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双师素质培养效果无法衡量或评定。无论是教师自行联系的挂职锻炼单位,还是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企业,或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双师素质培养基地,培训结束后,通常是参训教师上交培训总结或挂职锻炼考核表。如果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双师素质培训,参训教师会于课程结束后取得双师素质合格证书。也就是说,双师素质培养的效果只能用证书或总结的方式来表现。
双师素质培训后的教师在岗位实践能力上有无提高、提高了多少、哪些实践能力有提高等,这些都是未知的,没有考量的依据或展现高职院校教师双师素质的平台。对于未参加培训的教师而言,看不到培训的效果,从而也导致了对双师培训的热情不高。
三、提高双师素质培养实效性的策略
1.双师素质培养应采取多样化培养方式。在以往教师自主联系、学校安排、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培养基地的基础上,改变传统课堂讲授习得的单一方式,采用理论自学速成与实践技能体验式训练或参与式学习紧密相结合的方式。如辽宁省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就由省内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将各高职院校选派的骨干教师安排到省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由培养基地按照理论培训与顶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双师素质培养基地也可以针对高职院校教师理解能力强、接受速度快、有一定专业知识素养的特点,编制专门的培训教材,突出岗位实践能力培养,制订培训计划与方案。具体学习方式,既可以网络远程集中学习,也可以个体自学,但要通过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或到社会相关行业独立完成某项岗位工作并获得单位认可,或是在一定级别岗位技能大赛中获得相应名次方可颁证。
2.要改变教师观念注重长远发展。尽管高职院校教师教学任务重、繁杂事务多、工作压力大,但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还是非常关注的。因此,各高职院校应注重宣讲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如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介绍各地高职院校前沿状况与发展态势,引导教师关注自身发展与学校发展,关注高职教育的发展趋势与运行规律,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
此外,重视教师教研活动和学校教风建设。教研活动中,倡导、鼓励专任教师将相应行业岗位工作内容与流程等如何与教学相结合作为研讨重点,重视教师岗位实践能力的提升。教风建设中,专业岗位能力标兵评选、教学实践能力评比等活动的开展,都将引领教师努力的方向。
3.国家应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相关政策。高职院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并推动双师素质培养,但双师素质培养并非只是高职院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就能承担完成的,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配合,即需要政、校、企合作。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提到“地方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但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并不容易,因此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在政、校、企合作上,需要具体、明确地规定出政府、企业和高职院校三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这样才有利于双师素质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证其优质完成。
另外,《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还指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但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考核或资格认定,而不属于行业内部人员的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是没有资格申报或评定的。因此,为保证高职院校教师申请评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就需要有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以保证落实。
4.高职院校要保证落实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为保证双师素质培养常规化、系统化,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双师素质培训的政策文件,全面考虑、整体兼顾,对师资队伍建设做出统筹规划,并且在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津贴制度改革、双师素质培养与认定、双师素质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起相应的保障机制。如根据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少、假期事务多等具体情况,采取双师素质培训轮训制;根据双师素质培训的效果、岗位实践能力的水平等,在科研立项、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