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我国职业院校教师的薪资水平和社会地位要想赶上发达国家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还需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加快职教教师薪资水平和地位的进程。具体可行性措施有:(1)给予优先权利,如“双师”素质教师可以优先考虑参加专业指导、教材编审、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推荐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申报专业职务等,引进的双师型教师优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解决从事实践环节教学的职务晋升问题;(2)实行低职高聘:一些中青年教师,尤其是一些年轻教师,他们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在一线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双师”素质,但由于种种原因,暂未拿到“双证”,而在专业课教学中,又确实能挑起大梁,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低职高聘”;(3)提高“双师”待遇:学校要不断改善“双师型”教师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在学术休假、出国培训、进修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被聘为学校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双师”素质教师,可考虑给予专项津贴或资料费等。

  2.利用区位优势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各个地区发挥好本地区优势来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利用好企业资源,为培训“双师”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优化“双师”队伍。笔者本次调研的高职院校都位于广东珠三角地区,是中国对外交往和吸纳外资的主要基地,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多达1500多家,“三资”企业7万多家,对外加工装配企业3万多家。只要国家有适当的政策支持,广东省40多所高职院校的教师都有机会到企业挂职或脱产锻炼,让大部分没有在企业工作过的职业院校教师在企业培养并提高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
  3.紧密校企合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一贯制度。这是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建设高水平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校企合作是根据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学生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的学习,在企业顶岗实习,在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承担具体工作,进行专业技能、企业管理文化、职业道德、社会工作能力等岗位能力的训练。顶岗实习既培养学生的专业岗位能力,也培养了企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高素质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又可选聘为职业院校的兼职教师。通过校企合作,企业成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成为职业院校各专业兼职教师的选聘源地。
  4.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为了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建立起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完整体系。首先,积极进行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双师”培训规划,可选派部分教师到国外进行项目培训、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活动,邀请国内外行业专家进行新技术、新技能讲座。确定部分与职业院校专业对口的企业为“双师”教育培训基地,每年定期组织教师去实训基地接受专业技能培训,重点掌握专业技能、了解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和专业发展的最新方向。聘请知名公司的经理、职业院校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业务骨干等有系统理论知识和行业企业经验的专家到学校进行定期培训,逐渐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定期培训、基地实训、专家培训等有机结合的整体培训体系,为职业教育培养更多优秀的“双师”素质教师。
  5.传帮带的师徒制。学校对兼职教师的使用要有长远打算,职业院校应建立比较稳定的兼职教师人才库,把兼职教师作为一支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进行建设。目前,在澳大利亚等经济水平和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为了保持经济与职教发展的步伐一致,职业院校的教职员工多来自于企业一线的优秀人员,以保证教学与工作的良好衔接。但是,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目前来自企业的不多,少量兼职教师只是在学校短时间兼课或进行讲座。国家应从政策层面不断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聘用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上课的同时,也请他们指导没有参加过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采用传帮带的师徒制来培养和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

  四、管理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还不够深入,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职业教育放到重要的位置,今后应加强政府立法层面的管理。
  在目前职业教育改革的过渡阶段,教师自身应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专业技能。首先,“双师”素质教师应不断促进自我专业成长。一是要学会对专业发展的角色进行反思,准确定位自己的专业角色;二是要明确专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即专业发展自主意识的确定和专业发展自主能力的养成。其次,学校应针对这些现实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如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上岗职业资格证制度、岗位聘任制度、企业锻炼与职称挂钩制度、“双师”奖励激励制度等。最后,国家应从政策层面上对学院的政策予以支持,从管理上加强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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