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自我教育的反思与求索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1-14
论文摘要:自我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是教育理论与实践走向深化的基础。自我教育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自我教育是“吸收”与“升华”的统一;自我教育是“自悟”与“他教”的统一。
论文关键词:自我教育 反思 求索
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在《未来的冲击》中指出,“鉴于可以预见的变革速度,我们可以推测,未来的文盲不再是目不识丁的人,而是那些没有学会学习的人”,“自学将成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自我教育也将成为教育的主要途径”。在此基础上,苏联教育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B·A·Cyxomjnhcknn)也指出,“自我教育是学校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他认为,在对个体的教育中,自我教育是起主导作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对个人的教育离开了自我教育是难以想象的。当前教育改革与实验席卷全国,尽管侧重有所不同,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即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其实质就是提升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它代表着时代的潮流,是时代对自我教育的呼唤和认同。
一、追溯:自我的本源意蕴
追溯一个简单物质客体的定义,根据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背景做出的界定也有所差异,在涉及“自我”概念时情况更是如此,这主要是不同观点、角度和不同侧面的区别。文化哲学创始人恩斯特·卡西尔(Enst Cassirer)在《人论》一书中说:“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一目标在众多哲学流派的纷争之中始终未被做过较大改变。德国古典美学奠定者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认为,“自我”概念是矛盾的,意识本身已经包括了双重自我:一是在逻辑上的“自我”,作为思维主体;二是知觉、内部感觉上的“自我”,作为客体。要想把这些表象统一起来,构成一个对象,只有靠主体意识的主动统一,这个统一性就是思维的我。他认为,自我意识是道德和道义责任的必要前提。但是,人的良心为人设立了“内部法庭”,不仅要求人有经验的“自我”形象,而且还要求有另一个人的形象,这个人“可能是现实的人,也可能是理性给自己创造的理想的人”。在此基础上,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约翰·费希特(Johann Fichte)继承了康德“自我”的先验性,认为,“自我”是无所不能的活动主体,它不仅认识而且设定、创造整个周围世界,其观点强调了活动主体因素的意义。费希特所说的通过自我意识来设定自身和整个世界的那个绝对“自我”,即不是经验个体,也不是人格,它不是以人为中心的,而是以神为中心的。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集大成者格奥尔格·黑格尔(Georg Hegel)摒弃了费希特“自我万能论”的观点,认为,“人实在是人的‘自我’,是有生命活动的个体,而他的生命就在于能把自己的个性显现到自己的意识和旁人的意识里,就在于表现自己,使自己成为现象”。对这一问题的讨论,精神分析学派对自我的探讨最负盛名。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提出一种人格结构。他认为,人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所构成的。本我是原始的、初级的我;超我是理想的、设定的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境界;现实中的我即自我,介于本我和超我之间,接受现实的原则活动,并检视本我,充当本我行为能否进行的仲裁者。基于三者之间的变动与迁移,其界限并未明显划定。关于它们的关系,弗洛伊德曾作了一个较为形象的比喻,“自我和本我的关系可以比拟为骑马者和马的关系。马供给运动的能力,骑者则有规定目的地及指导运动以达到目的地的权力”。总的看来,西方哲学里的“自我”是在认识论范畴里,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高度抽象。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自我”给予了最热情的关注和执著的追求。基于以上对自我的界定,我们可以试着给“自我”下一个定义:“自我”是一个完整的机体,它是一种兼具社会性的自主性存在、有着复杂的结构和功能的我。“自我”不是一个即成的结果,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自我就是人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自我感和自我意识。没有这些,也就没有关于对象的意识,没有自我与对象的区分,也就不可能形成主体和客体”。总之,在当今教育中,“自我”是通过曲折途径表现出来的,“独立思考”“发展个性”“创造思维”等词汇所蕴涵的意义都是与“自我”相接近的。他们不是先在观念上意识到自我,而是教育实践本身提供给他们意识自我的充足条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从而使意识自我成为必然的事情。当前各种教育改革的本身,既为个人意识自我创造了背景,也创造了内在动力。教育上的每一变化都意味着个性化的张扬。这种实践使人们比较能够体会到自我在教育中的主动作用和主体地位。
二、自我教育的反思
自我教育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但其发展进程可谓举步维艰。对其概念的界说常常使其身陷囹圄而难以自拔,这不能不说是自我教育的窘态。这一状态显示出对自我教育涵义认识模糊的事实。探究自我教育的迷失主要存在以下界说: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范式说。有学者指出,“自我教育是个体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要求,把自我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通过自我认识、自我选择、自我反省和自我调控等方式,提高和完善自我道德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自我教育法是指受教育者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做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另外,有人强调,“自我教育是受教育者自身为了思想进步而自觉进行学习修养、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过程”。
第二,系统运行过程和阶段说。有学者认为,“自我教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和正确地认识自我、激励自我、监控自我、建构自我、凸显自我和超越自我的过程”。另外,有学者指出,“自我教育是有着感受、认知、推理、情绪及行为能力的主体系统,是在一定目标指引下,与环境系统发生互动关系的一种社会实践,更是一个巨系统”。鉴于此,有人认为,“自我意识是低级阶段,自我教育是自我意识发展的高级阶段,其发展水平是不同的”。还有人曾言,“自我教育就是在教育者的影响和启发下,进行自我调节、自我控制和自我修养,促使自己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向良好的方向转化、发展的教育活动”。
第三,教育活动和范式说。有学者认为,“自我教育是指个体根据社会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发挥主体的自主性,有意识地把自我作为自我教育的对象,以提高和完善自我素质而进行的活动”。在此基础上,有人指出,“自我教育是个体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根据社会的价值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体的能动性,既自我学习,又接受他我教育的影响,使个体在品德、才智、心理、审美、体质等诸方面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教育活动。还有学者强调,“自我教育是一种范式,它是以自我为主体,积极能动并快速应变,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