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意义及其运行机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1-14


  二、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运行机制

  大学生能否积极有效地参与管理,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大学生的参与意识、参与态度和参与能力,二是学校提供给大学生参与的合法渠道与制度保障。一般说来,大学生已具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对话能力,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会有较为强烈的关注和热情,但他们本身的性格特点和心性智能也常常会表现出较为激进、甚至是偏见的特征,因此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应该是一种有限参与,即既赋予他们一定的参与权限、给与一定的参与领域,又需要对他们有制度、有组织地进行规范、约束和引导。构建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运行机制,就是要解决好适应大学生参与的各种环境创设和外部条件问题,建立起大学生参与管理的有效渠道和良好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生事务管理的顺利实施及其育人功能的进一步实现。
  1.制度参与,促进大学生参与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制度参与就是要在制度上提供给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外部保障。制度有软制度和硬制度之分。软制度是指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良好氛围。如:是采用民主管理方式进行指导和吸引大学生参与呢,还是采用行政管理方式自上而下地强制大学生参与管理?硬制度是指保证大学生能顺利参与的相关法规体系、激励措施和规范制度,既包括大学生在参与过程中保证其享有决策、听证、咨询审议、选举投票、评估监督和罢免权利的各种制度,也包括对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形式、参与领域、参与时效、监管与评估、验收与奖励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既然是制度,就需要用明文确定下来以遵照执行,而不是口头许诺、说说而已。制度参与是用制度规范来引导和实现大学生在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正当参与、合法参与和定时定期参与。大学生可参与的领域有很多,包括学生资助管理、评奖评优工作、就业指导、园区与宿舍管理、文体活动管理等,在参与过程中要保证大学生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对学生事务管理重大事务要有咨询权、评议权、行动权和决策权,尤其是涉及到与学生利益相关的违纪学生处理、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公寓管理规定等,要建立和落实学生评议制、学生助理制、学生听证制、学生代表制、学生申诉制等。华东师范大学早在2004年即推行了一项举措——学生参议制,让学生能围绕学校的重大问题如奖学金评定工作等畅所欲言。要改变以前那种以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操办多、自上而下的要求和硬性规定多,学生主动参与少、心理投入少、民主决策少的现象,转变学生在参与方面的模糊、动摇、观望的态度和行为,让他们通过有制度、有保障的参与,达到对学生事务管理的主动关心、积极对话、真诚沟通和真心接受的目的。
  2.组织参与,为大学生参与提供良好平台和有效渠道
  我们知道,大学生参与是一种有限参与,这是基于大学生本身的智能结构和个性特征而言的。因此,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不是个体来单独实施的,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组织、群体才能实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动性和能动性。也只有在组织群体的参与中才能保证大学生个体不受自己的知识、意志和情感所限,从而比较客观、公允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组织参与对于组织活动的价值是明显的,因为参与是与组织活动目标和决策紧密关联的。只有参与主体与组织决策和目标实现了统一,组织成员的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得到了集中发挥,才能实现组织的不断创新和自我超越,从而顺利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即学生事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组织参与也是对学生个体的一种训练和提升,因为参与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参与过程就是不同意见的碰撞、交织、对话与共享的过程,是个体成员接受教育的过程、学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参与主体的个人尊严受到尊重,个人价值能充分得以体现,凸显了个体在组织活动中的生命意义,使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主体力和主体人格能得到提升。
  一般说来,大学生组织包括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社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种大学生管理委员会(如园区管委会、伙食管委会)等固定组织,也包括一些因学生事务管理需要而临时组建的学生组织,如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就业指导工作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学生违纪违规管理协调委员会等。学生事务管理可借助于不同的组织和群体来引导大学生进行参与,让他们在参与中实现自己的主体性建构,充分发挥和吸纳其聪明才智和不同见解,既使大学生有良好的组织归属感和个人成就感,又切实推动了学生事务管理的顺利实施。英国著名学者阿什比(C.R.Ashbee)对学生参与机制进行研究后指出,绝大多数大学都允许学生代表参加大学的各种委员会,学生的权利明显得到提升。这种做法不仅满足了学生要求参与治校的呼声,使大多数学生对自己行使的权利感到满意,而且孤立了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极少数激进学生领袖,避免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冲突。当然,进入学生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在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而不应由校方挑选任命产生。
  3.目标参与,积极推进大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的全过程
  任何一项参与都是以一定的目标为指向的,因此任何一项参与的有效性检验都应该以其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依据。在学生事务管理中,无论是班级(园区)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指导、社团文化活动的开展等,无一不带有明确的目标性。目标的实现既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组织实施,又要有一定的现代化管理运作。项目化管理是现代管理手段的一大进步,是摒弃了传统管理从整体和战略角度出发而实施的大而全的管理模式,着重于从具体任务出发的复合、精微的管理,要求管理者(或管理群体)具有多种综合管理的能力。在学生事务管理中,引进项目化管理机制既可以让管理目标更具体、更明确,更易于监控和验收,又有利于对参与其中的大学生管理能力进行综合有效的训练和提升。现在,很多学校在进行大学生事务管理时都大量引入了项目化操作模式,如新生班级建设的立项申报、党团组织活动的项目化管理、资助工作中“绿色通道”的开通与建设、就业指导工作中所实施的课程化体系建设等。项目化管理中,学生的参与更具有目标性,参与的事项更具体,参与的过程更精细,在参与中发挥自己的能力更集中、更综合,学到的东西更具有自我消化、实地操作的可能。
  一项完整的项目化管理活动过程,可依次分为规划过程、组织过程、控制过程和评估过程四个阶段。在规划过程中,学生组织应收集广大学生对该项目管理提出的意见,并从中发现问题,确定管理活动的目标,拟制相应的方案,提交到管理主体系统之中;在组织过程中,学生代表参与任务分工和人员配置,并积极执行、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在控制过程中,学生代表参与监督和检查等管理环节;评估过程是重要的环节,它将决定整个项目管理活动的利益和声誉,在这个环节上,学生也应拥有发言权,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的普遍做法。学生在参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过程中既要虚心学习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经验和科学方法,又不能成为其附庸而丧失了自主性,使大学生在参与管理过程中真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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