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与现象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他老师熊十力之间的一致性。当然,牟宗三所理解的形而上学的本体,或者是超越的实体,如有神论的上帝,儒家的道体、性体、心体、仁体、自由意志,佛道家如来藏自性清静心,或者是理境,如道家的道心玄照,如此等等[24],而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讨论的是最普遍和最宽泛的存在问题:“究竟为什么是在者而不是无”[25]。在海德格尔眼中,牟宗三所说的超越的实体还是“存在的东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存在”。对于“存在”,事实上不能用“什么”来探问,因为“存在”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对象。牟宗三与海德格尔的分歧还会在下面第三点上更清楚地表露出来。
 
牟宗三的第三个批评与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有关。他认为海德格尔无法通过“时间”概念来了解存在;海德格尔只是借用了“时间”概念,将它“用来表示人在现实存在上表现其真实的人生有发展奋斗的过程而已”[26]。
 
这个误解与他前面对海德格尔“人生哲学”的理解有内在联系。仍然是在康德的立场上,牟宗三认为,“时间”只能用来解释人的实践体证,却无法与超越的实体或理境相关联。他没有看到,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说的“时间”,不再是康德所说的属于人的先天综合能力的“直观形式”或“普全的纯粹直观”[27];而是一种被存在所规定并且同时也规定着存在的东西[28]。“时间”可以说是“存在”的最根本特征,或者说,最根本展露。这乃是因为,“存在”,即西文中的"sein/to be"一词,并不是牟宗三所理解和翻译的“实有”,而更应当是中文中的“是”。这个“是”,并不仅仅具有“存有”的意义[29],而更多地应当是一个动词,亦即德国人所说的“时间词”(Zeitwort)。对它的探问和理解,因而——用海德格尔的行话来说——首先并且大都(zunächst und zumeist)必须从时间角度切入。这里所说的“时间”,并不是人的此在的时间性(Zeitlichkeit),而是存在一般的自身展开,是它的本己状态。
 
牟宗三之所以对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误解较深,一方面的原因固然在于他每每是从康德的立场出发来理解海德格尔的基本思想,把海德格尔看作是对康德的“注解者”(commentator)和“篡窃者”(usurper)[30]。这与卡西尔(E. Cassirer)对海德格尔的批评是在同一个方向上,牟宗三显然也受到卡西尔的影响[31]。尽管这种理解对于维护康德的思想或许是有效的,但对理解海德格尔本人的学说则是无益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牟宗三对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之理解,并不是基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以及其后的论文“时间与存在”[32],而是依据了《康德与形而上学》[33]。否则牟宗三也会看到,他所理解的海德格尔之“时间”(Zeit),应当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时间性”(Zeitlichkeit)。
 
另一方面,在时间问题上,牟宗三对海德格尔的误解显然也是基于他与海德格尔对“本体”或“存在”的不同理解。处在中国哲学传统中和康德哲学影响下的牟宗三,是把“超越的形而上学”视为绝然的,因而也是超时间的(überzeitlich),所以牟宗三也把"transzendente Metaphysik"译为“超绝形而上学”;但在海德格尔这里,形而上学却是“有时间的”;从希腊的时间概念原义来说,它也就意味着“在场的”(Anwesen)。这同样是“存在”的基本含义。我们只要把“在场”翻译成熊十力所说的“直下自觉”或“呈现”,那么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论惟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34]这句话在这里便得到了较为清晰的解释:“存在论”的成立,必须依据海德格尔所解释的“现象学”之“让其看见”(Sehenlassen)[35]或“让其在场”(Anwesenlassen)[36]。就此而论,海德格尔之所以把“存在”与“时间”放在一起命名,恰恰是出于把“存在论”与“现象学”、把形而上学的内容与形式结合在一起的必需,或者说,是建立一门“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必需。从海德格尔1962年发表的题为“时间与存在”的报告来看,这种将现象学与存在论结合在一起的企图,甚至还隐含地存在于海德格尔的思想后期。倘若现在我们再反过来审视一下牟宗三的第一个批评,就会发现这个批评也存在一定问题。
 
但现在我们还是来看牟宗三对海德格尔的最后一个批评,即海德格尔把人的存在看作是有限的。牟宗三认为,虽然人的感性与知性是有限的,“但通过一超越的无限性的实体或理境之肯定,则人可取得一无限性,因而亦可以是创造的。”[37]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牟宗三与海德格尔之间并不存在原则性的区别。即使有区别,这个区别最终也应当回溯到两人对“时间”概念的不同理解上。海德格尔对人的有限性的确认,乃是基于此在的存在者性质和它的时间性。海德格尔在很大程度上是用古希腊哲学对“人是会死的动物”之定义来抵御自文艺复兴以来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人是理性的动物”之定义。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对人的有限性的强调与对近代主体性哲学和人本主义的解构是同步进行的。但对人的有限性的强调并不会导致对存在论的否定,因为存在论所讨论的恰恰是“时间状态上的”(temporale)存在。当然,在存在者的时间性与存在的时间状态之间还有许多环节有待澄清。但这不是问题所在,因为牟宗三所主张的在人的感性与哲学的有限性与超越的实体或理境的无限性之间的关系,也并非不言自明。海德格尔便曾指出过相关的现象:“人们发现‘时间性的’存在者与‘超时间的’永恒者之间有一条‘鸿沟’,人们试图为二者搭桥。”[38]因此,实际上,如果牟宗三与海德格尔在人的有限性问题上有区别,那么这个区别更多是在于:在牟宗三(以及康德)那里并不具有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时间”概念,因而也没有海德格尔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概念。[39]
 
总的说来,牟宗三所说“海德格尔的路是思之未透,停止在半途中,两不着边的,既挂搭不上现象学,又挂搭不上理想主义的大路”[40],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是确切的,甚至可以为海德格尔本人所接受,但终究还是一种外在的批评。他在根子上还是从传统的、也是康德的立场出发,或者说,是按照新康德主义的理路来理解和反驳海德格尔,在许多方面类似于卡西尔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同样因为囿于康德的理解,牟宗三也没有注意到当代现象学对康德二元论的解构与克服。这里所说的“二元”,不仅是指“现象”与“本体”意义上的二元,而且也是指“认识本体”与“道德本体”意义上的二元。尤其是海德格尔的思想,虽然仍处在牟宗三所说的“半途中”,或者他自己所说的“途中”(unterwegs),却在某种程度上指示出一个可以既避开“智识主义”(Intellektualismus),也可以避开“道德主义”(Moralismus)的方向。笔者将在其他地方对此问题做进一步的展开。



 
如果总结一下,那么我们至此为止可以从牟宗三对现象学的基本理解中提取出两个基本因素:其一,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有效,但在方法上受限于知识和现象的领域,因此无法用力于各种形而上学和存在论,包括道德的形而上学和基本存在论。其二,海德格尔的基本存在论虽然涉及形而上学的领域,但缺少准确的方法,而且也有基本立足点的错误,即把形而上学误置于人的内在性层面上,因而也不足以使一门真正的道德形而上学和存在论成为可能。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这两个基本理解都含有真理的成份,但也都带有原则性的误识,因为一方面,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带有近代知识论的深刻烙印,但已经借助于本质直观的方法而超出了通常理解的“现象”领域;另一方面,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思考,无论是早期通过现象学方法进行的思考,还是后期通过诗学思辨的方法进行的思考,原则上都不具有内向哲学、主体哲学和人本哲学的宗旨。
但无论如何,牟宗三在胡塞尔那里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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