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拿大职业学院管理体制的特色、理念和启迪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论文摘要]加拿大职业学院管理体制形成植根于大学管理体制,其所体现的特色及理念,无论与大学相似的共性还是其特殊的个性,都是高职教育高度发达的重要促进因素,这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和体制制度创新具有较强的启迪意义。

  [论文关键词]加拿大 职业学院 管理体制

  加拿大高等教育体系分为大学和学院两个系统,这里的“学院”是指独立设置并纳入高等教育序列的职业学院。加拿大学院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源于20世纪50、60年代,是在大学的基础上衍生的,既体现了大学管理体制的基本理念、一般特点和主要特色,又有不同于大学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和差异性。

  一、加拿大学院管理体制的主要特色

  1.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省级政府不直接干预。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国家。1867年制定的《不列颠北美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不设教育部,不享有教育的管辖权,教育管理权在省级政府,由此奠定了省级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框架和法律基础。虽然加拿大所有学院的独立法人资格都是从省级政府获得的,省级政府是学院的直接管理者,但省级政府也不直接干预学院的内部管理,各学院人事、财务、招生、教学等具体行政事务均由学院自行决定和实施。因此,加拿大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同一省份、不同学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政策和规定。
  2.政府主要通过提供教育经费参与学院管理。加拿大高职教育快速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是政府对高职教育的重视和主动承担的责任。联邦政府发展高职教育主要通过提供教育经费来参与。20世纪50年代初,联邦政府开始大规模资助中学后教育,但由于对宪法的遵守和政党政治的敏感性,联邦政府不能直接向各学院拨款,而是采用税收转移支付等形式把资助经费转移给各省政府,再由省政府分配给各学院。省政府和联邦政府的资助是学院的主要经费渠道,其中联邦资助占了各省高等教育日常经费的60%左右,虽然联邦政府是学院经费的主要贡献者,却不拥有高职教育政策制定的直接权力。
  省级政府对学院的管理侧重于宏观调控和环境营造:一是拨款资助,各学院的经费主要依靠各省教育拨款,省级政府管理学院的意志又主要通过提供与政府目标相一致的拨款来实现。二是制定法律,省级政府不仅制定本省的高职教育发展方针、目标和中长期规划,还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规范和约束学院的办学行为。三是加强协调,政府设立众多协调机构,协调各省以及大学、学院、基础教育之间的关系。四是营造环境,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政府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关注招生的平等性和不歧视性,鼓励不同背景、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公民接受高职教育。
  3.学院实行自治管理,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加拿大所有学院都是独立法人,根据章程实行自治。一般情况下,学院都拥有自己选举的董事会或学校管理委员会,有完全的自主权。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权力机构,学院的日常事务通常有两个核心机构管理,一是行政事务核心机构,是由社区参与、政府任命的管理委员会,主管包括人事、财务在内的行政事务,院长由该委员会聘任;二是学术事务核心机构,是学院学术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由各院系代表组成,职能包括专业和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授予学位、职称聘任等。学校聘请律师与法律顾问,依靠法律解决办学中难以避免的各种利益冲突。

  二、加拿大学院管理体制的特殊性

  1.省政府对学院控制程度相对较高。相比大学,学院受政府政策的约束较大。1967年,加拿大颁布《成人职业训练法》,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政府趋向于稳定地控制职业教育。虽然大多数学院拥有专业设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完全自主权,但有些学院在院长任命、董事会成员选拔、专业和课程开发、教授任免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要受到省政府的严格控制。大学由专业学会评估排名,而学院则直接接受省政府的评估。省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资源控制较严,学院的师资、实验室、实训资源主要用于学生职业训练,不允许用于科学研究,除非得到省教育部的批准。
  2.学院与大学的界限非常明显。加拿大大学和学院是层次清楚、分工明确的两个系统,在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承担的职能等方面有明确的区别。大学本科学制为3~4年,学院学制为2~3年;大学侧重于基础理论和学术的研究,学院侧重于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大学主要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学院主要培养专科应用人才,为学生提供直接就业所需的各种技能,主要授予文凭和证书,一般不授予学位。
  3.学院的办学体制灵活多样。加拿大学院办学体制比大学更具多样性,其办学体制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读学院后可以继续申请读大学,学院的课程和学分能得到大学的认可,有1/3~1/2的学生读完学院课程后,会转入大学继续学习。第二类是应用技术学院,它与大学之间缺少学分互认的机制,就读学生不是为了升大学,而是为了接受职业教育。第三类在魁北克省学生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进入大学学习,而是要先上相当于学院的机构叫CEGEP。CEGEP分两类:一类是pre-university program,相当于大学的预科,学满两年后才能申请进入魁北克省的大学学习;另一类是technical program,属于应用技术类,学习三年后可以拿到文凭或证书直接工作,也可继续申请读大学。第四类是学院不是一个教学实体,而是省教育部的一个专门部门,其职责是为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人提供培训帮助。
  4.不鼓励学院办学水平之间的差距。加拿大地广人稀,学院往往是根据人口增长导致高等教育需求增长来设置的。政府鼓励就近就便入学,鼓励学院之间“扁平化”发展,在分配教育资源,尤其是对学院的财政投入上,遵循“均衡和公平”原则,不同地区、不同学院之间,甚至与大学之间人均拨款标准差别较小,或者没有差别,以此保证社会运转系统不因高校的差距产生大的波动。
  5.把企业纳入高职教育大系统。学院与企业的联系紧密,企业是高职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企业不仅参与学院内部管理和重大决策,有的学院还与企业雇主签订合作培养合同,共同制订培训计划,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对学习者提供学院阶段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育,实践部分则在企业进行。
  6.建立学院与基础教育、本科教育的联系通道。学院大多寻求与大学的合作、交流,寻求与高中阶段的融通,特别是注重学院与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大学互认学分,这有利于高中生毕业后对职业教育的热情和选择,以及专科学生毕业后到大学继续深造,有利于满足公民接受更高层次高等教育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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