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终结存在――《存在与时间》关于死亡的生存论分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也就是说,生存论的死亡概念,才可能把此在在死亡中的‘向终结存在’从而也就是这一存在者的整体存在收入对可能的整体存在的讨论”。[4]
海德格尔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此在之沉沦的死亡观的分析破解此在沉沦之谜,从生存论上揭示死亡的“向终结存在”的意义,迫使此在直面死亡,先行到死中去,立足自身而本真地在世,从而为解决存在问题奠定基础。
这就是海德格尔为什么在《存在与时间》中讨论死亡问题的原因。
二、“存在到头”
按照《存在与时间》一贯的叙述方式,海德格尔首先描述了此在沉沦的死亡观,然后探讨生存论的死亡概念。
海德格尔把此在沉沦的死亡观的核心规定为“存在到头”(Zu-Ende-sein)。
《存在与时间》通过此在之整体能在的问题进入到了对死亡问题的讨论。即是研究死亡,我们对死亡需有所“经验”,然而我们自己却不可能经验自己的死亡。因为经验总是我的经验,经验总需要经验着的我存在,经验亦总是经验存在着的我。如果没有了我,也就没有了我的经验,而且死亡作为丧失经验,也是不可经验的。有人或许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对“他人之死”的经验来“补充”自己死亡经验的不足,而在海德格尔看来这不仅不可能,而且还昭示了此在企图将一切都交付他人代理的沉沦现象。
我们与他人共在。我们经常会经历到他人之死。这一“经历”似乎使死亡变成了某种“客观上”可以通达的经验。果真如此,那么此在的整体性就是可以界说的了。虽然我们前此的生存论分析都是围绕着此在的“去存在”(zu sein)与“我在”(Jemeinnigkeit)展开的,但是现在面临着死亡的不可自我经验性,因而也只好以“临终到头的他人此在”来代替此在的整体性分析,或者说,补充此在的整体性分析――既然我是此在,他人也是此在,那么对他人之死的经验顺理成章地可以成为“此在”的经验,即我的经验。
但是,他人之死并不可能使我们经验到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去世”或不再“在世”。对死者来说,他当然不可能经验到他自己的死,因为他已经死了就不能再经历什么,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我们所“经验”的只是一个活人变成一个死人即现成存在物,而不可能“身临其境地”经验到死亡本身,所以同样无法由他人之死来经验此在可能之在的整体性。换言之,即使是通过他人之死,我们也一样无法“经验”“没有经验”,无法“感觉”“没有感觉”,无法“意识到”“没有意识”,而死亡无论是我的死还是他人的死,同样都是“不再有经验”、“不再有感觉”、“不再有意识”。
显然,无论是我自己还是他人,死都意味着不再在此,因而“共死者同在”也一样经历不到死者本真的临终到头。“我们并不在本然的意义上经历他人的死亡过程,我们最多也只不过是‘在侧’”。[5]有过他人之死的“经历”的人都知道,我们似乎经历了一次从生到死的过程,但那不过是在在者状态上一个活的存在者变成了一个死的的存在者,死亡本身仍然是不可经验的。
然而,尽管他人之死同样不可经验,但是以他人之死来代替此在的可能之在的整体分析却表明了一种现象:此在可以随随便便用其他此在来代替,所以在自己的此在身上始终经验不到的东西,可以靠陌生的此在通达。这对于此在的存在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企图通过他人之死来经历自己的死,表明了此在以他人代替自己的能在的存在方式,而这种存在方式正是此在沉沦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让常人代理自己的存在,根本上就是为了逃避死亡。
海德格尔通过对“有人死了”的分析,揭示了此在在日常生活中对待死亡的态度。
此在在日常生活中沉沦于世,它不是自己存在而是作为“常人”而存在,因而此在不是根据它对自己存在的理解来解释自己的存在,而是在公众的被解释状态中理解自己的存在,而公众的被解释状态又是在“闲言”(Gerede)中道出自身的,因而在“闲言”中就公开出了日常此在向自己解释自己向死亡存在的方式。更进一步说,解释源于领会,领会总是有情绪的领会,所以问题就是:日常此在在常人的闲言中现身的领会如何展开了向死亡存在?
日常杂然共处的公众意见把死亡“看”作是不断地摆在眼前的事件,这个或那个亲近的人或疏远的人“死了”,每时每刻都有不相识的人们“死着”。因而死亡在日常生活中是作为熟知的、世内摆到眼前的事件来照面的,我们对此熟视无睹,对于这样的死亡事件,常人的解释是:“人终有一死,但自己当下还没有碰上”。死成了一件“事”,只是对我来说,它尚未现成,因而还不构成威胁。这种常人式的态度集中体现在“有人死了”这句话中。
“有人死了”(man stirbt),“有人”(man)即常人。这里所说的“有人”不是指这个人那个人,而是泛指。不是说人都死了,而是说有人死了这回事。在这类话语中,“死”被理解为某种不确定的东西,因为它不是具体地有所指。更重要的是,它表明死是一种东西或一个事件,虽然必定要从某个地方来,但当下对我们自己来说还没有碰到,所以还没有构成威胁。“有人死了”这种泛指的方式好像是死亡碰上了常人(有人),而我们则借此使自己相信,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自我安慰:“不恰恰是我”。由于死亡碰上的是常人,而常人“查无此人”,所以,死亡就变成了一种与我们自己毫不相干的东西。有意思的是,在日常在世中我们希望并且认定“有”常人在场,但在死亡这件事上,“有人死了”却等于“无人死了”,常人应此在的需要而退场,此乃此在沉沦在世逃避死亡的方式。于是,我们发现,此在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凭借着常人而生活,而且凭借着常人逃避死亡。常人拿走了此在的生存,也拿走了此在的死。结果,死亡从来不是被看作此在最本己的存在可能性,而成了发生在此在之外的、偶然出现的不好的“事件”。甚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以此为根据来调整人们必须如何对待死亡的方式,“提倡”一种漠然处之的“教养”:“想到死”不仅是不恰当的不合理的,也是怯懦的表现,似乎正常人是不会想到死也不会怕死的。伊壁鸠鲁式的死亡观就是如此:我活着,死还没有来,因而感觉不到死的痛苦。如果我死了,没有了感觉,也就没有了痛苦,所以对死亡的恐惧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常人不让畏死的勇气浮现”。[6]
但是在海德格尔看来,逃避死亡恰恰表明死亡是“存在”的。此在日常在世以沉沦的方式逃遁,这反而证明了:“连常人本身也一向已经被规定为向死之在了;即使它没有明确地活动在一种‘想到死’的状态中也是这样。即使在平均的日常状态中,此在的本旨也始终在于这种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不可逾越的能在,即使其样式是为一种针对其生存的最极端的可能性的无动于衷而操劳也罢”。[7]
尽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放弃自己的能在,把一切都交给常人代理,但是死亡这回事却是任何人也无法“代理”的。“任谁也不能从他人那里取走他的死”。[8]现实中可能有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而英勇“赴死”的事件发生,例如牺牲自己救助他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可以把死从他人那里“拿走”。我们至多也不过是将他人所面临的危险承担过来,不可能由此就可以使他人不死了。实际上,死是不可替代的,死只能是我自己去死。“每一此在向来都必须自己接受自己的死,只要死亡‘存在’,它依其本质就向来是我自己死亡。死亡确乎意味着一种独特的存在之可能性:在死亡中,关键完完全全就是向来是自己的此在的存在。死显现出:死亡在存在论上是由向来我属性与生存组建起来的”。[9]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生存”与“向来我属性”构成了此在“生”的本性,同样也构成了此在之“死”的本性。
此在在世,向已沉沦。在世之此在一向不是自己而是
海德格尔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此在之沉沦的死亡观的分析破解此在沉沦之谜,从生存论上揭示死亡的“向终结存在”的意义,迫使此在直面死亡,先行到死中去,立足自身而本真地在世,从而为解决存在问题奠定基础。
这就是海德格尔为什么在《存在与时间》中讨论死亡问题的原因。
二、“存在到头”
按照《存在与时间》一贯的叙述方式,海德格尔首先描述了此在沉沦的死亡观,然后探讨生存论的死亡概念。
海德格尔把此在沉沦的死亡观的核心规定为“存在到头”(Zu-Ende-sein)。
《存在与时间》通过此在之整体能在的问题进入到了对死亡问题的讨论。即是研究死亡,我们对死亡需有所“经验”,然而我们自己却不可能经验自己的死亡。因为经验总是我的经验,经验总需要经验着的我存在,经验亦总是经验存在着的我。如果没有了我,也就没有了我的经验,而且死亡作为丧失经验,也是不可经验的。有人或许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对“他人之死”的经验来“补充”自己死亡经验的不足,而在海德格尔看来这不仅不可能,而且还昭示了此在企图将一切都交付他人代理的沉沦现象。
我们与他人共在。我们经常会经历到他人之死。这一“经历”似乎使死亡变成了某种“客观上”可以通达的经验。果真如此,那么此在的整体性就是可以界说的了。虽然我们前此的生存论分析都是围绕着此在的“去存在”(zu sein)与“我在”(Jemeinnigkeit)展开的,但是现在面临着死亡的不可自我经验性,因而也只好以“临终到头的他人此在”来代替此在的整体性分析,或者说,补充此在的整体性分析――既然我是此在,他人也是此在,那么对他人之死的经验顺理成章地可以成为“此在”的经验,即我的经验。
但是,他人之死并不可能使我们经验到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去世”或不再“在世”。对死者来说,他当然不可能经验到他自己的死,因为他已经死了就不能再经历什么,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我们所“经验”的只是一个活人变成一个死人即现成存在物,而不可能“身临其境地”经验到死亡本身,所以同样无法由他人之死来经验此在可能之在的整体性。换言之,即使是通过他人之死,我们也一样无法“经验”“没有经验”,无法“感觉”“没有感觉”,无法“意识到”“没有意识”,而死亡无论是我的死还是他人的死,同样都是“不再有经验”、“不再有感觉”、“不再有意识”。
显然,无论是我自己还是他人,死都意味着不再在此,因而“共死者同在”也一样经历不到死者本真的临终到头。“我们并不在本然的意义上经历他人的死亡过程,我们最多也只不过是‘在侧’”。[5]有过他人之死的“经历”的人都知道,我们似乎经历了一次从生到死的过程,但那不过是在在者状态上一个活的存在者变成了一个死的的存在者,死亡本身仍然是不可经验的。
然而,尽管他人之死同样不可经验,但是以他人之死来代替此在的可能之在的整体分析却表明了一种现象:此在可以随随便便用其他此在来代替,所以在自己的此在身上始终经验不到的东西,可以靠陌生的此在通达。这对于此在的存在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企图通过他人之死来经历自己的死,表明了此在以他人代替自己的能在的存在方式,而这种存在方式正是此在沉沦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让常人代理自己的存在,根本上就是为了逃避死亡。
海德格尔通过对“有人死了”的分析,揭示了此在在日常生活中对待死亡的态度。
此在在日常生活中沉沦于世,它不是自己存在而是作为“常人”而存在,因而此在不是根据它对自己存在的理解来解释自己的存在,而是在公众的被解释状态中理解自己的存在,而公众的被解释状态又是在“闲言”(Gerede)中道出自身的,因而在“闲言”中就公开出了日常此在向自己解释自己向死亡存在的方式。更进一步说,解释源于领会,领会总是有情绪的领会,所以问题就是:日常此在在常人的闲言中现身的领会如何展开了向死亡存在?
日常杂然共处的公众意见把死亡“看”作是不断地摆在眼前的事件,这个或那个亲近的人或疏远的人“死了”,每时每刻都有不相识的人们“死着”。因而死亡在日常生活中是作为熟知的、世内摆到眼前的事件来照面的,我们对此熟视无睹,对于这样的死亡事件,常人的解释是:“人终有一死,但自己当下还没有碰上”。死成了一件“事”,只是对我来说,它尚未现成,因而还不构成威胁。这种常人式的态度集中体现在“有人死了”这句话中。
“有人死了”(man stirbt),“有人”(man)即常人。这里所说的“有人”不是指这个人那个人,而是泛指。不是说人都死了,而是说有人死了这回事。在这类话语中,“死”被理解为某种不确定的东西,因为它不是具体地有所指。更重要的是,它表明死是一种东西或一个事件,虽然必定要从某个地方来,但当下对我们自己来说还没有碰到,所以还没有构成威胁。“有人死了”这种泛指的方式好像是死亡碰上了常人(有人),而我们则借此使自己相信,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自我安慰:“不恰恰是我”。由于死亡碰上的是常人,而常人“查无此人”,所以,死亡就变成了一种与我们自己毫不相干的东西。有意思的是,在日常在世中我们希望并且认定“有”常人在场,但在死亡这件事上,“有人死了”却等于“无人死了”,常人应此在的需要而退场,此乃此在沉沦在世逃避死亡的方式。于是,我们发现,此在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凭借着常人而生活,而且凭借着常人逃避死亡。常人拿走了此在的生存,也拿走了此在的死。结果,死亡从来不是被看作此在最本己的存在可能性,而成了发生在此在之外的、偶然出现的不好的“事件”。甚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以此为根据来调整人们必须如何对待死亡的方式,“提倡”一种漠然处之的“教养”:“想到死”不仅是不恰当的不合理的,也是怯懦的表现,似乎正常人是不会想到死也不会怕死的。伊壁鸠鲁式的死亡观就是如此:我活着,死还没有来,因而感觉不到死的痛苦。如果我死了,没有了感觉,也就没有了痛苦,所以对死亡的恐惧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常人不让畏死的勇气浮现”。[6]
但是在海德格尔看来,逃避死亡恰恰表明死亡是“存在”的。此在日常在世以沉沦的方式逃遁,这反而证明了:“连常人本身也一向已经被规定为向死之在了;即使它没有明确地活动在一种‘想到死’的状态中也是这样。即使在平均的日常状态中,此在的本旨也始终在于这种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不可逾越的能在,即使其样式是为一种针对其生存的最极端的可能性的无动于衷而操劳也罢”。[7]
尽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放弃自己的能在,把一切都交给常人代理,但是死亡这回事却是任何人也无法“代理”的。“任谁也不能从他人那里取走他的死”。[8]现实中可能有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而英勇“赴死”的事件发生,例如牺牲自己救助他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可以把死从他人那里“拿走”。我们至多也不过是将他人所面临的危险承担过来,不可能由此就可以使他人不死了。实际上,死是不可替代的,死只能是我自己去死。“每一此在向来都必须自己接受自己的死,只要死亡‘存在’,它依其本质就向来是我自己死亡。死亡确乎意味着一种独特的存在之可能性:在死亡中,关键完完全全就是向来是自己的此在的存在。死显现出:死亡在存在论上是由向来我属性与生存组建起来的”。[9]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生存”与“向来我属性”构成了此在“生”的本性,同样也构成了此在之“死”的本性。
此在在世,向已沉沦。在世之此在一向不是自己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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