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的对话——谈福柯和哈贝马斯的争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中形成和发展的。“‘自我’是在与‘他人’的相互联系中凸现出来的,……唯有在这种关联中,单独的人才能成为与众不同的个体而存在,离开了社会群体,所谓的自我和主体都无从谈起。”[4] 这样,哈贝马斯就成功地将传统哲学的主体—客体模式转变为主体—主体模式,即从主体到主体间性模式,与此同时也避免了各种反传统哲学思潮只重单个个体的自然本能的偏颇。 
概括地说,福柯致力于对主体进行一种解构,而哈贝马斯要建立的则是在旧主体的基础上把它从先验转到实践的层面。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福柯的思想中,并没有离开“主体”这个概念,这也是他和哈贝马斯展开争论的基础之一。福柯否定旧的主体观,认为“主体”不应是被“物化了”的权力建构物,而应是一种具有人格魅力的积极创造的行动者,“一个自由的主体”。 
   
  
方法论上的不同看法 
  
福柯的考察以1969年为分界,分为知识考古学和谱系学两个阶段。在福柯的早期著作中,他将自己的研究归为“知识考古学”旨在将他的历史研究同解释学区分开来。这一概念借助于这样的类比:正如考古学在历史的废墟上进行,在一个空间展开了时间的系列,同样,知识考古学挖掘知识的深层,它不是思想史,而是前思想史,思想史在知识考古学结束之处开始。在1970年以后,为了进行彻底的解构,福柯从考古学方法转向了谱系学方法。他把历史看成是一个“谱系化”的不断总体化的图景,“谱系学”不是要把历史当作一个单一的进程连续发展,而要把历史打散、拆开,使它与现在、过去、未来相隔离,从而使人意识到历史的异已性、疏离性。这样,通过对历史的解构,发现历史中人的疏离的、非总体性的性格,使“现代合法性”遭到真正质疑,进而挖掘出非连续性的、非合法性的知识.使一种谱系学中的反常规性升上历史的平线。 
那么从概念和分析的角度来说,何为“知识谱系学”呢?福柯说:“谱系学是单调的、谨慎的,又是耐心的、实录性的。”[1]“谱系学需要耐心,以及有关细节的知识,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它取决于原始材料的大量积累。‘它的庞大纪念碑’建立于‘审慎和微不足道的真理上,并遵循着严格的方法。’”[2] “谱系学”这一概念来自尼采,尼采用它来说明道德偏见的起源,福柯的谱系学也是关于起源的考察,这与考古学的体制并无不同。谱系学和考古学最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谱系学在历史开端处发现的不是它们本原的同一性,而是相异事件的纷争。谱系学的重心不再是知识,而是权力;不再是语言,而是身体;不再是思想,而是欲望;谱系学的考察角度不再是宏观的结构,而是微观的要素,从微观的运动发现结构的秘密和结构的源泉。 
下面我们看一下哈贝马斯是怎么看待福柯的“谱系学”的。哈贝马斯指出,任何思想的生成都是为着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的,“谱系学”的提出,就在于它是福柯对传统人文学科特别是历史学和解释学不满的不可遏止的宣泄。“福柯的谱系学用自身的三种模式替代传统的人文学科的三种模式,即用无意义的结构分析代替对意义的解释;用权力的功能来代替真理的有效性宣称;用价值中立来代替价值判断。”[1] 一言以蔽之,哈贝马斯认为,“谱系学”的语境是要致力于用客观性代替相对性,以及用客观的自然主义取代人为的规范性,并且所有这些努力最终都是为了达到在事物自身的情景中如其所是地流动和旋转。站在这样的立论上,哈贝马斯指出,不由自主的现时性使谱系学的出发点依然深陷于解释性的泥沼,与此有关的必然的相对主义分析只能将自己理解为语境式的实践活动。这样,哈贝马斯就成功地从“客观性”前提出发,找出了它“相对主义”的自身矛盾,从而表明自己批判的正确性。 
现在重要的是要明确分析福柯的整体思想以及谱系学的旨趣到底是什么。如果福柯旨在建立一种客观知识的话,哈贝马斯的批判就是十分中肯的了。但是福柯在论及谱系学方法的宣言中很明显地表达出这么一种意思,即谱系学是以知识意志所特有的不公正摧毁认识主体的。福柯从来没有说过知识是公正的、客观的、不偏不倚的,他当然也不会将自己的谱系学知识排除在外。并且,谱系学“遵循世系的复杂过程,目的在于让以往的事件保持适当地分散开来。它是要辨别偶然的事件、细微的差别,或者相反,识别完全颠倒的现象,即错误、误算;这类错误催生了那些仍然继续存在,并对我们具有价值的事物。它是要发现,真理或存在不是植根于我们所知道的东西,以及我们说出的状态,而是在于偶然事件的外部性。”[2]这就表明,在福柯看来不管主体还是理性都不是已成的东西,它的形成、发展都是具有阶段性的,在何种层面上理解它都是相对的。既然如此,那么福柯自己独到的具有特定内涵的一种研究方法——谱系学,又怎么会认为或旨趣在于客观性呢?哈贝马斯几乎完全把福柯当作一位绝对的客观主义者去批判,而事实恰恰相反,福柯是建立在一种相对主义的观点上来看待问题的。哈贝马斯用假想的方式来分析谱系学,说福柯用无意义的结构分析代替对意义的解释,等等。但从福柯的思想中,我们看到他是要把话语置入社会制度和实践中,揭示其中的权力机制,更加强调意义上的分析解释。福柯自己一再宣称,真理的下面流淌着论证的鲜血,这里鲜血当然是指一种真理有效性的论证过程,并且权力这种机制中也要产生知识,那么又如何说其用权力的功能来代替真理的有效性了呢?而且知识是被权力产生的,是权力的产品,它的产生是随时随地的,如何会存在价值的中立,又怎能代替价值判断呢? 
  
权力观与交往理论 
  
从思想历史沿习来看,尼采哲学给福柯以强劲的推动力,在尼采的许多著作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哲学或心理学悬设,即追求真理和认识的愿望是与追求权力的愿望是分不开的。在尼采思想的影响下,从70年代起,福柯开始在非总体化、非表现化、和反人本主义的框架下重新思考权力的本质及其运作方式。“对尼采来说,当有人说善神(Agathos)表示自己而说恶神(Deilos )来表示他人时,问题并不是知晓善恶本身是什么,而是要知道谁被表示了,更精确地说是要知道谁在讲话。”[1]在尼采的影响下,福柯反对把权力的本质简单地规定成压抑,并且坚持权力要同语言一起进行分析,他拒斥那种称权力为国家机器专属和为阶级斗争服务的现代宏观理论。对于福柯来说,“权力”是一个尚未规定的、推论的、非主体化的生产性过程,它把个体不断构成和塑造为符合一定社会规范的主体。它本质上不是压迫性的,而是生产性的,它只“关注生产性力量,让它们发展并且规范它们,而不愿阻碍它们、压抑它们或者毁灭它们”。[2] 
福柯把权力作为基础性的东西来阐述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他强调权力是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决定性因素,权力的变化将会引发社会的变化。福柯曾说过: “直到19世纪,我们才了解到剥削的性质;而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权力的性质。我们必须一举取消那些从消极方面来描述权利效应的说法:什么它‘排斥’,它‘抑制’,它‘审查’,它‘把事情抽象化’,它‘掩饰’,它‘隐瞒’,如此等等。实际上,权力是能创造的,它创造现实,它创造客体的众多领域和真理的无数仪式。个人以及个人就此可能获得的知识都属于这种创造。” [1] 也就是说权力是一些多重关系的组合,不属于任何机制,任何机构,任何组织,它存在于各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权力就是话语的权力,谁能在某些场合说话,谁能使话语具有领导意味。这些行为话语一直在我们身边,虽然这些行使话语权的人和被要求行使的人没有强制的规则,但只要有这种谈话和交往的存在就会有权力存在,它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地被生产出来,甚至在所有关系中被生产出来。同时权力是微观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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