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与反人道主义:列维纳斯、卡西尔和海德格尔(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意义和具有了其最终的辩护。宇宙的全部领域,在其所有特殊的历史性的决定了的显现中,经道德命令显现和被引导,并因此接受道德评判。
哲学对列维纳斯而言就像对卡西尔不可避免的是人类学的而非相对主义者。但是,对列维纳斯来说哲学人类学的绝对标准首先源于其道德高度而非认识论的审慎。于是列维纳斯,在此就像卡西尔在他面前和多数时候因为同样的原因,拒绝驱动海德格尔存在论的反-人道主义者的“自然主义”的诡辩。超越性是他人道德的多余而非存在的慷慨。在道德超越性的名义下,列维纳斯拒绝卡西尔对文化的依附和视其为意义之源的文化哲学。这些就是列维纳斯伦理形而上学的粗线条。
含义与感觉
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几乎可以在他的哲学著作的每一页中找到。海德格尔是他的卓越对手。相反,卡西尔的名字从来没有在他的作品里出现,一次也没有。同样,在谈及语言时列维纳斯也很少用“符号”这个术语而更喜欢用“能指”、“标记”、“含义”、“意义性”、“内涵”、“说”、“已说出”以及“表达”。这种沉默、这种克制意味着什么?无疑,列维纳斯绝非卡西尔主义者,也不是那种意义上的新-康德主义者。很清楚他发现文化哲学,就像他发现康德、新康德主义以及胡塞尔,过分依赖于不适当的认识论预置。不过,在我看来,在假借正义名义时列维纳斯返回到一般性的水平,返回到存在之显示。卡西尔微妙的文化哲学-自然得从哲学性的自我解释中剥离出来-作为列维纳斯哲学的适当补充在此能发挥作用。难道是因为这种亲近-如此不同于1929时的情形,才可以解释列维纳斯的沉默?
不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无论宣称文化哲学是一种伦理形而上学的极好补充多么有有效性,在“含义与意义”-发表于1964年-里,列维纳斯最终抓住了卡西尔。这里,就像在大多数列维纳斯的哲学著作里一样,题目就是意义,它的起源和本质。这通常也是当代或者现象学哲学的中心题目。但是,更特别的是,意义问题在“含义与意义”里上升至与“文化意义”和符号的关系。
在本章之初,看似偶然地,当列维纳斯使用“起点”和“终点”的表述时这里有一个间接但不会弄错的对卡西尔-海德格尔辩论的暗示。虽然丝毫没有提起卡西尔和海德格尔,但暗示非常明显。尽管如此,列维纳斯还是提及庞蒂而非卡西尔开始了本章,他认为所有关于意义的当代理论都奠基于一种对意义和感觉、符号与能指的完整统一的承认上。
结论
与海德格尔不同,卡西尔是对的:意义之起源必须放置在人的维度内。实际上,与萨特不同,在社会的维度内。这样,比如,海德格尔关于现时代受控于技术-即使技术的本质不是技术的-的宏伟断言,仍不可摆脱地残余着一种远胜于存在论的文化决心。当然,对列维纳斯来说,将意义之起源放置在人的维度内意味着其渊泉就在于无法还原和无法超越的对他人作出反应的道德义务之中。
与卡西尔不同,海德格尔是对的:意义必须依据更大的超越而非经由依附于文化、符号形式和自我-知识以及列维纳斯所称的“已说出的”的人的解释而被许可者来理解。这样一种观点结束了陷入文化相对主义的沼泽,因而补偿了卡西尔有意列维纳斯在正义的名义下确实捍卫的普遍性的道德评判的无能。不论其作为“已说出的”的不可逃避的文化显示,作为“说”的意义超越文化。
与海德格尔不同,然而,在被牺牲于存在之祭坛时意义之超越丢失了。列维纳斯采用了卡西尔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基本存在论”是真实的但是是另一个“自然主义”的化身。列维纳斯和卡西尔都没有将人的维度想象为“被抛”或者象植物一样扎根于存在之土地中,屈服于它的亮光的或隐或现。对两人来说人的局限都不是象木偶般的,即使在存在的大剧场表演,或者通过依赖一个口技表演者坐在存在的膝盖上的哑语所刻画的特性,仿佛在代存在说话。但与卡西尔对文化的忠诚相反,对列维纳斯而言,意义的超越超越文化的决定。意义的超越-人的尊严-源于他人的道德优先权,也就是说,源于他人人道主义。在成为一个存在的功能或者被卷入文化之前,含义的含义性在于“说”,在道德责任和义务的优越中。为他人存在是另一种存在和先于文化,道德地服务他人,正义地服务于所有他人,这里有最后的意义苛求和人的尊严。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为什么列维纳斯在其思想成熟期如此后悔他1929年在达沃斯闹剧中所扮的角,为什么在超过四十年后还寻求卡西尔夫人的原谅。毕竟,正是卡西尔,坚持不懈地和通过个人辛苦和勇气捍卫着高贵的人道主义伦理。他同时在生活中和-通过无私的学者热情-在其巨大的知识产出中这样做。“为遥远的事物而行动”,列维纳斯写道,在希特勒胜利之时,在那个时间仿佛凝固的万马其喑的暗夜,独立于任何“出场力量”的评价而行动,无庸置疑这是高贵的极致。
哲学对列维纳斯而言就像对卡西尔不可避免的是人类学的而非相对主义者。但是,对列维纳斯来说哲学人类学的绝对标准首先源于其道德高度而非认识论的审慎。于是列维纳斯,在此就像卡西尔在他面前和多数时候因为同样的原因,拒绝驱动海德格尔存在论的反-人道主义者的“自然主义”的诡辩。超越性是他人道德的多余而非存在的慷慨。在道德超越性的名义下,列维纳斯拒绝卡西尔对文化的依附和视其为意义之源的文化哲学。这些就是列维纳斯伦理形而上学的粗线条。
含义与感觉
列维纳斯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几乎可以在他的哲学著作的每一页中找到。海德格尔是他的卓越对手。相反,卡西尔的名字从来没有在他的作品里出现,一次也没有。同样,在谈及语言时列维纳斯也很少用“符号”这个术语而更喜欢用“能指”、“标记”、“含义”、“意义性”、“内涵”、“说”、“已说出”以及“表达”。这种沉默、这种克制意味着什么?无疑,列维纳斯绝非卡西尔主义者,也不是那种意义上的新-康德主义者。很清楚他发现文化哲学,就像他发现康德、新康德主义以及胡塞尔,过分依赖于不适当的认识论预置。不过,在我看来,在假借正义名义时列维纳斯返回到一般性的水平,返回到存在之显示。卡西尔微妙的文化哲学-自然得从哲学性的自我解释中剥离出来-作为列维纳斯哲学的适当补充在此能发挥作用。难道是因为这种亲近-如此不同于1929时的情形,才可以解释列维纳斯的沉默?
不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无论宣称文化哲学是一种伦理形而上学的极好补充多么有有效性,在“含义与意义”-发表于1964年-里,列维纳斯最终抓住了卡西尔。这里,就像在大多数列维纳斯的哲学著作里一样,题目就是意义,它的起源和本质。这通常也是当代或者现象学哲学的中心题目。但是,更特别的是,意义问题在“含义与意义”里上升至与“文化意义”和符号的关系。
在本章之初,看似偶然地,当列维纳斯使用“起点”和“终点”的表述时这里有一个间接但不会弄错的对卡西尔-海德格尔辩论的暗示。虽然丝毫没有提起卡西尔和海德格尔,但暗示非常明显。尽管如此,列维纳斯还是提及庞蒂而非卡西尔开始了本章,他认为所有关于意义的当代理论都奠基于一种对意义和感觉、符号与能指的完整统一的承认上。
结论
与海德格尔不同,卡西尔是对的:意义之起源必须放置在人的维度内。实际上,与萨特不同,在社会的维度内。这样,比如,海德格尔关于现时代受控于技术-即使技术的本质不是技术的-的宏伟断言,仍不可摆脱地残余着一种远胜于存在论的文化决心。当然,对列维纳斯来说,将意义之起源放置在人的维度内意味着其渊泉就在于无法还原和无法超越的对他人作出反应的道德义务之中。
与卡西尔不同,海德格尔是对的:意义必须依据更大的超越而非经由依附于文化、符号形式和自我-知识以及列维纳斯所称的“已说出的”的人的解释而被许可者来理解。这样一种观点结束了陷入文化相对主义的沼泽,因而补偿了卡西尔有意列维纳斯在正义的名义下确实捍卫的普遍性的道德评判的无能。不论其作为“已说出的”的不可逃避的文化显示,作为“说”的意义超越文化。
与海德格尔不同,然而,在被牺牲于存在之祭坛时意义之超越丢失了。列维纳斯采用了卡西尔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基本存在论”是真实的但是是另一个“自然主义”的化身。列维纳斯和卡西尔都没有将人的维度想象为“被抛”或者象植物一样扎根于存在之土地中,屈服于它的亮光的或隐或现。对两人来说人的局限都不是象木偶般的,即使在存在的大剧场表演,或者通过依赖一个口技表演者坐在存在的膝盖上的哑语所刻画的特性,仿佛在代存在说话。但与卡西尔对文化的忠诚相反,对列维纳斯而言,意义的超越超越文化的决定。意义的超越-人的尊严-源于他人的道德优先权,也就是说,源于他人人道主义。在成为一个存在的功能或者被卷入文化之前,含义的含义性在于“说”,在道德责任和义务的优越中。为他人存在是另一种存在和先于文化,道德地服务他人,正义地服务于所有他人,这里有最后的意义苛求和人的尊严。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为什么列维纳斯在其思想成熟期如此后悔他1929年在达沃斯闹剧中所扮的角,为什么在超过四十年后还寻求卡西尔夫人的原谅。毕竟,正是卡西尔,坚持不懈地和通过个人辛苦和勇气捍卫着高贵的人道主义伦理。他同时在生活中和-通过无私的学者热情-在其巨大的知识产出中这样做。“为遥远的事物而行动”,列维纳斯写道,在希特勒胜利之时,在那个时间仿佛凝固的万马其喑的暗夜,独立于任何“出场力量”的评价而行动,无庸置疑这是高贵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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