定改观;通过新药仿制等方式加速技术进步的策略,将因巨额赔偿而不得不放弃。尤其是外贸企业,更应注意自身的竞争行为,以免诉诸于倾销而被进口国通过反倾销税的征收加以处罚。根据WTO《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反倾销协议);当“倾销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倾销的进口产品的结果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造成影响,以及这些进口产品对国内该同类产品生产商造成后续影响”,从而构成损害时, Wm成员国当局“都有权征收反倾销税”,而且“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是否按倾销幅度的全部或者小于倾销幅度,均由进口成员当局决定”。当然,中国企业也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运用相同的规则反击来自外国的倾销行为。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那些一直受到保护的企业,大都期望以更大的规模、由此以更多的产品市场份额抵御外资的“入侵”,其理由主要为:(1)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缩小外商的产品市场空间,从而阻挠外商大规模的进入;(2)试图通过生产总量的扩大获得技术与经验的更多积累(学习曲线效应)。于是,有人提议将上百个烟草生产厂家组织为烟草集团总公司。本文认为,除非确实存在规模经济而进行合并,以生产能力扩大等旨在阻挠较高效率厂商进入的策略是不恰当的。首先,扩大规模必然要增加投资,而有些投资是不可逆的:一旦投入便无法撤回,即构成沉淀成本。假如外资大规模进入,就会爆发消耗战。尽管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均将遭受损失,但是效率相对较低的企业的损失将会更大,使得最终以更大的代价退出市场(除非给予信贷、财税等方面违规的专向性补贴)。因此,高效率企业的进入是无法加以遏制的(赵农,2000)。其次,学习曲线效应的获得需要良好的激励机制;通过行政性的合并而扩大规模,只能固化无效率企业内部业已存在的官僚体制,从而抑制这种效应的取得。
目前,全球有跨国公司3.5万家,其海外子公司17万个,产值已达整个世界的1/3,国际贸易量占到2/3。跨国公司正在利用全球的资源,从事“无疆界经营”;并根据资源、技术、需求等因素逐步形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聚集中心以及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信息传布等网络系统。尤其是以计算机开发与应用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推动了跨国公司内部结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变革。以掌握公司研究开发、财务运行、营销网络而“礼让”生产制造的“虚拟企业”,已成为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主要角色。显然,中国加入WTO将为跨国公司的生成和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与空间。
面对这种情况,加入WTO后,中国企业通常的最优策略应当是“进人容纳”,即以适当的规模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坦然“恭候”外资的进入,然后与之展开公平的较量;或者采取合资与合作的方式与之融合。从合作和竞争中向对手模仿、借鉴、学习,最终实现技术、管理、制度的创新、唯此才可充分展示人世的真正功效。这样,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是,中国相当数量的企业将纳入跨国公司的国际分工与国际竞争之中,成为虚拟企业经营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使得中国在一定时期内变成一个世界性的制造业中心(黄一义,2000)。我们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地从较低级的环节进入,然后不断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素质,并适应国际通行的竞争规则,逐步进入较高级的环节。在这方面,台湾计算机产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目前,台湾相关产业向惠州、昆山等地的转移也预示了这方面的发展。随着自身的强大、跨国公司之间竞争的演化、以及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的生成和壮大,我们将从生产制造逐渐转向研究开发,从而实现整体经济质的飞跃。深圳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变动、温州服装业从生产加工到品牌创立,也显示出这种发展的趋势。中国跨国公司也将在这个过程中成长壮大,并在一些领域确立自己的优势地位。总之,竞争的环境、竞争的过程是任何企业“站立”起来的必要条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公正的竞争规则与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下,经过深入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国企业能够获得愈加强大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余永定、郑秉文、宋泓:《中国“人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美]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张曙光等,《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理论思考》,《经济研究》,1996年第11期。
王直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与美国农业出口的影响》,《经济研究》,1997年第4期。
卢锋,《比较优势与食物贸易结构一中国食物政
地区之间的发展通常是不平衡的,加入WTO可能会使中国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这样,采取一定措施防止问题的加重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基础教育与完善劳力、资本等要素市场方面有所作为之外,对于落后地区进行相应的补贴是较为可取的。WTO(关于解释和适用GATT第6条、第16条和23条的协议)对于补贴的定义较为宽泛,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包括赠予、贷款、投股、贷款担保等,税收减免和收购产品,收入支持和价格支持)被列为补贴之中。不过,WTO在原则上限制的是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如对于特定企业、企业集团、产业等)。根据规则,成员国政府可以依据总体规划对于“不利地区”提供非专向性的补贴,只要该地区的人均收入或人均CDP低于平均水平的85%,或者失业率达到平均水平的110%(连续3年)。所以,对于这些地区提供政策支持并不违反WTO的规定。此外,对于教育、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提供非专向性的补贴,既能推动技术进步,又可提高科研投入的效率。不过,这些政策支持不应当与该地区的市场化改革等量齐观,落后地区的发展主要还靠观念、机制的转变和经济竞争性的加强。
必须指出,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对于一般竞争规则的破坏。由于政策制定者(尤其是部门和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中国在这方面尚有许多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比如,适当支持农村产业化合作经营是可以的,但其鼓励的方式应当受到质疑。选出若干家“龙头”企业给予优惠待遇,且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资格”的再评定。这种歧视性的做法显然为企业的弄虚作假和寻租、部门的“设租”和“索租”、以及官员的腐败提供相应的便利。其实,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明确定约的自愿性,加强履约的严肃性,或者给予非歧视性的激励等,要比前者“经济”得多。
3。企业策略
加入WTO后,企业之间竞争的程度将进一步加强,竞争也将逐渐变得愈加规范。企业不能再指望在竞争受挫之后获得税收减免、债务免除、亏损补贴等实质上的专向性补贴;诸如深金田、郑百文等上市公司只能被兼并而不能退出股市的不正常现象,甚至在加入WTO之前就已得到一定改观;通过新药仿制等方式加速技术进步的策略,将因巨额赔偿而不得不放弃。尤其是外贸企业,更应注意自身的竞争行为,以免诉诸于倾销而被进口国通过反倾销税的征收加以处罚。根据WTO《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反倾销协议);当“倾销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倾销的进口产品的结果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造成影响,以及这些进口产品对国内该同类产品生产商造成后续影响”,从而构成损害时, Wm成员国当局“都有权征收反倾销税”,而且“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是否按倾销幅度的全部或者小于倾销幅度,均由进口成员当局决定”。当然,中国企业也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运用相同的规则反击来自外国的倾销行为。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那些一直受到保护的企业,大都期望以更大的规模、由此以更多的产品市场份额抵御外资的“入侵”,其理由主要为:(1)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缩小外商的产品市场空间,从而阻挠外商大规模的进入;(2)试图通过生产总量的扩大获得技术与经验的更多积累(学习曲线效应)。于是,有人提议将上百个烟草生产厂家组织为烟草集团总公司。本文认为,除非确实存在规模经济而进行合并,以生产能力扩大等旨在阻挠较高效率厂商进入的策略是不恰当的。首先,扩大规模必然要增加投资,而有些投资是不可逆的:一旦投入便无法撤回,即构成沉淀成本。假如外资大规模进入,就会爆发消耗战。尽管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均将遭受损失,但是效率相对较低的企业的损失将会更大,使得最终以更大的代价退出市场(除非给予信贷、财税等方面违规的专向性补贴)。因此,高效率企业的进入是无法加以遏制的(赵农,2000)。其次,学习曲线效应的获得需要良好的激励机制;通过行政性的合并而扩大规模,只能固化无效率企业内部业已存在的官僚体制,从而抑制这种效应的取得。
目前,全球有跨国公司3.5万家,其海外子公司17万个,产值已达整个世界的1/3,国际贸易量占到2/3。跨国公司正在利用全球的资源,从事“无疆界经营”;并根据资源、技术、需求等因素逐步形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聚集中心以及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信息传布等网络系统。尤其是以计算机开发与应用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推动了跨国公司内部结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变革。以掌握公司研究开发、财务运行、营销网络而“礼让”生产制造的“虚拟企业”,已成为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主要角色。显然,中国加入WTO将为跨国公司的生成和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与空间。
面对这种情况,加入WTO后,中国企业通常的最优策略应当是“进人容纳”,即以适当的规模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坦然“恭候”外资的进入,然后与之展开公平的较量;或者采取合资与合作的方式与之融合。从合作和竞争中向对手模仿、借鉴、学习,最终实现技术、管理、制度的创新、唯此才可充分展示人世的真正功效。这样,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是,中国相当数量的企业将纳入跨国公司的国际分工与国际竞争之中,成为虚拟企业经营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使得中国在一定时期内变成一个世界性的制造业中心(黄一义,2000)。我们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地从较低级的环节进入,然后不断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素质,并适应国际通行的竞争规则,逐步进入较高级的环节。在这方面,台湾计算机产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目前,台湾相关产业向惠州、昆山等地的转移也预示了这方面的发展。随着自身的强大、跨国公司之间竞争的演化、以及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的生成和壮大,我们将从生产制造逐渐转向研究开发,从而实现整体经济质的飞跃。深圳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变动、温州服装业从生产加工到品牌创立,也显示出这种发展的趋势。中国跨国公司也将在这个过程中成长壮大,并在一些领域确立自己的优势地位。总之,竞争的环境、竞争的过程是任何企业“站立”起来的必要条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公正的竞争规则与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下,经过深入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国企业能够获得愈加强大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余永定、郑秉文、宋泓:《中国“人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美]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张曙光等,《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理论思考》,《经济研究》,1996年第11期。
王直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与美国农业出口的影响》,《经济研究》,1997年第4期。
卢锋,《比较优势与食物贸易结构一中国食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