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性情思想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程伊川曰:“《中庸》之书,是孔门传授,成于子思。”[①] 朱熹亦曰:《中庸》“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②] 由此可见,《中庸》虽并非出自孔子亲笔,但是它却系统而完整地阐扬了孔门“中庸”的思想,是一篇极为重要的文章。自汉代至清代,各种《中庸》的单篇注释大约150多种,足见中国古代学人对《中庸》的高度重视。至南宋朱熹,成《四书集注》,将《中庸》归入“四书”,成为中国古代士人必读的经典。朱熹曾经说过,青少年读“四书”,应该先读《大学》,再读《论语》、《孟子》,最后才能读《中庸》,因为《中庸》不仅重要,而且也是最难读懂的一部典籍。所以,伊川曰:“《中庸》之书,其味无穷,极索玩味。”[③] 这句深有感触的话,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为什么呢?从先秦儒家性情思想的角度来考量这句话,笔者以为,《中庸》的性情之学,“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实在是一篇值得我们认真研读的奇文。 

一、由中庸而中和 

“中庸”一词,从先秦传世文献中的证据来看,大约出自孔子的创造。因为孔子说过:“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中庸》又引孔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由此看来,孔子的时代,“中庸”之德已经成了先秦儒家性情思想的重要原则。但是,中庸作为一种成体系的思想的生发,却是非常久远的事情。《论语》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尧曰》)《中庸》又引孔子之言称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后,孟子又有:“汤执中,立贤无方。”(《离娄下》)这都说明,早在孔子之前,有关中庸的一些思想已经出现了。在《尚书》中,这方面的证据也是很多的; 

1,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大禹谟》)

2,呜呼!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无胥绝远!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盘庚中》)

3,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酒诰》)

4,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立政》)

5,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吕刑》)

6,呜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惧。朕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单辞,民之乱,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吕刑》) 

第一例,将“中”已经上升到“人心”、“道心”的高度,将人道的教化与天道的幽远看成互动的关系,把“精一”与“中”看成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这在后来的中国哲学史上,特别是宋明理学时期,这四句所谓的“十六字心传”,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二例,当作“公正”解,要求臣民以“中”对待殷先君。这个“中”,可以视作一种美德,实际上是后代“忠信”、“端悫”、“诚”等德性的前身或基础。第三例,语出周公告诫康叔的一段话,直接将“中”归于“德”的范畴,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应该是一大飞跃。从孔子对周公的崇敬态度来看,我们不妨将孔子“中庸之为德也”的语句看成是化解了周公“中德”的表述。第四、五、六例,都是政治统治的方法论,应该是当时天地翻覆的政治形势使统治者不得不做出的选择。不过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即便是这三例中,三个“中”都有被“德”化的倾向。笔者以为,可以将此视为“中庸”,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或思想萌生的证据。

但是,从更加宽广的视域来看,《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本质,从思维方式来讲,其实都是涵括在“中庸”的思想方法之下的。它两两相重而得六十四卦,每一卦的中爻(二、五)统摄整个卦义。二二相耦,非复即变,刚柔相济,阴阳互正,参和统一。这便是尚中。六十四卦的整体排列和起伏变化规律,在某种程度上说,始终都只是在围绕着“中”与“和”来做文章。其中,中为体,和为用,中为经,和为权,以乾卦、坤卦始,以既济、未济结,彼此衔接推动,彼此牵制约束,彼此相辅(反)相成,以己之所有,济对方之所无,既是成终成始,也是成中成和。据郑玄《易赞》及《易论》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三者源远流长,一脉相承,可知中、和,作为一种观念的起源,当始于上古、三代,是中华民族积淀深沉的古老性格之一。它是中国先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从具体的劳作中抽绎出来的经验的总结。从笔者这篇论文的思想体系来讲,它当脱胎于自然之天与义理之天的生化流行,是中国三代时期哲学思想发展的必然产物。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国语》之“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郑语》),《左传》之“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昭公二十年》)云云,就都是这种朴素经验的总结了。

从上述各种例证来看,中庸的观念大约始发于统治者稳定压倒一切的御人之术,在逐步的实践过程中,渐渐被引进到心性、性情的世界中来。正因为如此,“中庸”一词,郑玄释为“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释庸为用,抓住了先秦儒家“中庸”思想中“用中”理念的实质,这在先秦儒家典籍中是有证据的:“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尚书·舜典》),“勿庸以次汝封”(《康诰》),“齐子庸止,既曰庸止”(《诗经·南山》),“庸勲亲亲”(《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不能庸先君之庙”(《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则庸宽惠”(《荀子·王制》),这些“庸”字都可以归属于《说文解字》“庸,用也,从用庚”,“用,可施行也”的范畴之中去。“中庸”,就是“用中”,就像《礼记》之《学记》、《服问》、《经解》诸篇之名,就是记学、问服、解经一样。用中的结果,在《中庸》中,就是中和: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话,是《中庸》一文之性情思想的核心性表述之一。朱熹曰:“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这是一段非常正确而且深刻的注文。子贡问子张与子夏孰贤,孔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又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孟子·尽心上》)杨子与墨子都走上了“过犹不及”的不归路,只有子莫取二者之中,“执中为近”。孔子的无过不及和孟子的执中之论,如果从性情思想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那就是指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孔子论师与商之贤,虽然指的志、德、才,但是不能不包括性情。杨子取为我,一毛不拔利天下而不为,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有违当时中国的基本习俗,故不近人情。这在先秦儒家看来,就是不能“守中”。程伊川对《中庸》中的这段文字诠释得更为透辟:

“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只是言一个中体。既是喜怒哀乐未发,那里有个甚麽?只可谓之中。如《乾》体便是健,及分在诸处,不可皆名健,然在其中矣。天下事事物物皆有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非是谓之和便不中也,言和则中在其中矣。中便是含喜怒哀乐在其中矣。[④]  

“只是言一个中体”,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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