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从布鲁纳教学理论看我国新课程课堂教学(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2-13

  2.1.1 对教学对象的研究。新课程提倡“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提倡“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师生地位。因此,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应该对所教的学生非常了解,对教学对象的研究也即我们教师口中的“备学生”。传统的教学,总是教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不存在因材施教,不存在符合学生的特点,这些都是不利于教学的顺利进行,尤其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布鲁纳说过,人的心智发展是分阶段的,学生也具有强烈的内部动机。那么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各方面条件及情况,在教学实施之前,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有对学生的心智发展阶段进行分析,是否对学生的起点水平进行过分析;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否考虑到学生之间的差异,是否对不同性格的学生给予不同的外部强化。此外,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将教师的问题回答错误是很常见的,老师们也都理所当然地觉得是学生不认真或是“蠢”,也没有进行过分析。布鲁纳的观点启示我们,其实他们并没有问题,也并不差,只是他们没有正确理解问题,他们在思考的另一个问题,回答的也是另一个问题的答案。这时就急需教师对学生理解问题的过程进行研究,对学生的信息加工过程进行分析,从而帮助学生如何理解问题、如何思考。
  2.1.2 对教学内容的研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明确任教学科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学习风格和原有的认知水平来有效选择知识结构呈现的方式。教学应当讲求知识传授的“效力”及其迁移。课堂教学一方面要讲求教学内容的精炼性,让学生掌握的不仅是具体知识,更主要的是养成科学学习态度。任何一门学科或同一学科的不同教学内容都有不同的程序,对学生来说有难有易,且个体差异也是广泛存在的,即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序列。新课改强调教师要由课程执行者转变为开发者,这就要求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基本概念、原理的难度,学生原有的知识结构,智力发展水平,思维特质,遵循“经济性”来呈现。[4]且新课程改革大力提倡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式学习都有一共同特征即基于问题的学习,这些学习问题的设置、呈现就必须注重结构和序列性。
  2.1.3 对教学方法的研究。新课程纲要明确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3]“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建立一种科学模式去激励、引导和帮助学生去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在“探究”的过程中获取知识,训练技能,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以增强他们的学习成就感,并把已形成的学习成就感转化为新的学习过程的动力。在启发的基础上,教师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和信任,是学生学习中实现自主探索学习的重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老师的指导、启发是必要的,但绝不要限定或规定学生的思路,更不要指定学生思考的方向,老师的作用在于创设形成多种多样问题的环境并引导学生去思考、讨论,力图在分析的基础上解决这些问题。此外,还应注意新旧知识的相容性。发现学习教学要求儿童能够认识新知识与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并把新知识纳入自己已有的学科知识结构,使知识成为自己的。
  2.2 学生“研究性地学”。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在于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认知结构的核心是类别编码系统;学生的知识学习是一个类别化的信息加工活动,是自己主动形成知识的类目编码系统的过程。[5]众所周知,传统的学校教育追求的是个体智力的优异性和学问的卓越性,通过教师的传授,使学生获得牢固的知识,并能够熟练地、灵活地、准确地解题,所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性学习,致使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愈演愈烈,学生的学习方式单一、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学生缺少自主探索学习和独立获取知识的机会。这样学生们接触到的知识仅仅是教材范围或是教学规定范围,严格束缚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正如前面所提及的,布鲁纳认为儿童的最显著的内部动机就是:好奇心、胜任力、身份认同以及互惠性。而这些动机的满足,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环境和适当的方法。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使之乐于探索研究、勤于动手动脑,进而培养学生搜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为了使学生获取这些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性学习显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是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地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获得结论的过程。[3]其意义不在研究的结果而在研究的过程本身,重点是学习研究的方法,经历研究的过程,发现研究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它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改变了以往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去探索、尝试,去探求了解创造潜能的充分发挥,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探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是先通过探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然后通过积极的探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形成终身学习的能力。
  虽然布鲁纳的教学理论对我国新课程的课堂教学具有诸多积极的启示,值得我们去借鉴探讨,然而,在积极的背后也同样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他说“一开始就应该给年幼的学习者提供机会去解决问题、进行猜测、去争论,这些活动本身就构成了一门课程的核心成分。”[1]本人认为此观点过于注重“发现”,而忽视了“发现主体”的特点,有抹杀学生认识特点之嫌疑。而且布鲁纳全盘否认“接受性学习”,他认为这是一种鹦鹉学舌的学习方式,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教学方法,是毫无价值的。众所周知,发现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并不是所有学科的所有知识都适合于发现法,在某些学科的某些知识,用接受学习更优于发现学习,我们应该合理利用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共同促进教学的进步。因此,我们应用发展的眼光,深入探究其教学理论的精髓,以此借鉴并指导我们当今的课堂教学,从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 (美)Jerome S.Bruner.教学论(Towarda Theory of Insturction)[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1:1.110-111.100.103.62.136
  [2] 杨光富.重温布鲁纳:“发现中学“的结构主义大师[J].上海教育.2006(12B):43
  [3] 钟启泉等.为了中华名族的复兴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解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8:4.7-8.123
  [4] 杨明宏,祝峰.从布鲁纳教学原则谈新课程课堂教学[J].新课程(教师版).2006.3:10
  [5] 孙莉.试述布鲁纳的学习理论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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