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改革(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三、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改革的制度前提
高职教育经费投入在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进程中逐步显现出明确的“质量”目标。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制度建设为向“质量提升”转型提供了稳定的制度环境。1998年,《高等教育法》提到了“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保证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按照这一制度执行。但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投入是一种生存性经费投入,并没有明确经费目标,高职教育也没有专门的经费投入制度安排。经过90年代末的扩招,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高职教育异军突起,成为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实现的主要力量之一。2006年,基于转变发展方式,推进高职教育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型,《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出台,提出了质量为导向的发展思路,配套经费投入也有了明确目标,经费投入体现出发展性经费的特征。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奖惩明确)、适时调整的做法。投入方式上提出了“坚持地方为主,落实分担责任,吸引企业参与,强化资金管理”的策略;经费投入目标定位于提升质量的硬软件建设,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流向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课程改革,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已经完成,这部分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高职教育诸多改革的场所,也成为我国高职院校中的高地。
如果说“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开启了我国高职院校向“质量”目标前进的制度实践,那么2010年《规划纲要》的出台,则表明未来十年高职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环境的稳定框架业已形成,高职教育经费投入制度建设进入有序发展阶段。《规划纲要》释放出了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改革的几个重要信号:其一,教育经费总量的增加。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一目标已经实现。其二,调整教育经费来源结构。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调整学费标准等。其三,重视投入机制建设。经费投入中,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重点关注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经费筹措中,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高职院校经费投入的制度安排需要在生均经费拨款、学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实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背景下“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战略目标。在《规划纲要》实施背景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继续推进。2010年,《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开启的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则表明了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质量”目标。《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提出要“加大对骨干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办学经费足额到位”。办学经费投入成为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在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的基础上明确了经费投入的方向,如明确各级职责,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满足教学及实习经费需求。总体来看,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制度建设随着一系列教育政策法规的出台而不断完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投入目标不断清晰。如2012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的83亿元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明确规定了要支持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院校建设计划、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以及中高职实训基地与师资培养等。
四、对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几点思考
我国高职教育经费的投入规模、来源结构及投入方式都已经滞后于高职教育现阶段的特征,不利于高职院校的深入发展与改革转型。当前,高职教育发展模式逐步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高职院校也将办学质量与办学特色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内容。这是我国高职教育提升规模效益与质量效益的有利时机。结合高职教育发展与经费投入的内外部条件,调整经费投入是实现这种转型的有效途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各级政府保证职业教育公益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因此,通过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不仅有利于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的针对性与质量,而且有利于满足公共利益诉求,从而扩大高职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一)适当增加高职教育经费投入,优化经费结构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是高职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2010年,普通高校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与学杂费占经费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与30%,而高职高专院校为42%与41%。其在校生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量的33%,而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普通高校经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仅为16%。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依然存在较大缺口与提升空间。在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已经达到4%的时代,各级政府应明确责任,适度增加对高职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缩小同本科院校的差距,重点应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力度,国家层面应适当增加竞争性经费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另外,高职院校学杂费已经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应着力控制高职院校学杂费水平,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增加学生扶持力度,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二)构建分类指导体系,兼顾区域特性,并适当向民办高职院校倾斜
针对高职教育经费投入中存在的区域差异问题,政府投入应在目前向西部倾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西部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结构,以中央与地方二级专项经费投入的方式推动西部高职院校提升服务地方的能力;同时,应加大对中部高职院校的扶持力度,使其与中部崛起战略等国家战略发展思路相适应。另外,高职院校国家财政性经费投入主要是针对公办院校,2011年,高职院校共1280所,其中,民办高职院校308所,占高职院校总量的1/3。但是,国家对民办高职院校的投入较少,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举办者投入和学杂费收入。民办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以学养学”的现状。因此,国家在不能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流向民办高职院校的前提下应增加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及其办学者的优惠措施,如扩大免税覆盖面,增加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比例等。
(三)改进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方式,建立经费使用的监控体系
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经费投入对于规模扩张已经接近稳定,并开始向质量发展转型的高职教育发展,缺乏有针对性的激励与指导。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高职教育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尤其是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将中职教育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在此背景下,可以考虑职业教育经费单列,将部分高职教育经费划拨纳入职业教育行列,并根据职业教育的特殊性(而非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来设计高职教育经费投入。高职教育经费可以从显性和隐性两个角度来看,显性的是各级各类资金的投入,而隐性经费则表现为学生实习及校企合作等的潜在收益。因此,高职院校经费投入中要综合考量高职院校的特殊性。另外,建立健全高职院校会计师制度,规范高职院校预算制度。高职院校会计师要熟悉高职院校的特殊性,根据高职院校发展及经费使用的效率编制预算与决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