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哲学中的女性观念——弘扬道家、道教尊崇女性的思想(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二贤弟子。从文字记载来看,当中没有一位女性。这就为孔子尊奉并发扬光大“男尊女卑”思想作了最好的注角。

毋庸置疑,在二十一世界文明走向中,女性、女权将是突出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的思想具有普适性,尤其“中庸”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合理价值值得大力推崇。但笔者以为如何破解“男尊女卑”思想、真正从思想意识领域尊重妇女是关乎其学说能否再度复兴之关键所在。从十九末到二十世纪末,中国妇女把争取国家的独立、自由解放与争取其自身的解放、独立、自由联系起来,为谋求其在政治、经济上的一席地位作出了极大努力和巨大牺牲。我们应当承认过去在理解男女平等方面存在着偏颇、狭隘,甚至激进,致使不少妇女在肉体、重体力劳动以至于家庭生活、情感方面付出了惨重代价,许多妇女落下了难以愈合的生理病症和心理病症。这使我们警醒并懂得,在思想意识领域理解和解释男女平等并从珍重一切生命价值的理念出发确立男女平等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二 道家、道教对女性的尊崇为男女平等提供了思想资源,应大力弘扬之。

(一):老子哲学为道教尊重女性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有学者认为“老子哲学为女性化的生命哲学”I,故“老子哲学脱胎于母系氏族的宗教崇拜,特别是女性生殖崇拜。……《老子》书中常用女性生殖器或母体形容道。”(同上),如玄牝、谷神等。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II

谷神,一说为“道”,一说为女性生殖之神。“牝”指的是一切动物的母性生殖器官,“玄牝” 则是巨大深远的而不可见、却又神秘而可以生产万物的生殖器的象征。玄牝道之所以值得推崇,就在于她犹如母生子般地生养着万事万物,为天地之根。老子直接用“母”与“子”来比喻道与万物的关系: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III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其殆。IV

“老子是自觉意识到男性智慧的弱点和重新发现女性智慧和品德的伟大作用的第一位哲学家,他正是由于着重提炼和发挥了女性之德,才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主阴哲学” (同上),《老子》“是真正的女性哲学,它推崇的是阴柔之性。”(同上)老子思想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贵柔守雌,他从“弱者道之用” V出发,强调“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VI,举起了“柔弱胜刚强”VII的旗帜。他所崇尚的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就是以柔弱顺自然为主要特征的。“老子说的‘柔弱’,不是一般人理解的‘软弱’,而是‘柔韧’,生命的底蕴深厚,坚毅不拔,对外力的作用有较大的弹性,适应环境的能力特强。”VIII正是这种“柔弱”之道却是天下事物生生不息之源。“‘道’所表现的柔弱,使万物并不感到是强力被造的,而是自生自长的”。(同上)在《老子》那里,柔弱与刚强相对。以此来观男女,那么,女性为雌、为柔,男性为雄、为刚。从表面上看,女性是柔弱的,但恰恰是柔弱如水的女性,成为世界生殖力量“阴”的象征。因此,《老子》中“负阴而抱阳”、“牝常以静胜牡”、“知其雄,守其雌”等贵柔崇阴的话语比比皆是。所以说老子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女性勤劳质朴、坚韧吃苦、慈祥和亲、温柔多情等美德哲理化,将女性所特有的一般属性升华为一般性的思想原则,如“柔弱胜刚强”、“三宝说”(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IX)等。

可见,老子思想为提升女性意识,提高女性地位,起了理论上的先导作用。在道教的理论中,女性决非是可有可无乃至可辱可贱的,而是一个具有独立地位、享有独立人格、神格,独立意志、愿望的重要角色。道教思想从阴阳和合的理论出发,以尊阳而崇阴为基点,形成了“重阴阳,等男女”的鲜明特色。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是道教最具人文色彩的亮光。中国道教所具有的阴柔色调,以一种特殊的文化样式丰富了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和传统文化的内容。

(二):女道士跻身道教领导地位,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做出了实际的贡献。

道教斋礁、科仪等宗教礼仪、道场活动以及宫观住持,继承了中国古代原始氏族文化男女均可主持的传统,女性在这里敢于男子平分秋色,获得了充分表现自己的信仰、才能、智慧的机会。为女性争取领导权利、领袖地位作出了榜样。

原始氏族文化中“巫觋”这一职业体现着地位、权利、聪明、才智。巫觋承担着占卜命运、祈雨祈晴、预言吉凶、解梦圆梦、驱疫医病、祭祖祀神、占星等一系列神职之事,并具有相应的辅治国家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入一种超常的精神状态,达到恍惚迷离、通神达圣的境界。

《国语·楚语下》中称巫觋为“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即“觋”是男性神职人员,“巫”是女性神职人员。巫觋亦合称巫。《说文》谓巫是“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女巫是用舞蹈来使神降临的人。孔颖达疏曰:“巫以歌舞事神”。凡巫皆善于歌舞,用以取悦、事通鬼神,请神降临。这种巫觋歌舞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风气。人们通过唱歌跳舞发现这不仅事神,还能起到舒筋活血、怡悦心神之健身强体作用。可以说,巫觋是中国最早的舞蹈健身运动者。《周礼·春官·女巫》谓“掌岁时祓除衅浴”,看来女巫在岁首、三月上巳等节令,经过沐浴熏香,静默持斋、牲血涂身后,在宗庙、社坛、水边,以歌舞的仪式主持除灾去邪,祈祷丰收。《易经·说卦》有“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之说,把巫与女性的“口舌”联系起来,显然要求女巫必须有善于言辞的特长。《尚书·伊训》又说:“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孔颖达疏曰:“巫以歌舞事神”。凡巫皆善于歌舞,用以取悦鬼神,请神降临。在精选女巫这一人选时,除能歌善舞、有口才外,对其还有姿色相貌上的特殊要求。其实这还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生殖崇拜、女性崇拜的反映,表达着原始先民的审美情趣、审美取向,毕竟漂亮的女子是神的造化,其聪明伶俐是神的禀赋,能与鬼神交通,是神力的一种体现。屈原的《楚辞·九歌》源于楚地民间祭神歌曲,其中就有这种反映,《九歌》中的女神便是由一些亮丽、美艳、聪慧、可人的女巫饰扮。《晋书·夏统传》也有记载:“女巫章丹、陈珠二人并有国色,庄服甚丽,善歌舞……”。殷周时,女巫还成为“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X的“神医”。《论语·子路》谓“南人有言: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吕氏春秋·勿躬》谓“巫彭作医”。可知古时巫与医不分家。后世巫师、道教以符水治病盖源于此。道教兴起,以美女为巫的习俗遂在道教得到传扬。有些道外人士鞭笞这一行径,认为这样做是用美女作交易,是对妇女的不尊重。其实,在古代社会,一个美女能够承担这种职责,就在于她们了解并掌握了天地宇宙的结构、变化和徵兆,了解人类的生死、繁衍与健康,懂得与神交通的仪式、规则和语言,因此她们是拥有知识和思想(包括神秘思想)、技术的杰出的职业女性。而她们又拥有先天的良好的身体素质以及训练有素的舞蹈、音乐表演才能,且有良好的智力和知识结构、职事技术,女巫可谓是中国最早的德、智、体、美之综合人才,是中国最早的选美冠军。由此可见,女巫是比一般人更为杰出的人,实质上在原始社会,女巫就是社会的领导者,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女巫是天神的代言人或化身。

晋代女道士魏华存曾为天师道祭酒,她谨修道法,更求神书秘籍。据说她受真人之传而造作了《黄庭经》等上清经系的重要经典,因而被上清派尊为第一代宗师。

金元全真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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