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黑龙江省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1-14
其次,重视继续教育,尤其是农民工培训和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层级,解决“技工荒”难题。目前,全省还有大约500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迫切需要接受职业培训。因此,将招生情况不乐观的中职、高职学校转型建设成为社区学院、实现正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有效衔接是未来教育类别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
再次,根据全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目前,全省部分高校存在专业设置同质现象,部分专业点没有规模效益,培养能力不强,这必然导致结构性失业。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加强对中职、高校等不同层级教育的统合机制,对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及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做出清晰、明确的定位指导和专业设置规定,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型”“应用型”特点。二是要建立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和信息平台。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劳动力供需信息的对接机制。教育部门应主动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及时根据各行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调整教育结构。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探索建立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预警机制。三是重点发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急需的学科和专业。继续实施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群)建设计划和重点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服务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能源技术及文化艺术等行业的学科专业群。
调整教育结构是为了完善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教育体系,为所有人提供充分的有质量保障的受教育机会,并追求体系内每一所学校的科学发展。为此,要继续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整合、挖掘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中、高职教育的贯通与衔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教强省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合理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教育间贯通和各类教育协调衔接;完善社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和老年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目前,影响黑龙江省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因主要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模糊,国家层面的学生培养质量保障制度处于缺失状态,没有国家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监测、评价、问责和改进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校层面的课程设置存在严重的“应试倾向”,也导致教师围着“考试”转,学生围着“分数”转。学生成为“被发展”“被学习”对象,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人才培养的全面发展观、人人成才观、多样化人才观、终身学习观和系统培养观。其次是改进教学方式,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和自主探究,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深化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改革,提高课程与培养目标的契合度。注重课程研究,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再次是做好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培养的衔接工作。基础教育阶段就要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学校要从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进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课程改革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培养综合素质好、动手能力强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通过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卓越人才系列培养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教育培养计划”和“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探索卓越人才培养途径。高校要建立教学与科研互动机制,推动科研与教学的结合,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本领。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此外,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因此,要求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技能培训,进行创业能力培养。
3.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教育管理方式
首先要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一是加强省级政府对区域教育发展的统筹职能。省级政府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重点扶持困难地区教育发展;统筹省域高等教育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合作;统一办学标准,负责监督和问责市县政府;统筹推进扩大教育开放;统筹推进投入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在全省形成教育投入不断增长的长效机制;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教育投入的合理分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教育发展。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投入,加强对贫困区县的转移支付,平衡教育投入;优化农村师资配置;发展民办教育;完善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制度。三是转变教育评价方式,建立教育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目标导向。要组织全省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明晰各级各类教育培养目标,制定区域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科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标准。四是建立教育发展考核问责制度,明确问责内容,确保教育目标达成。政府是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主导者,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和激励政府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其次是转变学校管理方式。一是学校要确立清晰的办学目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强科学管理;二是政府要理顺自身与学校及社会的关系,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实现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三是倡导教育家办学,注重校长的遴选,提高校长管理学校的能力。
4.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资源优化路径。黑龙江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对于资本增量依然有很大的需求,因此,2012年要实现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15%的目标。在有了教育经费保障之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形成适应当前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新型教育资源配置格局,是一个难题。实现内涵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对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要素流动与组合提出要求,即资本和人力向急需发展的教育类型流动,向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和学校流动,向教学活动和学生培养过程汇集,向教育研究与教育培训倾斜,充分体现优化结构、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的新要求。因此,全省教育经费应重点用于内涵建设,由注重学校硬件建设向注重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含教育科研)水平提高等内涵建设转变,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心集中到提高质量上来。全省教育投入要向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农村教育倾斜,重视教育发展的软件建设。一是将教育经费向人才队伍建设倾斜。目前,我省教育人才队伍尚存在很多问题,学前教育人才总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义务教育城乡师资水平差异较大,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老龄化严重,骨干教师少;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严重,“双师型”教师比例偏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滞后;高等教育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总量少,全省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仍需提升。为此,要以实施重大项目为牵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教师、校长培训;提高职前培养水平和职后培训质量,推进教育培训模式改革,提高培训实效。二是加大对教育科研的投入。教育科研是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高效的教育实践需要优质教育知识的指导与支持。黑龙江省于2011年召开了“十二五”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实行全省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与教育科研对接机制,使教育科研紧密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教育科研对全省教育的“激活”效应逐步显现。随着全省教育经费总量的增长,应加大对教育科研的投入力度,使其充分发挥对教育实践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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