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哲学——论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欧洲哲学中得到自觉,首先就是因为基督教信仰(特别是其原罪信念)在寻求哲学的理解过程中促进了欧洲哲学对个人自由的自觉。如果没有基督教信仰,因而如果没有奥古斯丁为了理解原罪学说而提出的自由意志论,我们就很难想像自由问题会成为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因而也就难以想像启蒙运动会首先在欧洲大地上展开。就自由意志问题而言,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首先是奥古斯丁有关自由意志的思想)为近代启蒙运动准备了条件。 

 三、复活信念与历史原则:绝对的未来和历史的终结 

  在基督教成为罗马世界的主流信仰之前,欧洲人还在“历史”之外,而尚不在“历史”之中。虽然古希腊人和罗马人都有很成熟的历史学,但是,他们的历史也只是他们历史学里的故事,而并不构成他们理解生活与理解这个世界的维度。对于他们来说,意义不在历史当中,而在宇宙里面。所以,宇宙论-存在论成了人们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和意义的根据,从而构成了人们的思想中心。历史则被排除在人的自我理解的“世界图景”之外,或者只是作为一种模糊不清的轮回而处在世界图景的边缘。因此,历史并没进入古希腊-罗马哲学的问题视野里。换言之,在古希腊-罗马哲学里,历史尚没有成为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古希腊-罗马哲学尚没历史意识,因而尚没有“历史原则”。我们这里的所谓历史原则也就是指把历史当作人类自我理解的一个基本维度的原则。这种历史原则与相对主义原则毫无关系,与所谓“要以历史的、发展的和变化的眼光看问题”这种陈词滥调的诡辩毫无关系——这种诡辩可以以历史和所谓历史的积淀为借口否定任何原则的在先性与绝对性,因而可以借口某种历史的原因或理由而牺牲多数个人的利益和尊严。 

  我们如何有历史?我们在历史的什么地方(什么时段)?历史是否有目的?历史是否有终结?历史是如何展开的,或者说,它是自由的还是必然的?这些问题从近代以来被归在了历史哲学名下而成了系体化哲学讨论的基本课题。虽然这些问题就象其他哲学问题一样,永远不会有定于一尊的答案,但是,它们无疑已成了哲学不能回避的问题,因为历史已成了人类自我理解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特别是近代,历史甚至进入了“世界图景”的中心位置而成了人类行进的坐标,对历史的理解因而构成了人类改造社会的最强大、最直接的推动力。然而,西方精神世界对历史的这种意识,对历史原则的这种自觉,首先是由基督教信仰开启的。 

  实际上,在前面分析过的原罪说里,已包含着对历史和人类在其中的位置的理解。《创世记》首先确立了从无到有的历史开端,打破了从有到有的一切循环观念。不过,在人类始祖犯罪之前的这段历史并不构成人类的尘世史本身,而是上帝的创世历程。因而,这段“历史”首先是“宇宙史”,人类始祖的产生,或叫被抛出,也是宇宙史的一部分,它构成了宇宙史的终结。宇宙史与人类尘世史之间存在着一个断裂。因为宇宙史是上帝的意志事件,而人类尘世史则开始于人类始祖的意志事件。因为正如我们前面曾经说过,人类尘世史开始于始祖的犯罪。罪是人类尘世史的开端。这意味着,人类始祖在作出突破上帝禁令的决断之后开始的历史是一个在罪里的历史,一个带罪的历史。我们在历史的什么位置上?在罪的尘世史里,也可以说是在一个因罪而被惩罚的历史时段里。在它之前是宇宙史和人类始祖在乐园里的自由生活,那么,在它之后呢?有“之后”吗?还是人们永远就处在尘世这种被罚的境地里?如果是后者,那么,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也就意味着人类彻底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未来;而对于每个个体之人来说,则意味着他的一切希望都仅仅限于他短暂的有生之年,他的尘世生命一结束,也就一了百了,彻底关闭了他的未来,而不管其一生是作恶多端,还是积善行德。 

  但是,如此一来,人类历史也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公正(正义)的历史。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只要他能确保在他有生之年不被发现而遭惩罚,他就可以不择手段地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好处,也“应当”以一切手段为自己的今生今世谋取最大的好处——因为除了今生今世的好处外,人们也就没有任何其他好处,因此,错过了就永错过。于是,如果历史仅仅是今生今世的历史,那么,盗贼肆虐,暴政流行,腐败成风,也就很难避免不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常态。同时,人们也没有任何理由来承受和忍耐这个世界的不公和罪恶,也没有任何力量和信念足以使人们去忍耐这个短暂人生所遭受到的不公和罪恶。因为对一个人不公或犯罪,也就是侵占他的好处,如果他不想方设法夺回来,他也就没有机会弥补,也没有机会得到某种补偿。于是,如果仅仅只有一次人生一个世界,那么,以恶制恶,以牙还牙,怨怨相报,富而不仁,同样难以避免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常态。结果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结果就是:象伯夷、叔齐这样积仁洁行者饿死,好学乐道如颜回者无寿;而日杀无辜、暴虐一方如盗跖者竟得以寿终,至于操行不轨、专坏风规却终生逸乐且富厚累世不绝者更是数不胜数。 

  在由这样的生活世界的延续构成的尘世历史里,人们不可能寻得可靠的正义。在尘世生活里,正义对邪恶的胜利都很可能转瞬即逝,完全消失在邪恶的黑暗里。因此,如果生活仅仅是尘世的生活,因而历史仅仅就是尘世史,那么,人们就没有理由确信正义能战胜邪恶,当然也就没有理由相信会有光明的未来。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人们没有理由相信有一个绝对的正义者在,至少他的存在令人怀疑。从伯夷、叔齐的命运,司马迁对“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困惑表达的实际上就是对“正义的天道”的怀疑,对一个绝对正义者的怀疑[7]。因为如果一个统驭着世界而且喜欢善行的绝对正义者在的话,他就不应容忍善行得恶报,恶行却得善报。即便他不给行善者以福,也不应当给恶行者以善报,更不应当报行善者以祸。 

  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绝对的正义者在,或者他的在是令人怀疑的,因而,人们不得不把生活仅仅限于尘世生活,不得不仅仅把尘世生活当作自己的全部生活,那么,人们也就不可能确信正义对邪恶的优越性。简单说,人们不可能有对正义的坚定信念。因为在没有绝对正义者在的情况下,在构成人们全部生活的尘世世界里,不公、罪恶永远不绝对如缕。而在人们不能确信正义能战胜邪恶的情况下,人们有什么理由去劝勉别人坚守正义而抵御通过作恶给自己带来好处的诱惑呢?更重要的是,在缺乏对正义的坚定信念的情况下,每个人又如何有力量坚守正义而忍耐这个世界的不公呢?又如何有充分的理由和坚定的力量让自己经受得住通过犯罪给自己争取各种好处的诱惑呢?要知道,在只有尘世生活的人生里,一切好处如果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就永远没了机会。 

  这意味着,一个绝对正义者在是人们获得坚定的正义信念的前提。但是,如果存在着一个绝对的正义者,那么,对于行恶者,这个绝对正义者即便不在此人的今生今世惩罚他,也应在其他地方以其他方式追究他——因为他是自由的,因而他本来可以不作恶;而对于行善者,这个绝对正义者即便没有在此人的今生今世给予他任何好处,也会在其他地方以其他方式追补他——因为他本来也可以选择作恶以求得现世的好处,但他没有,而是坚守绝对正义者的法则。这个“其他地方”就是不同于尘世史的“另一个时段”,不同于尘世生活的“另一种生活”。 

  因此,如果绝对的正义者在,那么,我们就不仅生活于尘世,而且生活在“别处”。也就是说,我们不仅仅生活于生养我们、埋葬我们的大地上,我们在别处还有希望。因而,我们的历史不仅仅限于尘世史。如果说尘世史与“宇宙史”之间存在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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