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科克利在《体育社会学——议题与争议》中指出:自1990年以来,性别和性别关系成为体育社会学的最热门话题。苏小霞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在374篇文章中,虽然许多研究综合考虑了研究对象的性别、种族、阶级等状况,但主要研究性别、男女气质与体育的论文数量达62篇,占到了所有论文总数的17%。此外,由于参加体育运动带给人们不同的心理体验,获胜的骄傲、失败的懊恼。参加体育运动还可以带给人们不同的认同感,如对国家的认同感、对团体的认同感等等。他们构成了国际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另外一个热门。这也说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有社会学与心理学相结合的趋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体育社会学研究涉足到心理学的内容,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也扩展到心理方面。
四、当前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面对的主要困惑
(一)能否做到价值中立
与其他科学研究类似,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同样要面对研究者所处的立场问题。有人认为科学研究应当是价值中立的,不带有个人的偏见,不带有个人的的价值判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科学研究的客观、公正。早期的体育社会学先驱人物Kenyon和JohnLoy在其文章中强调,作为新兴学科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应当与从其中脱胎出来的体育学研究有所区别,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体育社会学家们既不能传播流言蜚语,也不能传播参与体育锻炼带来的福音。他们的功能不是让人们对某事形成一定的态度,而是对他们进行描述和解释。”
但是,这些传统的观念也受到了同一领域其他学者们的质疑。例如另外一名体育社会学家Sage就认为:任何一种研究方法的采用以及立场的选择都会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这些都应当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而不能想象着实现价值的中立。通常来说,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确存在许多来自外界的干扰,例如政治的干预。这种官方或者半官方的声音遮蔽了更加理论性的或者研究取向的问题,使他们不能进行严格的学术讨论。这样的问题在我国的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同样存在,例如许多获得了政府资助的课题,其研究结果通常不得不与上面的声音保持一致,使得科学研究仅仅是为现行政策进行注解和阐释,而不能起到指导政策制定的应有作用。
(二)研究方法是否客观
科学研究是否能够与价值中立相伴随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是否能做到客观准确。首先人们需要考虑的是自然科学的方式或者社会科学的方式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孰优孰劣。随着科学权威地位的确立,从19世纪30年代诞生的实证主义开始泛滥。实证主义以实证化的方法,把世界当作对象来把握,旨在达到对世界本质的认识。认为研究就是运用实证的方法,检验一种假设是否与客观事物的属性相符合。知识就是要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者在认识活动中要排除自己的成见,客观反映事物的本身。因此知识不应夹杂任何个人的见解,与认识者本身的知识、能力、经验等个体因素无关。与主张客观、中立、实证相对,一些学者认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内容是人的行为,而人是具有独特个性、各不相同的复杂个体,因此实证的、客观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是不适合的,主张运用质的研究方法而适当辅以量的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是极具个体性的一项工作,从选题到研究设计无不体现研究者的思想和心理预期。在科学研究中,杜绝个体的主观之见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上述主张也受到质疑,认为在研究过程中过分体现研究者个人的见解、主张、情感、经验等主观的内容会影响到研究结果的客观性。
(三)理论导向还是实践导向
体育社会学研究是建立理论还是指导实践的问题也是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中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体育社会学研究到底应当是对那些源于理论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进而建立相应的理论体系;还是应该针对体育实践中层出不穷的问题展开研究,最终促进这些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目前,两种类型的研究并存,不同类型的研究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从传统来看,许多大学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倾向于理论性的,他们更多进行的是宏大的理论的建构,从另一面看则是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实质上在体育实践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都亟需体育社会学家对此作出回答。作为教练、体育赛事的组织者、体育教师,他们更希望体育社会学家是一个社会批评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一个社会改革者。体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成为体育社会学家们进行理论研究的源头活水。而体育教师、体育教练、体育经营者也非常愿意听取体育社会学家对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即便如此,仍然会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造成一些冲突,因为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不同,导致大学里面教授们的观点可能与职业领域的人对同样问题的看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