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教育平等应体现为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权利的平等。追求教育平等应充分考虑特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现实条件,正确把握其与教育公平的关系。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除了存在静态的相互对立和局部的矛盾冲突外,还存在着自我动态平衡和宏观的有机统一。发展教育事业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在动态平衡中实现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兼容并存。
论文关键词:教育平等 教育效率 动态平衡 兼容并存
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各国教育发展中较难处理的一个两难关系,已经并将继续引发国内外专家学者们的热议。在我国,随着促进教育平等、提高教育效率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教育公平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进一步深刻认识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内涵,科学把握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之间的关系,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平等与教育平等
平等是与公平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一个概念。平等与平均和等同等概念相关联,偏重于形式与程序,平等更具有客观性,比较重视数量、程度、品质上的一致。公平与公正和正义等概念相关联,偏重于内容与实质,比平等或均等更抽象,更具有道德意味及伦理性和历史性,更多地是一个社会价值概念。由于社会成员在其自身条件及其所处社会环境诸多方面的差异,通过公平或公正过程之后也可以达到不均等或称不平等的结果,因此,给不同社会成员以完全相同对待在许多情景下也会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公平性的判定受主体立场、出发点和价值观的影响,对于同样的安排也可能存在截然相反的判定。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既有教育的原因,也有社会本身的原因,而教育的不平等和不公正既有教育本身的原因,也同样有社会的原因。
教育平等是指人们不受政治、经济、文化、职业及地理区域、种族类别、宗教信仰和性别差异等限制,在法律上都享有的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平等意味着每个人在开发或助长其潜能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或机遇,强调国民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资源。教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发明都要大得多”。教育的目的在人自身,人受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个体自由和谐地发展。教育平等体现了人权平等,教育平等也因此具有政治平等的延伸意义。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性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教育平等自然也成为“全世界所有国家和所有与教育问题有关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教育平等是教育活动本身潜在和固有的理想设定与价值追求。孔子的“有教无类”,柏拉图的“教育应成为公共事业”,夸美纽斯的“人人都可受教育”,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卢梭的“教育机会人人均等”,都是不同时期的教育家的教育平等观。教育平等是社会教育事业进步的永恒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来,它更是成了世界教育改革非常重要的主旋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努力将教育平等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切实推动机会均等的国民教育和贯彻落实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教育平等内在地规定了现代社会公民在教育上的权利和机会,缺少了教育平等自然就无法达到受教育者教育权利公平的最大化。从教育实现的角度分析,教育平等应当体现为实际教育过程中受教育权利的平等,而不应只是停留在法律意义或政治意义上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国际教育百科全书》中提出,“社会的责任是想尽一切办法,保证使合适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均等地得到质量均等的教育条件”。较之于对这里“合适群体”提法的认可,更应当辩证地分析“都能均等地得到质量均等的教育条件”的现实条件。众所周知,无论是教育平等的理念,还是教育平等的状况,其实施程度归根结底要取决于所处时代生产力的高低和相应生产关系的性质。如果不能以教育当时所处社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生产关系的性质来分析和把握教育平等,那么必然是有违科学发展观的。因此,要真正实现某种教育平等,还应当充分考虑特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现实条件,同时还应当考察是否具备了起保证和支持作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契约。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观里,没有一个教育机会均等的定义是以消除不平等为前提的。毕竟,现代社会里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更多地是指人们通过绩效而非社会地位或家庭关系进入现存的不平等,并因此使出生时社会背景和成年时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减少或消除。
对教育公平的解析分析有助于对教育平等内涵的把握。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及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是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对教育公平进行起点、过程和结果三个维度的解析,能够更清晰地看出教育公平与教育平等之间的关系。起点维度的公平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前提;过程维度的公平主要表现为受教育者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水平和程度的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条件;结果维度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公平,是教育公平的目标。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的起点维度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但这并不表示它与另外两个维度没有关系,或者说,其他维度的公平不重要。相反,教育公平三个维度本身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不能片面或机械地认识。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三个维度的发展并不完全同步。事实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起点维度上,当时特别强调教育机会平等,强调由初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转入中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期,教育公平的侧重点是过程维度,即强调教育过程平等;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教育公平的侧重是结果维度,即对教育平等的强调转至对教育结果平等的强调,并认为要实现结果平等需要为不利人群提供补偿。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对教育平等的追求有其自身特点,在实践中,在不同阶段对三个维度公平追求应有各自的侧重点,无须平均用力。现阶段,确保我国不同区域不同群体教育机会公平或许更为重要,尤其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如何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以确保基础教育实现有质量的均衡发展和特色发展,如何体现对困难群体的扶持,等等,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效率与教育效率
效率(efficiency)源于拉丁文efficientia,指“有效的因素”。1776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原富》一书中首先提到效率一词。19世纪初,效率作为正式科学概念被用于物理学的电学和力学中,是指有用功率对驱动功率之比值。作为管理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许多管理科学先驱都曾对此进行过分析讨论。比如哈林顿?埃默森立足于人的效率认为,无效率以两种类型出现:其一是材料方面和技术的无效率,其二是人员、社会和国家方面的无效率,在这两类无效率中,第一类危害相对较少。无效率材料与技术被使用只是影响产品质量与数量,到一定程度,它们将被停止使用;第二类无效率的危害性要严重得多,如果人的无效率显现于行政管理中,那么轻者影响企业乃至国家的进步,重者则会使企业乃至国家破产与消亡。在埃默森看来,官僚主义、管理不善、扼杀首创精神和妨碍人们实现目标的组织机构往往可扼杀人的效率。现如今,人们对效率的理解往往是多角度的。比如:从管理学角度来讲,效率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组织的各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强调对有限资源的最佳分配和组织;从经济学角度讲,效率通常是指输出与输入之比、所得与所费之比、效果与消费之比、产出与投入之比等,是以一定量的输入求得最大的输出,或以最小的输入求得最大的输出;心理学也讲效率,是指单位时间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在单位时间内人所付出的代价,即脑力和体力上的消耗与工作绩效大小的关系。《现代汉语辞海》中对效率的解释体现了其综合性,即所谓“效率”是指“机械、电器等工作时,有用功在总功中所占的百分比”或“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在教育中效率的内涵主要是指后者,即所谓的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对比《现代汉语辞海》中对效益更侧重产出与结果的解释,即所谓的效益是指“效果和利用”。可以认为,在教育中讨论的效率既关注产出与结果,又关注投入与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