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的探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07

  在我国新发布的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精神中明确指出,要倡导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并存,拓宽全民受教的途径和范围,实现终身教育的理想。基于此,建立和完善不同教育之间的课程衔接和学分转换机制,成为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严肃对待的问题。本文以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为例,探讨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实现二者衔接、互补与转换。

  一、学分互认的内涵

  学分是学生学习和掌握文化知识与实践技能的量化表现形式,体现一个学生完成某门课程的质和量,是衡量一个学生该门课程完成与否、合格与否的硬性标准。而学分互认,是指学生在合作办学的学校或机构范围内,可以通过完成本校课程获取学分,也可以通过完成合作院校课程获取学分,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认同。

  二、国外的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

  在这一部分,我们重点讨论国外职教和普教的学分互认体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

  (一)澳大利亚的学分互认

  澳大利亚自1995年开始实行统一的资格认证机制,并对职教和普教的学分互认有了明确规定。在高中阶段,学生就可自愿选修一级和二级证书要求的职教课程,如在高中毕业后选择进入职业院校继续学习,高中阶段选修课程所得学分可以获得认可。学生在职业院校获得7级证书以后,就可以进入到普通高校继续学习,一年之后,累计学分达到8级标准,即可获得本科证书。与此同时,普通大学的学生也可以到职业院校学习,在获取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获取学分和等级证书。这种分数互认机制,使不同的教育类型之间可以相互补充、灵活转换,使人才得到全面发展。

  (二)美国的学分互认

  在美国,社区大学基本上等同于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目的在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目前,美国社区大学已经得到大部分普通高校的认可,拟定了转换协议,学生在完成社区大学两年的课程之后,就可以到普通大学继续深造。由于政治体制的限制,美国各个州的学分互认体系不尽相同,但是各州之间在把关转出学校的资质、完善课程设置和转换原则、选取相近课程进行互换这三个方面是完全相同的。

  (三)欧洲的学分互认

  欧洲的学分互认系统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适用于各种学习模式和学习类型当中。欧洲学分互认体系的基本要素是学分、课业负荷以及等级,这三者共同构成了欧洲的学分互认体系,只要达到一定的课业负荷,就可以获取一定的学分,只要获取一定的学分,就可以取得一定的等级,取得了相应的等级,就可以在相应的院校进行学习或获取资格证书。这种整齐划一的学分互认制度,为欧洲学生进行跨院校、跨类别学习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是高等教育史上的重大突破。

  三、我国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的探究

  (一)我国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国外经验的了解与研究,反观我国的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情况,存在如下问题:

  1.范围有限

  目前,我国职教与普教的学分互认还没有突破地域的限制,往往只局限于省、市甚至区的小范围内,限制了职教与普教之间的沟通融合,也限制了学生的自由流动,使职教与普教无法实现根本性的衔接,阻碍了大学生的继续学习与全面发展。

  2.单向交流

  目前我国职教与普教的交流往往只是职业院校的“一头热”,每年有大量职业院校学生有着到普通高校继续学习的诉求,却极少见到有普通高校的学生到职业院校进行实践的案例,使学分互认变成了“学分单认”.

  3.体制不全

  学分互认是建立在院校之间的合作协议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当前我国职教与普教的学分互认的体制尚不健全,存在如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乏学分转换明确的管理办法和换算标准;二是缺乏对转出院校的测评考量机制;三是缺乏课程设置上的协调统一;四是缺乏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人才培养计划。

  4.政策支持

  近些年来,我国虽然相继出台了一些与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并在个别省市开展了试点活动,但是从宏观角度来看,仍然缺乏政府机构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指引,使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保证和行政保障。

  5.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校教育自身都存在诸多问题,如果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不对自身的教育理念和课程结构做出调整,那么在学分互认的过程中就难免出现知识断裂、能力不足、无法适应等现象,导致职教与普教不仅不能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而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二)我国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的研究

  1.政策支持制度建设

  首先,政策支持。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涉及到很多因素,光靠院校之间的合作协议难以顺利、有序、规范的开展。这就要求国家提供政策支持。我国要加强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的政策支持,在大力弘扬“跨界”教育的同时,设立专门的学分互认组织协调机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促进各种教育模式的融合,使学分互认落到实处。

  其次,制度建设。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除了需要政策支持,也需要制度保障。一是要细化转化标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同等同类学科之间的转换系数、专业课与基础课的转换系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国际国内职业技术竞赛所获奖励纳入分数体系等,都有明确规定,我国也应从各个方面入手,细化转化标准。二是实施方案,在美国加州设立有专门的转学管理机构,为参与学分互认的院校及学生提供各项服务,大大提高了学分互认的效率。因此,在我国也应该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关于学分互认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学习费用、入学手续等出台系统的组织与实施方案,为学生的转学和继续学习提供帮助与支持;三是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在提高学分互认模式下的教学质量的同时,严格教学组织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并将学历证书认可、学分累计原则、学生电子成长档案等纳入到管理体系当中;四是法律建设,使学分互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宣传力度。在我国,有关学分互认方面的宣传报道少之又少,人们在思想意识上对学分互认根本不了解,难以接受和认可,更加无法积极参与其中。

  2.课程设置科学合理

  在美国的课程编码体系当中,详细记录了每一门课程的内容、性质、类别和对象。既可避免课程出现重复或断裂现象,使院校之间实现课程上的互补与衔接,又可为拟定学分互认的标准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于课程的内容、学时、级别等的全面了解,制定详细周密的转换标准。与此同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还应该调整课程设置结构,降低必修课比例、提高选修课比例,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程内容,为学生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3.网络平台方便快捷

  近些年来,美国每年有50%左右的社区学生通过学分互认进入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因此,美国积极打造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提供信息资讯服务,使学生第一时间了解社区大学和普通大学学分互认的时间、流程、原则、标准等信息。我国也应借鉴这种经验,实现职教与普教学分互认的信息化和高效化。

  4.拓展范围全面展开

  首先,打破地域限制。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学分互认背景下的办学质量,应该打破地域之间的限制,将学分互认的视野投向全国甚至全世界,积极发展各地的合作院校,签署切实可行的合作协议,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彻底打破职教与普教的界限,使二者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其次,开展网络教学。为了打破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学生学习上时间、空间和精力的限制,应该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拓宽学分互认的渠道和范围。

  5.师资力量双师团队

  在美国,对于转出学校的资质有着严格的把关和限制。事实上,要实现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的“双赢”,从根本上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要加强对职业院校的评估与把关,也要加强对普通高校的投入与建设,从人力、物力上对高等教育给予支持和帮助。尤其是要在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构建起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双师”团队,使参与学分互认的学生在职业院校能够切实学到技术和经验,在普通高校能够切实学到理论和知识,并实现二者之间的相互补充与提高,全面促进学生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学分互认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方面,国外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我们一定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学情,并吸取国外的经验,积极探索高职与普教学分互认的方法和途径,使学分互认在我国普遍实行并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人才和实现终身教育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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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武丽志,张妙华.广州大学城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研究与实践---基于校际网络课程教学的视角[J].远程教育杂志,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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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陈涛,刘晶蕾,张宝昆.走向自由、终身学习之路: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历程、规程与前景[J].比较教育研究,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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