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来负责——汉斯·约纳斯关于本体论的科技世界伦理学思想之路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事实上,我们各自的灵魂状况往往只是在复现昨天的技术论习”。 

——宫特尔·安德尔斯 



一 

    我们所达到的进步其限度恰好就是,技术达到并已经逾越了地球及其承受力的界限,可是并不停息或降低其活力。与此同时,与技术的成就和功绩相比,它那威胁人类生活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技术确实排山倒海,但也使大片土地荒芜,使森林毁灭。技术创造出一个个人工世界并把致命的辐射废墟留了下来。原子能提供着取之不尽的能源,但所谓的清除(Entsorgung,专指核电站废料的清理)使我们的土壤加重负担逾数千年。现代化交通工具虽然跨越时空,却同时毒害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源。基因技术的可能性向我们允诺,可以提高迄今不治之症的治疗机会——人们想像一下爱滋病和早老性痴呆病(Alzheimer阿耳茨海默),但是,侵犯遗传物质潜藏着无法预见的风险,技术处处表现出一种深刻的矛盾,它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其中正面与负面、出路与危机、进步与灾难都是不可消除地彼此交织在一起。 

    技术的内在矛盾问题构成了汉斯·约纳斯哲学的核心。“难就难在:并非只有当技术恶意地滥用,即滥用于恶的目的时,而是即使当技术善意地被使用到它本来的并且是最合法的目的时,技术本身也具有它危险的、能够长期地起着最后决定作用的一面……危险更多地在于成功之中而非失败之时——而成功在人的需要这一压力之下是不可缺少的。”1“现代化技术处于危险中的预言破灭了,或者成功与失败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2,这竟然也构成了《责任原则》的第一命题。约纳斯在这本书中呼吁,哲学要和技术进行一场伦理学辩论。这部代表作的论题和反思至今还规定着这场讨论的性质。 

    约纳斯反对单纯道德化的推论和误导;相反,他进行了仔细、深刻的论证,为什么技术——作为人类行动的形式——总是需要一种分门别类的哲学研究,间或需要一种新的伦理学评估。因为首先,以自然科学为依托的技术在现代世界并不构成一种与技术运用相分离的能力,对这种能力的使用情况也许要进行一次次的裁决。古典哲学对能力(Können)和行动(Tun)、知识及其运用的区分,由于科学——-技术世界的活跃已经变得过时。任何新的技术可能性勉强通过经济竞争的压力和高消费需求而势不可挡地转化为现实。其次,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一种大秩序,它跃出了先前被限制了的人类行动范围。“现代技术在内心深处瞄准大消耗,而且其中技术对它施展身手的大舞台——地球——来说,对演员本身——人类——的福利来说变得他重要了。”3第三,最后一点,技术革新的守护面孔(Janusgesichtigkeit)意味着:任何解决方案总是和新问题的生产相结合。技术虽然提出了长期不懈地在克服技术的副作用和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的要求,但是,正如所谓的核电厂清理工作(Entsorgung)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问题的提出因而在字面最真实的意义上,只是被转移了,而决非已经解决。 

总之,技术永不停息的自由发展进程,其时空中的全球化规模,其作用的累积连同无法展望的后果都引发了一种——-在今天是引人注目的——-生物圈危机,威胁到地球上所有生命.这一状况对哲学反思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约纳斯捕捉到这一点而并不疯狂.因为他并非在一个物或者一个外部手段——-作为这样或那样的机器,作为这样或那样的技术程序——-的绝对无条件的视域中使技术成为有问题的,而是和海德格尔那样,要对技术及其以技术为基础的世界状况进行审问。 

研究通向对近代思想的策源地弗朗西斯·培根和笛卡儿的批判。“我们可以把克服知识对自然界的统治称之为培根课题”4,这导致了一种工具理性的形成,它的逻辑只牵涉目的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仅仅根据可行性和效率来评判事物。它的首要问题是:一个目标是怎样实现的,在什么情况下目标本身既不用被怀疑又不用被评估。因此,论证或道德辩护问题从一开始就从认识的视野中淡出。“首先,就价值而言,自然被这种知识‘中性化’了,其次,人也被中性化了。现在,我们在赤裸裸的虚无主义面前感到畏惧,在赤裸裸的虚无主义中,最有力的就是最空虚的,最强大的能力,意味着最微薄的知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感到畏惧的原因。”5 

于是,约纳斯就在工艺化思考那冷冰冰的光环后面发现了虚无主义的贫困。一种技术思考在价值方面看是无知的,技术思考不考虑道德规范和伦理律令,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因为它仅仅服从它自己的准则,美国氢弹的创始人之一、原子物理学家爱德华兹·泰勒、用一句格言来形容这种准则:“技术人应该使用他所理解的东西,不应该为自己设限。”6命题叫做技艺的命令,迫切需要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但是,这样,技术能力就应当成为人的准绳。 

这样,一个在目的理性上缩小了的合理性,本身无力为技术行为设定一个道德的界限,而且无法为之初步整理规范性的准则。所以,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要求用伦理的反思划定技术的规范性界限的声音越来越响,并且要求重新规定与技术的交往。“最后,奋起的普罗米修斯——-科学从未给予他认识的力量、经济从未给予他不断的推动的普罗米修斯——-呼唤一种伦理学,这种伦理学在此之前通过自由之缰绳遏止他的力量,使人们避免落入不幸的境地。”7约纳斯的后期创作就完全致力于这一任务,即为技术文明培育这种伦理学。《责任原则》出版时,他已经76岁了。靠这本书他也赢得了超出学术圈子的世界性威望,而且这本书在1987年为他带来了德意志书业和平奖。然而,从表面上看,这种伦理学转向除了对诺斯替派的宗教哲学研究外,是完全互相矛盾的。约纳斯的早期创作就是关于诺斯替的宗教哲学研究。尽管约纳斯的思想之路崎岖不平,但还是表现出一定的连续性,比如他的早期论文就为后期著作中的伦理学做了准备,并开始进入伦理学论证。 

二 

汉斯·约纳斯1903年生于门兴格拉德巴赫。先在弗赖堡跟随E·胡塞尔,随后在柏林和海德堡,最后在马堡师从海德格尔和R·布尔特曼学习哲学、神学和艺术史。1928年在布尔特曼那里,他以一篇论诺斯替派的概念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1933年,由于他的犹太血统不得不从德国流亡出走。他去了英国,1936年来到巴勒斯坦,在那里,他在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教书。后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作为一个犹太人旅的一员在不列颠军队服役,并且随同胜利方的同盟国部队短暂地回到德国。战后他又在以色列这个他选择的国度生活;1949年学术教学的可能性和聘书最终使他来到加拿大,六年后移居到纽约,在那里他在新立社会研究所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直到1976年退休。1993年,在他的90岁生日即将到来之际逝世于纽约。 

1934年,也就是约纳斯流亡之后首先在德国出版了他关于诺斯替派和古希腊罗马晚期精神的庞大研究系列的第一部分,约纳斯可能在二十年之后才完成并发表了第二部分,但其中也缺少了计划中的章节,尤其是关于新柏拉图注意的章节,这些章节在临终时才作为遗稿出版。不过,约纳斯在第一部分中已经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宗教哲学家,不仅是因为在内容上具有诺斯替派的意义,而且也因为新的存在主义解释学的解释方法。 

约纳斯——受惠于他的老师布尔特曼,后者是一位新教神学家,类似地以新约注释起家——-追溯到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分析。海德格尔揭示了人的存在这一棘手的问题并把人的存在样态规定为“担忧”。人的存在感到自己以配给的形式被“抛入”一个世界中,这个世界在任何反思之前就已经在根本规定方面把自己展现在人的存在面前。然而,生存(Existieren)同样意味着这种事实性的自我筹划,在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并且以这种方式承担起自己生活的重任。此外,海德格尔强调,理解是基本的人类学行为:存在往往意味着——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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