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将以纯洁与神圣为怀,终生不渝。吾将不操刀施术,即使遇截石之症,但将委托以此为业者。无论何时登堂入室,吾都将以病者安危为念,远避不善之举。无论遇自由人或奴隶吾都将戒绝滥用职权,或放纵于男女之情。”一般的伦理学观点认为,道德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如果说这个结论是从纵向上考虑的,那么波兹纳的“道德不同质”就是从横向上考虑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仍然可以听见这样的声音:“一切都在变,一切都在流淌,不变的是对正义的追求。”(何冰博士语)如果正义是变化莫测的,那么这样的追求是不可想象的。精神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为什么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物会有不同的感受?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一定会有着某些相同的感受,这是人们相互交流与沟通的基础。这恰恰可以解释为什么偌大的希波克拉底誓词在跨越数千年以后其大部分实质内容仍然为人所认同。“无论遇自由人或奴隶吾都将戒绝滥用职权”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的观念,而时至今日“奴隶”已经是一个遥远的存在了。
“无论所见所闻何事,无论职业或私人之事,都应不予泄漏,吾将严守秘密,不予外传。”有趣的是,这似乎像是一个隐私权的问题,而“隐私权”这个称谓是布兰代斯在20世纪初“发现”的,实际上,在这之前,这段誓言早已成了默认的行业规范,或者说,成了一种传统。
希波克拉底誓词在整体上是一套职业的道德规范,然而,如果谈到其对“医生职业道德的理解”,又显得不那么名副其实,因为,即使不考虑人类道德认同的变迁,也依然很容易看出其大部分“条款”可以应用于一切职业,只有几个条款是专门适用于医生的,而如今,这少数几个条款也几乎转化为公共道德问题了。那么,可以说,希波克拉底誓词是当今医生职业的“基本条款”,它起到了一个“底线”的作用,是作为一个医生必须遵守但不能仅仅遵守的规范。
三、医生职业道德的道德哲学展望
“医生的道德”与“医学的道德”是有区别的,与社会科学相比,医学受到公共权力的影响要相对少些,将政治性话语加入一种纯粹的技术理性中是难于做到的,至少也是难于证成的。这样,医学在大多数时期都能保证自己的学术道德。当然,与其它自然科学一样,医学也会受到“学术计划化”的影响,可是至少这些都是外界强加的,是被动的,如果它变成主动的,那大多是受到了商业利益的诱惑。我们可以在媒体上找到众多冠以“医学上的重大发现”名号的药物或治疗设备,而绝大多数患者没有能力去识别它们的真实性,这样就使商家的欺骗变得可能并且容易。同时,很多患者的生命或健康都面临着紧急或急迫的考验,他们渴望维持生命或恢复以往的健康,如果受到了欺骗,后果就可能十分严重。严格来讲,这种欺骗不是“医学的欺骗”,而是“利用医学所做的欺骗”,但其后果往往被归结到医学的头上,影响了医疗活动的整体声誉。实际上,不管是公共权力的影响,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还是商业利益的影响,受害的都是医学本身和患者。
对于医生的职业道德,现在争论最多的是“见死不救”的问题。这在道德哲学上包含着一个可笑的悖论:成本效益分析与生命健康权至上的矛盾。希波克拉底誓词中也只是说:“吾将竭尽吾之能力与智慧帮助病患”,而不是说“吾将竭尽吾之财产帮助病患”。这就常常使医生职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将生命垂危并且经济困难的患者拒之门外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另一方面,如果接纳这样的患者,那么医治的费用很可能是医生个人甚至医院整体都无法负担的,而且即使负担得起也未必“乐意”负担,人类的利他意识(爱心)在严重损害自身利益并且自己有充分的考虑时间{12}时是会打折扣的,特别是如果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时折扣会更厉害。而老百姓心目中理想的医生形象又恰恰是那种医术高超却又不收诊费的医生。所以,如果评价一个医生是否符合职业道德要由老百姓投票选出的话,那么合格的医生可能屈指可数。
我们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强烈的反差,在南茜判例中,南茜的父母不是诉医院见死不救,而是诉州政府不肯让南茜自然死亡,也就是不肯停止南茜的生命维持系统,因为在南茜因车祸变成植物人后是州政府出资维持其生命,州政府认为放任本州公民死亡是对自己利益的侵害。如果州政府承担这样的责任是正当的话,那么医生或医院就可以把责任推给国家,自己则跳出这种道德上的两难困境。
除了这个问题之外,医生职业道德的内容还有很多,比如,态度是否认真,是否弄虚作假等等。就医患双方的经济地位而言,患者往往是经济上的弱者,在医疗过程中,他们的权利比医院方面更容易受到侵害,而且侵害发生后并不总是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即使我们考虑到市场竞争的因素,即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说的自然选择,这个问题仍然不能完全消灭。尽管我们有希波克拉底誓词这样整套的基本道德规范,并且医疗行业的道德规范还在不断的完善发展中,但它毕竟只是道德规范,一套有效的制度规范的形成也同样重要或者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