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高职院校学生质量评价体系的建构策略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三)根据职业相关,确定学生质量评价指标及方法
学生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高职教育具有高等性、实践性、开放性等特点,主要培养以“做”为主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学生评价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到与职业相关的知识、素质和能力。
在知识的评价中,由于知识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因此采取两种不同的评价方法。显性知识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非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查学生在理论层面的识记,因此可以采取量化评价方法。通过举行标准化考试进行检测,根据数量点式标准将60分定为临界点,学生达到者定为合格。校内隐性知识和企业隐性知识以质性评价为主,采取分等级标准进行,由学校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实施,评出优良中差等级。
在能力的评价中,由于能力是完成某项活动所具备的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因此很难用量化评价得出结果,应采取分等级评价标准和期望评语标准,以质性评价为主。高职学生的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可以基于学生在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训和顶岗实习内容,选取部分、单项或综合任务,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由学校实践课教师和行业企业实践专家共同实施。
在素质的评价中,根据学生就业岗位(群)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由于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属于学生理想、情操、价值观方面的素质,因此也难以用量化方法进行评价,应采取分等级评价标准和期望评语标准,以质性评价为主。身体素质中的身体活动水平能够进行测量,可以设定数量点式标准和数量区间式标准,以量化评价为主;身体适应水平不能用数据展现,可以设定等级评价标准和期望评语标准,以质性评价为主。
(四)以职业能力为重点,设置评价指标权重
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可以采取关键特征调查法,此法是一种对被择目标进行筛选的调查法,它要求被调查者在所有被择因素中找出关键因素或最有特征的因素求得权重。高职学生职业能力中的专业能力是学生赖以生存的能力,方法能力是学生获取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基本发展能力,社会能力是学生的基本生存能力也是学生基本发展能力。因此,在评价过程中,各专项评价小组应以职业能力为重点,兼顾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制定出相应的问题表,评价领导小组召集由一定比例的各利益相关者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将问题表发放给各位代表,征求、汇集并统计他们的意见或判断,使大家在一些问题上达成共识,形成修改意见,然后评价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组织评价专家进行修改。如此反复几次,使权重既能反映出各指标在评价目标中的客观地位,也能反映出评价主体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最终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
(五)以学生深度参与为前提,形成和应用评价结果
在高职学生评价结果的形成过程中,应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形成性评价,二是诊断性评价,三是总结性评价。以增加学生知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生职业发展空间为基本目标,根据评价所获得的信息,在学生充分参与的情况下达成评价结果的形成,使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积极进行价值认知和价值建构。
在每个教学单元、任务或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形成性评价,对学习过程跟踪反馈,诊断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错误以及产生的原因,而后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让学生根据实际自主改正错误和学习策略,提高学习质量。在形成性评价中,采取测验和考试等方式对学生达到的目标进行测评,但要注意测验和考试不要过于频繁,同时要注意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和策略的及时调整。
(六)加强评价的反馈,有效处理争议和冲突
虽然学生质量评价力求精准、公平和公正,但在评价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误差,学生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其利益和价值需要通过评价得以体现。因此,各高职院校作为评价过程中的强势群体,应畅通反馈渠道,得到及时快捷的反馈信息,并在实践中不断予以改进。同时,如果学生对评价过程和结果不服或不满意,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召集相关评价主体,采取民主协商形式,对评价过程及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研讨,得出较为科学、公正和人性化的评价结果,让学生能有效地通过评价的申诉机构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场所,为适应当前评价体系改革从控制走向民主、从对立走向统一、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趋势,在尊重价值多元、注重个体差异、突出职业能力的原则下,不断深化实践教学体系的评价改革,建构起科学民主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选拔功能、导向激励功能、诊断改进功能、反馈调节功能,以此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质量,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