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这个词似乎总是闪闪发光的。但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不能简单地从认识论或它在政治、社会等领域的外在表现的角度上进行理解。从存在论上讲,萨特所说的“人没有不自由的自由”这句话已深入了到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的内核。这句话似乎具有这样的意味:人只能“自由”,因为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断超越的运动;他既无法选择给定性和自在性,也无法不对世界赋予他的或他所认为的规定性。应该说,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意味着一种活动:人所独具的按照各物种的类的尺度与人的内在尺度扬弃对象的给定性与自在性,重新建立起与世界的统一。在这样的一种“自由”状态中,不仅人与自然仍处于异化和分裂之中,而且不会有什么外在的东西可以为人的活动本身承担责任。是人自己在行事,他就必须对自己负责,必须承受自己活动的结果,必须孤立地面对世界。但由于人与世界的分裂,由于他的天然的安全感的失去,更由于他的“无根”,他的茫然无助感,这样的责任显然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弗洛姆看出了自由的脆弱性和危险性,他说:“人诞生为人便意味着他脱离了自然的家。割断了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继绝使他感到害怕……只有当他找到新家之后,他才在世界上感到安全和自在”(弗洛姆:《健全的社会》)、“……自由变成为和怀疑相同的东西,也表示一种没有意义和方向的生活”(弗洛姆:《逃避自由》)。
孤独既是人本体论意义上存在的一维,同时也是一种宿命。可以说,在人所泛起的各种莫名其妙的心理体验中,孤独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日常生活中,再没有什么能像犹如浪潮一样迅猛地袭来的孤独感那样持久和强烈了。当我们行走在摩天大楼脚下时,当我们孤身一人在深山老林中像鬼魂一样游走时,当我们在漫漫长夜中躺在床上无法入睡时,当我们陷身于一群陌生人中间而无人理睬时,我们的孤独感都会油然而生。孤独感使我们感觉到我们正在被某个母体所抛弃,我们被弃置于巨大而无边的陌生与危险之中。在无意识层面上,我们正在被剥离开世界的表层。而孤独既来源于人与世界的分裂,表明人与世界已斩断了天然的合谐统一的联系,他取得了与自然界不同的质的规定性。在意识结构上,他通过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而与他人和世界区别开来,也即,他和世界之间已存在着不可弥合的疏离。这种因疏离而引发的恐惧虽有可能是无意识的,但它派生出的一系列具体的形态却泛滥于我们生活的表层,以致主宰了我们的生活。
人存在的自由和孤独的维度既是人与世界相分裂的表征,同时这种分裂也构成了一种异化。从世界中分裂出来使人丧失了安身立命之地,即赖以获得安全感的与世界的同质同构性或统一。作为一种通过意识来作为基点而存在的精神性的存在物,家园的失去使他必须重新与世界结合,以便克服自由和孤独所带来的巨大的精神危机。这种结合正如弗洛姆所指出的只有两条路:发展人自身的潜力和屈服于各种理性或非理性的人格神或非人格神。然而“发展理性的需要不及发展定向参照的需要那么迫切”,人真正重视的是自己生活的“安宁”与“幸福”而非“精神健康”,因此,“人……产生了有力的倾向,想要逃避这种自由,屈服于某人的权威下,或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种联系,使他可以解脱不安之感,虽然这种屈服或关系会剥夺了他的自由”(弗洛姆:《逃避自由》)。
因此,偶像崇拜近乎人的宿命。人结合、定向、寻根的需要,或者说人“逃避自由”的需要可以通过将自身的属性投射入各理性与非理性的人格神或非人格神之中,比如领袖、法师、群体、国家、金钱、商品、文化、宗教……在对人心的作用上,无论它们的效力之间有多大差别,但基本功能却是一样的,即都成了人精神上的避难所,成了人的力量之源、生命意义之本,成了人存在的另一种表达或展开的形式。可以说,没有了它们,人似乎便再也无法确证自身的存在。然而“人”湮来了,因为存在的是偶像,我们看见的是偶像的身影,而没有看到人的眼睛。
四
说到“偶像崇拜”,我们马上便会想到在巫师、“山神”面前颤栗的原始人,想到中世纪和现代的虔诚的宗教信徒,想到当代“追星族”,想到在独裁领袖的奴役下的千千万万山呼万岁的人民,想到在商业社会中被物所包围,异化得面目全非,被商品“拜物教”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消费者”。想到崇拜科技理性,以致对科技理性的毁灭人类的倾向视而不见的疯狂的乐观主义者……
“任何一部历史都是当代史”。当思想家们不约而同地认同这样的一个论断时,所阐释的仅仅是历史的属人性质和解释历史的视角基于历史解释者的主观因素。我们仍必须追溯那业已逝去的历史,尽管已经没有必要去探寻那具体的事件,而只是展示那作为“偶像崇拜史”的关于偶像崇拜的最基本的源流,特别是只以被造就于原始草棚的图腾崇拜、中世纪的宗教信仰、现代社会的科技理性崇拜为偶像崇拜的历史现象描述。
弗洛姆在《先知对我们今天的意义》这篇文章中说:“先知们知道偶像崇拜意味着人的奴化,他们挖苦说,偶像崇拜是从一块木头开始的。人们把半块木头用去生火烤饼,另半块木头用来做成偶像,然后他崇拜这半块木头,这个他用自己的双手作成的作品,仿佛他制成的这半块木头比他高明。”是的,偶像崇拜就是从这样很平常的图景开始的:既可以先从一块木头开始,也可以从立几块石头开始。
如前所述,原始人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并不彻底,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意识仍具有局部的混沌。这使一开始的偶像崇拜(图腾崇拜)并不那么高级,即并不那么讲究技术、程序和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一开始也许是一种自发的对自然界的敬畏,某一个个体先行跪拜,然后群起效尤。随着参与偶像崇拜的人数的扩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的逐渐改变自身的存在状态,偶像崇拜不再仅仅是一种自发的、素朴的人的本能式的反应,它获得了语言的表达以及约定的仪式、程序,并辅助以一系列的技术手段与物质手段。这样,掌握与偶像相通的符咒的巫师出现了,崇拜的仪式甚至崇拜本身都庄严化了,偶像成了至高无上的、能够主宰人的全部存在的神。
偶像崇拜是一种人的自我异化,它在否定人的主体性的同时,反过来也更加加剧了人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即主客体的二元论。这为人很好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进而不断扬弃自身的既存状态提供了存在论意义上的认知结构的基础。随着人的不断进化、超越,原始的偶像崇拜越来越受到质疑,人逐渐觉醒,逐渐抛弃原始的偶像崇拜而不再将自身的命运交给一个外在的神,力图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
然而植根于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和孤独的维度使人无法忍受没有神的存在的生活。我们看到,人在抛弃了原始的非理性非人格神的偶像崇拜后,并没有独立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开创自己的历史,他马上又义无反顾地投入了新的神――各种非理性的人格神宗教的怀抱中。
弗洛伊德曾说:“我认为宗教的需要无疑是从婴儿的无能为力和由此引起的对父亲的渴望中衍生出来的”。这是从宗教的心理起源上进行剖析。我们更愿意这样认为,在中世纪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