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终结存在――《存在与时间》关于死亡的生存论分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常人。然而常人并不存在,存在着的其实乃是此在自己,只是此在从不自负其责罢了,对待死亡更是如此。此在把死亡理解为直到临终才会偶然遭遇的事件,因而沉沦的死亡观把死亡看作是“临终到头”或“存在到头”。如此,此在便把人生之大限(不再存在)远远地放逐到了生存的尽头。然而,此在并不因此就拥有了自己的存在,恰恰相反,并非自己存在而是作为常人存在,此在逃避死亡乃以放弃本真生存为代价,到头来它仍然逃不过一死。
由此可见,常人式的沉沦的死亡观表现为一种在者状态的“线性的”的死亡观。此在只要活着,死亡就还没有来临。作为悬欠于外的终结,死亡乃是在生存之外发生的,只有存在到头才会遭遇到的东西。但是,“只要此在存在,它就始终已经是它的尚未,同样,它也总已经是它的终结。死所意指的结束意味着的不是此在的存在到头,而是这一存在者的一种向终结存在。死是一种此在刚一存在就承担起来的去存在的方式”。[10]此在作为能在始终是它的尚未,它永远面对着生存的可能性。而就此在命中注定终有一死而论,它一存在就已包含着自己的终结。正如拉丁古谚所说:“刚一降生,人就立刻老得足以去死”。
因此,当我们试图通过死亡对此在生存的限制来把握此在之整体的时候,这种视死亡为“存在到头”的观念不可能解决我们的问题。不过,对这种沉沦的死亡观的分析倒使我们意识到了死亡深深地植根于此在的存在之中,本己地属于此在的生存。如此理解的死亡不是“存在到头”,而是“向终结存在”。换言之,此在走向终结(死亡),不是“存在到头”,而是“向终结存在”。
三、“向终结存在”
“存在到头”(Zu-Ende-sein)与“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之间的区别看上去不过是词序上的,但在海德格尔那里却构成了规定生存论死亡概念的关键所在。“存在到头”将死亡之终结看作是在此在之外发生的且与此在无关的某种事件,而“向终结存在”中的这个“终结”则不在此在之外,它自始就在此在之中,这个终结也并不意味着“完成”,而是始终悬临于此在生存之中的别具一格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将死亡看作是“向终结存在”,此乃其生存论死亡观的核心。在通常观点看来,生命是存在,死亡是“临终到头”或“存在到头”,这不过是将死亡理解为现成存在着的事实,似乎只有等到存在到头之时死亡才会来临,在此之前死亡与我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而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作为先行于自身的存在,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总有“尚未”,死亡也是一种“尚未”:作为终结的死亡是“尚未的终结”――它尚未在此,但是肯定将在此,因而这个“尚未的终结”作为可能性已经在此了。就此而论,走向“尚未的终结”的此在也就是走向可能性,死亡不是存在到头,不是不存在,它也是一种存在可能性,而且是此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死亡作为此在的一种存在可能性,与生存一样以“去存在”和“我在”为其生存论机制,亦即以“操心”或“牵挂”(Sorge)为其基础,我们“必须从此在的基本建构来阐释死亡之为向终结存在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楚:按照此在的存在结构,在此在之中一种由向终结存在组建起来的整体存在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能的”。[11]海德格尔在此给“Sorge”下了一个定义:Sorge是“先行于自身的――已经在(世界)之中的――作为寓于(世内)来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12]它完整地表达了此在之存在的诸种基础性质――生存、实际性和沉沦。显然,如果死亡植根于此在的生存可能性之中,如果死亡在某种特别的意义上属于此在的存在,那么它也必须从上述那些性质得到规定。
“先行于自身”-生存。此在在“去存在”(生存)之中,“身陷”可能性之境域,始终先行于自身。既然是“先行于自身”,总有其“尚未”,但是死亡这一“尚未”不能理解为“亏欠”(Ausstand),若如此死亡就成了亏欠在外的东西。当我们从生存论意义上把死亡理解为“向终结存在”的时候,“尚未”的死亡对此在来说意味的是一种存在可能性。只要此在存在,死亡便悬临于此:“终结悬临于此在。死亡不是尚未现成的东西,不是缩减到极小值的最后亏欠或悬欠,它毋宁说是一种悬临(Bevorstand)”。[13]“悬临”这个词表达了死亡对此在的关系:现成意义上的死是“亏欠”,对一个活的好好的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事,直到他衰老之后死期才会临近。生存论意义上的死亡概念有所不同。死亡是此在之“尚未的终结”,这个终结并不是死到临头才来临的,而是对此在来说无论何时何地都已“悬临于此”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尚未”源自“先行”,死亡作为一种存在可能性则意味着“先行到死”。就此而论,我们不能将“悬临”理解为“某种东西”的悬临,实际上悬临于此的恰恰是没有东西――无。“死亡是此在本身向来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随着死亡,此在本身在其最本己的能在中悬临于自身之前。此在在这种可能性中完完全全以它的在世为本旨。此在的死亡是不再能此在的可能性。当此在作为这种可能性悬临于它在世之前时,它就被充分地指引向它最本己的能在了。在如此悬临于自身之际,此在之中对其他此在的一切关联被解除了。这种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可能性同时就是最极端的可能性。此在这种能在逾越不过死亡这种可能性。死亡是完完全全的此在之不可能的可能性。于是死亡绽露为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不可逾越的可能性”。[14]
只要此在“活着”,死亡就还没有来临。但是只要此在“活着”,它就不得不承担着死亡。死亡这种可能性很特别,其他所有的可能性都是可能性,都可能成为现实,也可能不成为现实,因而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可能性,它们是可供此在选择的可能性。而死亡却是注定要实现的可能性,即使一切可能性都是未定的,死亡却是确定的,所以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然而,其他的可能性是可能实现的,死亡这种可能性却是不能实现的,因为它的实现不是可能成为现实,而是一切可能都将成为不可能,而且是完全彻底地不可能。因此,Sorge之“先行”在“向死而在”中有其最源始的具体化:因为死亡是此在的一切可能性中最大的、最可能的、逾越不过的可能性,“先行”之为“先行”便自始至终“悬临于此”。
实际性-被抛。死亡是一种可能性,但却不是此在事后偶然地在它的存在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可能性,换言之,此在存在着,所面临的可能性都是未定的,任由此在去选择的,但是死亡这种可能性却必然会出现,无从选择。“只要此在生存着,它就已经被抛入了这种可能性”。死亡虽是可能性,但却又是此在命中注定了的可能性,无法逃脱的可能性。所以,死亡对此在来说具有被抛的性质。
说到被抛,也就说到了现身情态、情绪和畏。此在在情绪中意识到“我存在且不得不存在”,在“畏”中,此在意识到“我存在且不得不能在”。海德格尔认为,在“畏”这种现身情态中,被抛进死亡的状态对它绽露得更源始更中切些,在死亡面前就是在最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和超不过的能在“之前”畏。这就是说,畏之所畏处就在于“无所关联”的“能在”,而这“无所关联”的“能在”正是被抛之向终结存在――死。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为什么此在不敢畏、逃避畏了:畏之可畏处就在于它使此在“向死而在”。反之,也可以说“向死而在”使此在“意识到”自己最本己的能在。而这无异于说:此在唯有“向死”才是能在。
沉沦。虽然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逾越不过的存在可能性”,但是实际上有许多人,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首先和通常都不知死亡。然而,这并不能证明死“并非普遍地属于此在”,而只能证明:“此在首先和通常以
由此可见,常人式的沉沦的死亡观表现为一种在者状态的“线性的”的死亡观。此在只要活着,死亡就还没有来临。作为悬欠于外的终结,死亡乃是在生存之外发生的,只有存在到头才会遭遇到的东西。但是,“只要此在存在,它就始终已经是它的尚未,同样,它也总已经是它的终结。死所意指的结束意味着的不是此在的存在到头,而是这一存在者的一种向终结存在。死是一种此在刚一存在就承担起来的去存在的方式”。[10]此在作为能在始终是它的尚未,它永远面对着生存的可能性。而就此在命中注定终有一死而论,它一存在就已包含着自己的终结。正如拉丁古谚所说:“刚一降生,人就立刻老得足以去死”。
因此,当我们试图通过死亡对此在生存的限制来把握此在之整体的时候,这种视死亡为“存在到头”的观念不可能解决我们的问题。不过,对这种沉沦的死亡观的分析倒使我们意识到了死亡深深地植根于此在的存在之中,本己地属于此在的生存。如此理解的死亡不是“存在到头”,而是“向终结存在”。换言之,此在走向终结(死亡),不是“存在到头”,而是“向终结存在”。
三、“向终结存在”
“存在到头”(Zu-Ende-sein)与“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之间的区别看上去不过是词序上的,但在海德格尔那里却构成了规定生存论死亡概念的关键所在。“存在到头”将死亡之终结看作是在此在之外发生的且与此在无关的某种事件,而“向终结存在”中的这个“终结”则不在此在之外,它自始就在此在之中,这个终结也并不意味着“完成”,而是始终悬临于此在生存之中的别具一格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将死亡看作是“向终结存在”,此乃其生存论死亡观的核心。在通常观点看来,生命是存在,死亡是“临终到头”或“存在到头”,这不过是将死亡理解为现成存在着的事实,似乎只有等到存在到头之时死亡才会来临,在此之前死亡与我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而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作为先行于自身的存在,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总有“尚未”,死亡也是一种“尚未”:作为终结的死亡是“尚未的终结”――它尚未在此,但是肯定将在此,因而这个“尚未的终结”作为可能性已经在此了。就此而论,走向“尚未的终结”的此在也就是走向可能性,死亡不是存在到头,不是不存在,它也是一种存在可能性,而且是此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死亡作为此在的一种存在可能性,与生存一样以“去存在”和“我在”为其生存论机制,亦即以“操心”或“牵挂”(Sorge)为其基础,我们“必须从此在的基本建构来阐释死亡之为向终结存在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楚:按照此在的存在结构,在此在之中一种由向终结存在组建起来的整体存在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能的”。[11]海德格尔在此给“Sorge”下了一个定义:Sorge是“先行于自身的――已经在(世界)之中的――作为寓于(世内)来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12]它完整地表达了此在之存在的诸种基础性质――生存、实际性和沉沦。显然,如果死亡植根于此在的生存可能性之中,如果死亡在某种特别的意义上属于此在的存在,那么它也必须从上述那些性质得到规定。
“先行于自身”-生存。此在在“去存在”(生存)之中,“身陷”可能性之境域,始终先行于自身。既然是“先行于自身”,总有其“尚未”,但是死亡这一“尚未”不能理解为“亏欠”(Ausstand),若如此死亡就成了亏欠在外的东西。当我们从生存论意义上把死亡理解为“向终结存在”的时候,“尚未”的死亡对此在来说意味的是一种存在可能性。只要此在存在,死亡便悬临于此:“终结悬临于此在。死亡不是尚未现成的东西,不是缩减到极小值的最后亏欠或悬欠,它毋宁说是一种悬临(Bevorstand)”。[13]“悬临”这个词表达了死亡对此在的关系:现成意义上的死是“亏欠”,对一个活的好好的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事,直到他衰老之后死期才会临近。生存论意义上的死亡概念有所不同。死亡是此在之“尚未的终结”,这个终结并不是死到临头才来临的,而是对此在来说无论何时何地都已“悬临于此”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尚未”源自“先行”,死亡作为一种存在可能性则意味着“先行到死”。就此而论,我们不能将“悬临”理解为“某种东西”的悬临,实际上悬临于此的恰恰是没有东西――无。“死亡是此在本身向来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随着死亡,此在本身在其最本己的能在中悬临于自身之前。此在在这种可能性中完完全全以它的在世为本旨。此在的死亡是不再能此在的可能性。当此在作为这种可能性悬临于它在世之前时,它就被充分地指引向它最本己的能在了。在如此悬临于自身之际,此在之中对其他此在的一切关联被解除了。这种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可能性同时就是最极端的可能性。此在这种能在逾越不过死亡这种可能性。死亡是完完全全的此在之不可能的可能性。于是死亡绽露为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不可逾越的可能性”。[14]
只要此在“活着”,死亡就还没有来临。但是只要此在“活着”,它就不得不承担着死亡。死亡这种可能性很特别,其他所有的可能性都是可能性,都可能成为现实,也可能不成为现实,因而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可能性,它们是可供此在选择的可能性。而死亡却是注定要实现的可能性,即使一切可能性都是未定的,死亡却是确定的,所以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然而,其他的可能性是可能实现的,死亡这种可能性却是不能实现的,因为它的实现不是可能成为现实,而是一切可能都将成为不可能,而且是完全彻底地不可能。因此,Sorge之“先行”在“向死而在”中有其最源始的具体化:因为死亡是此在的一切可能性中最大的、最可能的、逾越不过的可能性,“先行”之为“先行”便自始至终“悬临于此”。
实际性-被抛。死亡是一种可能性,但却不是此在事后偶然地在它的存在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可能性,换言之,此在存在着,所面临的可能性都是未定的,任由此在去选择的,但是死亡这种可能性却必然会出现,无从选择。“只要此在生存着,它就已经被抛入了这种可能性”。死亡虽是可能性,但却又是此在命中注定了的可能性,无法逃脱的可能性。所以,死亡对此在来说具有被抛的性质。
说到被抛,也就说到了现身情态、情绪和畏。此在在情绪中意识到“我存在且不得不存在”,在“畏”中,此在意识到“我存在且不得不能在”。海德格尔认为,在“畏”这种现身情态中,被抛进死亡的状态对它绽露得更源始更中切些,在死亡面前就是在最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和超不过的能在“之前”畏。这就是说,畏之所畏处就在于“无所关联”的“能在”,而这“无所关联”的“能在”正是被抛之向终结存在――死。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为什么此在不敢畏、逃避畏了:畏之可畏处就在于它使此在“向死而在”。反之,也可以说“向死而在”使此在“意识到”自己最本己的能在。而这无异于说:此在唯有“向死”才是能在。
沉沦。虽然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逾越不过的存在可能性”,但是实际上有许多人,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首先和通常都不知死亡。然而,这并不能证明死“并非普遍地属于此在”,而只能证明:“此在首先和通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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