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相辅相生之探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论文摘要 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导致教学科研落后于实践,然而公安实践又缺乏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制度上保证公安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相辅相生。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做到理论充分与实践相结合,可以将教师在编制上充实到相应级别的公安机关中去,使教学与公安工作实践不分;民警的职业生涯可以设置成如同技术人员一样评职称,并可以补充到教学岗位上去,不仅可以补充教师队伍,更重要的是改善警察的形象为教育工作者形象,增进了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改善了警民关系。

  论文关键词 公安教学科研 公安实践 公安实践部门 公安院校

  公安工作是服务性工作,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服务、服从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公安工作不断地改革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环境。然而,持续性的发展要求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配合好,以有利于发展公安理论,服务公安实践,这也是激情、渗透、持久、理性地改革的要求。

  一、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之间关系的现状

  (一)公安院校教师教学科研与实践挂钩存在问题
  公安院校的教学严重与实践脱节,特别是文科类的专业。课堂上教授的理论,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来说,只能是文字间的逻辑,没有实践经验的解读,很难与实践接轨落实到实践中去。有些院校,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力求用建模拟实验室来解决这个问题,但社会的复杂性很难在单一的实验室中体现。在校生,学校组织针对专业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只有毕业实习,而仅仅毕业实习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往往毕业实习只是在一个岗位上,学生疲于应付事务的处理,不能更广泛地把课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学完了,应付考试考完了,也把学的东西忘完了。
  对于公安院校的科研来讲,也是如此。很少有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拟定科研项目,往往是通过二手资料来获取科研课题的。不是从实践中来的结论,其针对性及可信度,值得怀疑。
  (二)公安院校的教师到实践部门锻炼或者是调研,还不能细致入微
  公安院校的教师到实践部门去锻炼在时间安排上是有限的,并且在实践部门中,属于编制之外,往往像客人一样不能融入其中。到实践部门调研,也像是走马观花,不能从精微之处了解情况。
  (三)公安教材内容陈旧古板
  各科公安教材,虽然也有过几版新编的,但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主体呈多元化趋势,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呈多元化。公安教材的编写与此相比较没有突破性的变化。公安理论不能与社会现实相适应,其最大的原因就是理论工作者获得公安实践信息的不足。
  (四)公安教育与公安实践部门的公务员考试录取的脱节
  加入公安队伍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到在公安院校所受教育的知识只有《公安学基础知识》。一般情况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名额2倍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人民警察职业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知识、经验、技能、能力、性格、气质、仪表、求职动机和价值观等方面。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技能,占面试成绩不到一半。面试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因此可以说公安院校的教育与招警录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有专业需求的,也是由公安机关来组织面试,因此从入职这个角度来讲,公安教育一定不能脱离实践部门。
  或许有人说,招警考试有些职位是需要公安专业毕业的,但决定他是否被录用,第一,由公务员考试成绩决定的;第二,由面试成绩决定的。因此现今的公安教育,与实际招警工作在机制尚没有统一。
  (五)公安实践部门缺乏及时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给公安机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公安工作中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改进公安机关的科技设备和装备,大大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然而,随着科技的提高与经济的投入,犯罪率并没有下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新的矛盾,严重地威胁着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的安定。此时,公安机关需要行之有效的理论作指导,以提升公安机关的软实力,加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解决过去没有出现的问题。
  过去,在国际上让我们倍感自豪的良好警民关系,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现在已经出现了变化。如何保持良好的警民关系,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我们维持良好秩序保证。因此需要突破性的理论来指导我们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这就需要透彻的掌握社会情况,了解警民的思想动态,寻找出影响警民关系的根源在哪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要深入实践。

  二、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不可分割探析

  (一)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要以公安实践为依托
  宋代诗人陆游有诗云:“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毛泽东同志说:“你要有知识,你就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认识是在变革、改革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发生的,从而进一步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对于公安院校的各门学科来讲,特别是文科类的学科,实践性很强,如同医学院的学生,在看病人的过程中学习。而公安院校的学生更是这样,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不良现象如同病人生病一样,如何分析问题,总结规律,更是要在实践中学习。况且社会现象更加复杂,每一例案例都不同,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社会病态的症状就不同,这种症状而且是发展变化的,没有固定不变的良药,这就需要分阶段,甚至分地域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现今公安院校的科研成果,大多数都是从二手资料得来的,实践经验有限。如此只是在有限的资料,有限的经验,缺乏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激发的情况下,得到的研究成果,缺乏针对性,缺乏创新性,更缺乏力量也就不奇怪,只是已有的学术观点的排列组合和臆想。不仅科研成果无用,而且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扰乱学术秩序。
  实践本身就是能动的,在实践的基础上增加认识,提高实践,再认识,从而为科研打下基础,总结经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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