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删改是否是一种教学资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读《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参考)2011年第8期王霆、王永峰的文章《教材删改部分: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于我心有戚戚焉。该文谈了如何把课文删改部分作为一种教学资源的想法。笔者不惮狗尾续貂,也想谈谈对这个问题的意见。课文的删改部分,不一定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也不是简单到只要引入课堂那么简单。
    围绕中小学特别是中学语文教科书课文删改的问题,近些年的议论不绝于耳,这与社会文化思想的嬗变和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的深入有关。大体说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讨论,还往往集中在课文对原文语言特别是词语的删改方面,并且这些探讨文章往往是赞许的声音,发掘了很多课文对原文语言的精彩的、有益的修改。这些例子里既有原作者后来的自改,也有编入教科书后课文编者的修改。当初我们广大教师对此自然容易顺理成章地接受,并且因而促进了我们的教学。这些实例,曾经并且还将继续帮助教师规范学生语言、提高语言教学效率发挥积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直到现在,受以往探究课文删改的文章的影响,人们对语文教科书,特别是人教版中学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删改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陆续发现了一些课文被删改的语句乃至段落。人们发现,有些课文早在被编入教科书伊始就被改动了,如初中语文课文林嗣环的《口技》、魏学洢的《核舟记》,早在叶圣陶、夏丏尊1935-1938年编著的《国文百八课》中就删改过,前者删改了有关性的描写,后者删掉了原文结尾的一段评论。也有的课文,是新中国成立后选入教科书后才删掉的,如高中语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把荷叶比作刚出浴的美人的比喻句和结尾引入梁元帝《采莲赋》的部分,当初《国文百八课》就没有删改。像这样的删改不胜枚举。伴随着这些发现,批评的声音也渐渐多了起来。议论的主要倾向集中在课文被删改的部分大大降低了全文的思想内涵,强烈要求课文恢复原貌。
    我们该如何对待当前这些方面的意见呢?讨论语文教科书中课文的删改,既有教科书编写层面的意义,也有教学层面的意义。从教科书编写层面讲,不能说凡课文保持作品原貌的就一定好,删改的就一定不好。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没那么简单。课文的删改,有着一系列当时的社会的、教育的主客观因素,也会产生实效大小长短的主客观效果。任何时候,中小学语文教科书既要体现一定的意识形态和教学理念,也要考虑教学计划和具体目标,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大多数课文经过编者的润色、修改,增色不少,他们的功劳不可埋没。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课文删改也是一个自我弱化的过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剔除了原文中很多芜杂的东西,排除了很多危险性的同时,也让课文本身变得脆弱,使其思想变得单调,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同时也丧失了原文应有的丰富性与感染力。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删改是必须要考虑的。有的课文删改,当初可能是为了降低教学难度和减少教学时间,如对契诃夫的《套中人》原文叙述视角的改编,对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原文开头和结尾的删除,对鲁迅《社戏》原文开头谈在北京两次看戏部分的删除。对于课文《口技》《荷塘月色》原文中涉及性方面的描述的删改,主要是出于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育方面的考虑。对这些方面的修改,现在是否需要恢复仍然要进行调查研究,进行尝试。对待思想政治性强的课文的删改,也应如此。这类课文在不同的年代有过不同的改动,改动的意义也可能完全不一样。恢复改动部分与否,甚至整篇课文撤换与否,都是要斟酌再斟酌的。
    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现在有些论者常常自鸣得意,只图嘴上痛快,生怕浪费了自己一时的发现,而没有经过斟酌,更没有教学实践的检验。有些文章是不是只从成年人的角度、只从文本自身的角度讨论删改的利与弊、是与非呢?是不是没有对课文在整册教材中的位置和地位,对课文的真实读者,也就是受教育的学生接受情况和接受程度加以系统审议呢?是不是存在既没有尊重传统文化,也没有考虑先进文化建设的问题呢?岂不知,这些论者所谓的发现是当初编者业已思考过的,其删改是经过编者们多次的集体研讨,经过多轮的教学试验的,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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