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有些青年教师观课归来,常会说:“××课上得真好,我都被感动得流泪了。”听了这样的评价,笔者非常诧异:这是什么评价标准?“感动得流泪了”是一堂好课的标准吗?当然,一堂语文课能让听课的人流泪,说明这堂课在情感目标的达成上可能有过人之处。但是,仅仅让人“流泪”,并不是评价一堂好课的主要或唯一标准。因为阅读教学不是一般意义的阅读,仅仅达到“流泪”是不够的,它承担着比“流泪”还重要的任务,如知识的获取、能力的培养、学习方法的掌握等。因为,语文教学说到底是打基础的。
由此看来,一些教师并没有做好观课的准备,没有掌握观课的标准,或者被泪水迷惑了眼睛,影响了判断,迷失了方向。这样观课,只能导致误判,可能学不到“真经”。那么,作为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应该如何观课,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学到“真经”呢?
一、带上课标去观课
这里所说的“带上课标”,意思是说在比较熟悉《语文课程标准》(当然,能带上最好)的情况下去观课。从观课议课的角度讲,课标是衡量一堂课的尺子。可是,不少观课的教师根本不熟悉课标,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三维教学目标是什么都不清楚。如果是在没有“尺度”的情况下去观课,就很难对一堂课的真伪、优劣、高下做出正确的判断,甚至会被时下一些刻意煽情、得“意”忘“言”、追求花样、追求舞台效果、取悦于观课教师等情形的教学所迷惑、误导。
如果说掌握课标理念比较抽象、有一定难度的话,那么,有一个比较好把握的尺度,那就是用课标的“阶段目标”去观课议课,用“阶段目标”去审视判断。以课标中提出的词句教学目标为例:
第一学段: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
第二学段: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
第三学段: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
从上述目标中,我们可明确四个问题:一是理解词句的方法;二是理解词句的要求;三是教学的阶段性;四是目标的系统性。
如果用这样的教学目标作为观课议课的标准,那么,三、四年级的词句教学仍然停留在“理解词句意思”上,没有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去“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五、六年级的词句教学还是停留在“理解词句意思”上,没有引导学生去“推想”词句意思,更没有让学生体会其表达效果,这样的教学,无论其多么煽情,多么巧妙,多么艺术,都是不符合年段要求的,都没有教在“点子”上,都缺乏对目标体系的把握和实施。
课标同国家制定的其他行业的标准一样,有最高权威性的指导、制约等作用。自觉地用标准,并学会用它作为观课议课的尺度,我们就会心明眼亮,不会被那些花里胡哨的教学所迷惑。
二、拿着教材去观课
如果说带上课标去观课是审视、评判一堂课“教得怎样”的话,那么,拿着教材去观课则是弄清一堂课“教的是什么”,是以教材为依据对照、审视其对错、偏正、深浅等。
如,不少教师教学《圆明园的毁灭》一课都运用了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用大段大段的像背台词一样的诗意般的语言进行煽情。乍一看,这样的教学,手段多样且先进,很“好看”,很时尚。但是课文所在单元的导语中明确提出:“阅读本组课文,我们要用心感受字里行间饱含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感……”这是一个“读出语言文字背后意思、语言内涵”的阅读方法、能力的专项训练。根据这一单元的教学要求和学习方法,教学《圆明园的毁灭》一课,恰恰不适合运用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等,而是应着力引导学生静心、潜心阅读课文的语言文字,从字里行间体会其包含的精神或情感,以此培养学生感受语言内涵、品评语言滋味的能力。例如,课文的第三段写圆明园的各种景观,运用了“有……有……也有……;还有……不仅有……还有……”等。从这么多看似平常的“有”字中,学生就能明显地感受到圆明园景观的多姿多彩、美丽壮观,就能强烈而真切地体会到作者对圆明园美丽壮观景象的自豪、骄傲、赞美之情,还能感悟到为后文写圆明园化为一片废墟,什么都“没有”了的无比痛心、惋惜、憎恨之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埋下了伏笔等。如果不是这样,而是运用了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等,那么,“读出语言文字背后意思、语言内涵”的阅读方法、能力的这一专项训练,又如何能够落实?
也许有人会说,新课改不是倡导“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吗?请注意,无论是“教教材”还是“用教材教”,其根本是“教材”,而不是随便哪一篇文章。既然是教材,它就具有一定的规定性、制约性。我们用教材作为“镜子”去对照、审视一堂课,就能比较务实、清楚地看出,在这堂课上,教师是把握了教材,体现了编者意图,教在了“点子”上,完成了教学任务,还是随心所欲,无视教材的规定性、制约性,不管学生学习的起点、年段性等。不然,手头没有教材,就有可能将那些把语文课上成音乐欣赏课、资料堆积课、图片展示课、闹剧表演课等,正事没做好、闲事忙不完的教学,误认为是“超越文本”的“创新”做法。
由此看来,一些教师并没有做好观课的准备,没有掌握观课的标准,或者被泪水迷惑了眼睛,影响了判断,迷失了方向。这样观课,只能导致误判,可能学不到“真经”。那么,作为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应该如何观课,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学到“真经”呢?
一、带上课标去观课
这里所说的“带上课标”,意思是说在比较熟悉《语文课程标准》(当然,能带上最好)的情况下去观课。从观课议课的角度讲,课标是衡量一堂课的尺子。可是,不少观课的教师根本不熟悉课标,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三维教学目标是什么都不清楚。如果是在没有“尺度”的情况下去观课,就很难对一堂课的真伪、优劣、高下做出正确的判断,甚至会被时下一些刻意煽情、得“意”忘“言”、追求花样、追求舞台效果、取悦于观课教师等情形的教学所迷惑、误导。
如果说掌握课标理念比较抽象、有一定难度的话,那么,有一个比较好把握的尺度,那就是用课标的“阶段目标”去观课议课,用“阶段目标”去审视判断。以课标中提出的词句教学目标为例:
第一学段: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
第二学段: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
第三学段: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
从上述目标中,我们可明确四个问题:一是理解词句的方法;二是理解词句的要求;三是教学的阶段性;四是目标的系统性。
如果用这样的教学目标作为观课议课的标准,那么,三、四年级的词句教学仍然停留在“理解词句意思”上,没有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去“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五、六年级的词句教学还是停留在“理解词句意思”上,没有引导学生去“推想”词句意思,更没有让学生体会其表达效果,这样的教学,无论其多么煽情,多么巧妙,多么艺术,都是不符合年段要求的,都没有教在“点子”上,都缺乏对目标体系的把握和实施。
课标同国家制定的其他行业的标准一样,有最高权威性的指导、制约等作用。自觉地用标准,并学会用它作为观课议课的尺度,我们就会心明眼亮,不会被那些花里胡哨的教学所迷惑。
二、拿着教材去观课
如果说带上课标去观课是审视、评判一堂课“教得怎样”的话,那么,拿着教材去观课则是弄清一堂课“教的是什么”,是以教材为依据对照、审视其对错、偏正、深浅等。
如,不少教师教学《圆明园的毁灭》一课都运用了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用大段大段的像背台词一样的诗意般的语言进行煽情。乍一看,这样的教学,手段多样且先进,很“好看”,很时尚。但是课文所在单元的导语中明确提出:“阅读本组课文,我们要用心感受字里行间饱含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感……”这是一个“读出语言文字背后意思、语言内涵”的阅读方法、能力的专项训练。根据这一单元的教学要求和学习方法,教学《圆明园的毁灭》一课,恰恰不适合运用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等,而是应着力引导学生静心、潜心阅读课文的语言文字,从字里行间体会其包含的精神或情感,以此培养学生感受语言内涵、品评语言滋味的能力。例如,课文的第三段写圆明园的各种景观,运用了“有……有……也有……;还有……不仅有……还有……”等。从这么多看似平常的“有”字中,学生就能明显地感受到圆明园景观的多姿多彩、美丽壮观,就能强烈而真切地体会到作者对圆明园美丽壮观景象的自豪、骄傲、赞美之情,还能感悟到为后文写圆明园化为一片废墟,什么都“没有”了的无比痛心、惋惜、憎恨之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埋下了伏笔等。如果不是这样,而是运用了大量的图片、视频、音乐等,那么,“读出语言文字背后意思、语言内涵”的阅读方法、能力的这一专项训练,又如何能够落实?
也许有人会说,新课改不是倡导“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吗?请注意,无论是“教教材”还是“用教材教”,其根本是“教材”,而不是随便哪一篇文章。既然是教材,它就具有一定的规定性、制约性。我们用教材作为“镜子”去对照、审视一堂课,就能比较务实、清楚地看出,在这堂课上,教师是把握了教材,体现了编者意图,教在了“点子”上,完成了教学任务,还是随心所欲,无视教材的规定性、制约性,不管学生学习的起点、年段性等。不然,手头没有教材,就有可能将那些把语文课上成音乐欣赏课、资料堆积课、图片展示课、闹剧表演课等,正事没做好、闲事忙不完的教学,误认为是“超越文本”的“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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