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是背景,形式和质料才是被绿叶衬托的红花(中心),而实际上却象A是B一样,要理解主词形式与质料,却使宾词理和气被凸现出来了,理和气聚集的历史境域才成为真正的中心,形式和质料反而隐没于这历史境域之中,因此对形式与质料获得的理解是中国本土的习惯语言或生存语言,也就是说,形式与质料被中国文化本土化了。在这里,不管中A和西B具体是什么,确定的言说方式已经事先决定了真正呈现的是什么。

花这么多篇幅说明B是生存语言,就是为了说明: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遭遇了生存言说的尴尬。 



四  中A是西B遭遇的生存言说的尴尬 

中A是西B,中A被理解也就被解释为西B,这种言说方式与A是B在逻辑上根本就是一致的。“道是本质”、“孔子是中国的苏格拉底”等等说法,毫无疑问是判断,并在这一判断中把中A解释为西B了。也就是说,在中A是西B这一言说中,真正呈现出来的只能是西B,而不是中A。换一个宾词,中A就可能变成另一个东西。这里的问题是:这种言说方式,能否达到对中A的真正理解?能否把中国的术语解释为可理解的习惯语言即生存语言?能否帮助我们理解中A?

没有,也不能。相反,我认为更糊涂了。西B本来不是我们的生存语言(尤其在西学东渐之初),它如何能帮助理解中A呢?说中A是西B,立马面对如下追问:西B是什么?

如果继续用西方的C来理解西B,那只能使人越来越糊涂,西方的C依然不是我们熟悉的生存语言。如果用中D来理解西B,继而达到对中A的理解,那么,在中D这里,我们获得了习惯语言,获得了生存语言,从而理解了中A。如:“道是什么?”“道是本质。”“本质是什么?”“本质是本末之本。”到此,我们通过“本”理解了“道”。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经过西B这一道出口转内销的曲折呢?[19]

肯定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民主、科学、理性、规律、本质等等,已经进入了中国人的生活,已经成为我们的生存语言,为什么不能采用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的确,从甲午、五四以来,中国人的生存语言、言说方式和生存样态迅速变迁,许多西方语言涌入并在中国形成话语霸权。但事实就是合理的吗?(若是,我们为什么还要改革?)更要紧的是,我们始终没有弄明白:生存语言的变迁对于中国人的生存样态和中国文化意味着什么?甲午五四以来,中国人生存语言和生存样态的迅速变迁,中国方方面面迅速西化,这难道与中A是西B这种日占风头的言说方式没有关系?

如果回顾几千年来的言说方式,大致可以说,从先秦到晚清,中国人的言说方式变化并不明显,中国人的生存样态的变化也并不明显。中国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几千年一贯,正与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言说方式之一贯相吻合的。维护一种言说方式,便是维护一种生存样态,反之亦然。毁坏一种言说方式,便是毁坏一种生存样态,反之亦然。(这里尚未涉及对生存样态之优劣的价值裁判。)

因此,我们应该追问: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意味着什么?我的回答是:这种言说方式,恰恰是以西方看待中国,以他者看待自身的言说方式,导致的是民族自性的丧失,必然是西化(或者变相西化)的言说方式。如此言说,呈现出来的是西B,决定中A的是西B,中国文化因为被西方文化解释而被西化。西化是应该坚决反对的。学习西方不是要变成西方,不能被西方同化。西方不是我们的学习榜样,而是我们的参考对象。我们应该寻找一条既能地容纳(甚至超越)西方文化,又能维护文化本位,[20]使传统日新盛德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我认为是有的。 

五  自我观之 

我认为,中国同化佛教的“自我观之”的立场和方法以及相应的言说方式,是基于民族文化本位的同化异文化的成功方式,是非常成功的历史经验。

“自我观之”是说,站在民族文化本位(“我”)的立场,以中国的眼光看待其他,“以吾为主观,以他人为客观,而研究之,而取舍之”,对进入中国的视野的他者进行裁判取舍。“自我观之”既是立场,也是方法。立场和方法,都呈现在“自我观之”的言说方式中。而中国对待佛教,就表现出了如此的“自我观之”的立场和相应的言说方式是:

佛教的C是中国的A(简作佛C是中A)。

这是早期佛教进入中国普遍采用的言说方式,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佛C是中A这种“自我观之”的言说方式,与中A是西B这种“自他观之”的言说方式,各自的呈现和导向的理解结果是完全相反的。佛C是中A,这种言说方式即古人所谓之“格义”。格义就是以中A解释佛C,主词佛C让宾词中A来呈现,呈现出来的是中A。

尽管格义在当时就遭到一些佛教人士的反对,如僧睿在《毗摩罗诘提经义疏序》中云:“自慧风东扇,法言流咏以来,虽日讲肄,格义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但是,佛教要进入中国,至少在早期,格义是不可避免的。“自我观之”地格义,对佛教进入中国至少有两大好处。第一,有助于中国人理解佛教义理,虽然经过重新解释的佛教与原本的佛教义理有所差异。第二,有助于佛教进入中国而本土化,从而维护了中国文化本位。“自我观之”的这种言说方式,呈现出来的是中A,在中国人的阅读和理解体验中,依然有文化家园之感,呈现出来的仍是熟悉的本土文化,佛C被中A本土化,故可以减少中国人对佛教的文化排斥。[21]

关于格义,有人认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22]广义的格义把玄学的以道释儒都称为格义,实际上把同文化内部的解释都看成了格义。[23]我认为这把格义泛化了,会消解问题。本文所说的格义指异文化之间的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解释。这种解释以一种文化的语言去对应和解释另一种文化的语言,以一种文化的思维去对应和解释另一种文化的思维。“朱子的理和气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是朱子的理和气”,都是格义。“佛C是中A”和“中A是佛C”,都是格义。“中A是西B”和“西B是中A”,都是格义。异文化之间的“自我观之”和“自他观之”,也是格义。

这里需要申述的是,如果认为有一个本来的文本意义,那么,格义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被解释对象的误读。但是,“中A是西B”却有“双重误读”和“一次遮蔽”。第一重是在翻译时,用中国的某些词语翻译西方概念,产生了对西方概念的误读,这可以称为翻译误读。第二重误读是再用翻译过来的西方概念解释自己的古典文本时,产生对古典文本的误读,这可以称为解释误读。譬如,宗教这个词中国本有(见《辞源》),但它的意思跟religion是有区别的。即使翻译者准确地理解了religion,用宗教翻译religion仍然是有问题的,从而造成翻译误读。而实际上很难肯定翻译者准确地把握了religion的意思,因此翻译者对religion的理解误差加重了翻译误读。而翻译误读并不仅仅是翻译误读,它会进一步弥漫出去。在以后的对宗教一词的使用中,人们通常不再用本有的宗教的意思理解宗教,而用被误解了的religion的意思理解也就是替换本有的宗教一词的意思,本有的宗教的意思反而被遮蔽了,造成概念的西化,这就是“一次遮蔽”。[24]经过遮蔽,由于人们越来越多地采用“中A是西B”的对古典文本的解释-言说方式,使人们用新的宗教(religion)回过去重新解释古典文本,造成解释误读。[25]在重新解释中,儒道佛很自然地成为重新解释对象,人们认为道佛是宗教,并产生“儒学是不是宗教”之类的问题。(其实,道佛本身是不是宗教(religion)也毫不重要。)考察佛教之进入中国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翻译误读固然存在,但是,人们很少用佛教的概念遮蔽本土概念,即没有“一次遮蔽”。佛教概念与本土概念的意思各自能够并行不悖。如儒道佛三家都有空这一概念,但是人们并未用佛教的空遮蔽儒道的空,基本上没有出现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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