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从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已经成为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但人们大多只对城乡教育不均衡的现状、原因及对策进行研究,对城乡教育均衡的内涵几乎没有专门的探讨,现有的少量定义也是在相关文章中顺便论及,语焉不详,如有人认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是城乡统筹发展观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强调从城乡关系的角度来考虑国家的教育发展,改变城乡教育分割和城乡教育分治的做法,把城乡教育纳入统一的教育发展系统中,实现城乡教育双向、共同、均衡的发展。”
有人认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是指城乡之间,城乡内部各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2]弄清城乡教育均衡的内涵是研究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的先决条件。本文拟从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文化学及和谐理论等多维视角对城乡教育均衡的内涵作比较全面、系统的探讨。
1教育哲学视角:城乡教育均衡是城乡教育主体的利益都得到同样重视
本文所指的教育哲学角度,主要是指从教育价值取向的视角去解读城乡教育均衡的内涵。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3]也就是说,价值反映着主客体的关系,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教育价值取向反映了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影响着教育价值的实现。“教育价值取向是主体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对教育价值进行选择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倾向或意向。换言之,它指当同时存在若干种教育价值方案时,主体从自己的需要及利益出发,选择或倾向于某一种方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自己对教育的需要。”
[4]城市教育或农村教育作为两个主体,都具有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属性,但当二者不能同时得到保障时,就出现了选择把谁放到更重要的位置,谁的利益更能得到保障的问题,也即是说,国家此时就必须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出发,对城乡教育不同主体利益进行取舍和调整。在新中国成立后较长的时期内,国家无力保障城乡教育都得到同样高水平的发展,因此采取了把城市教育放到更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城市教育主体利益的价值取向,制定了城乡教育非均衡化发展的政策。这样的抉择虽然为当时社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建设人才,但也因此造成了城乡教育发展的严重不均衡。
随着我国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城乡教育均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人们日益认识到教育是一种公共事业,而政府是办好这种公共事业最大的责任主体,对城乡教育发展负有同样的责任。因此,在教育价值取向的视角下,城乡教育均衡的内涵是指改变以城市教育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从而使城乡教育不同主体的利益都得到同样的重视,同时,要注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特别提高农村教育的地位和保障农村教育主体的利益。地位问题是事物发展的首要和关键问题,只有首先从教育价值取向上明确农村教育的重要性,把农村教育地位提升到与城市教育地位同样重要的高度,才可能使农村教育主体的利益与城市教育主体的利益得到同样的重视,因此,这是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的先决条件。在最近十来年间,在我国工业反哺,以城带乡,解决好三农问题等社会大背景下,国家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的文件及法律量之大,范围之广,为新中国历史之最,这本身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同时,在这些文件及法律中,农村教育的重要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体现了改变以城市教育为中心,把城乡教育主体利益放在同样重要地位的价值取向。
2教育社会学视角:城乡教育均衡是实现城乡教育公平
公平的基本含义是公正、不偏不倚,而均衡中的“均”,也即是公正、均等,有了“均”,才有“衡”。也即是说,教育均衡实际上首先要强调的是教育公平,因此,城乡教育均衡的核心是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在人类发展史上,教育公平一直被作为一种社会权利。瑞典的胡森提出教育的平等包括起点均等、过程均等和结果均等的观点,美国的科尔曼提出教育公平包括进入教育系统的机会均等、参与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结果均等、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
[5]现在人们一般认为,教育公平包括了教育权利和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与教育结果公平。谢维和等提出,教育公平运动主要有三种形态:基本的教育平等,即要给予所有人同样的受教育的机会;自由的教育平等,即指人们为了达到更高的目标所需要的教育公平和平等;激进的教育平等,即指整个教育结果或教育成功上的平等。
[6]综合学术界的观点,笔者以为,城乡教育均衡包含了三种状态或三个阶段:即实现城乡基本的教育平等、教育过程平等及教育结果的平等,其实质不仅是指底线的教育公平,而且还指城乡不同教育主体在争取更大的成功与自由幸福时所要求的公平。
首先,城乡教育均衡是指实现城乡基本的教育平等,即实现城乡基本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公平。
肯定了城乡不同教育主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与机会,其基础是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的观点。在这种基本的教育公平观中,“人们重视的是能否获得这种机会本身,而并不是更多的考虑这种机会能够带来什么。”因此,这是一种最低纲领主义者的观点。
[7]但它是城乡教育均衡的起点,在理念上把教育均衡与基本人权联系在了一起,在实践上也为实现城乡教育均衡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其次,城乡教育均衡是指教育过程平等,这种平等超越了基本的教育平等,即不只满足于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平等,而且还要求获得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是城乡教育均衡中的核心阶段。具体而言,一方面是指城乡教育主体对教育资源的公平分享,包括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大致均衡,另一方面,还意味着城乡不同教育主体在参与争取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中的自由平等。再次,城乡教育均衡是指城乡教育结果的公平,是城乡教育均衡的最高阶段。这个结果公平从外在表现看,此时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有无受教育的权利,而是他们所受的同等水平教育对自己生活前景的影响力是否基本相等;从内在价值看,结果公平意味着让城市和农村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得到最适合自己的教育。
当前,我国已大体实现城乡基本的教育平等,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转到了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的平等上。我国目前城乡教育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师资配备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农村教育主体对公共教育资源的占有远远低于城市教育主体,在参与争取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的自由与平等度上与城市相比还处于劣势,这种不均衡直接影响到了城乡教育的结果,最突出地表现为农村学生在个人发展上与城市学生的巨大区别与距离。
3教育经济学视角:城乡教育均衡是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
教育均衡是经济均衡这一概念的发展和移植,它是由“人类教育资源的稀缺和有限以及现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合理而引出的……教育均衡首先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8]“资源配置就是将有限的经济资源在不同的需求之间进行分配。”
[9]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当然就是在城市和农村不同教育主体之间进行的分配。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的科学,因此,从教育经济学角度来看,城乡教育均衡的本质是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是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的物质保障。所谓教育资源,“是指教育领域通过社会总资源配置所取得的所有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总和。”
[10]一般把其理解为是教育经费投入(财力资源)、办学条件(物力资源)和师资水平(人力资源)三大方面。所以,城乡教育均衡可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均衡:首先,是指城乡教育经费投入的均衡。教育经费投入包括国家投入和城乡居民个人投入两个部分。在国家投入部分中,又包括了教师工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生均公用经费、新建校舍投入、危房改造投入等。其次,是指城乡办学条件,包括生均校舍面积、仪器设备、生均图书占有量、学校环境等的均衡。再次,是指城乡师资,包括教师的学历、职称、年龄、学科结构及师生比等方面的均衡。当前我国总的情况是,对城市教育经费的投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高于农村教育,导致城乡教师的工资待遇及生均公用经费等产生较大的不均衡;城乡办学条件差异较大,特别表现在仪器设备、生均图书占有量、学校环境等方面不均衡;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外语、艺术、体育等类教师缺乏,学历、职称低于城市学校教师。从经济学角度看,对资源配置主体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应由市场自发地对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二是认为应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前一种方式容易产生盲目、混乱,后一种方式容易导致僵化,两种方式都容易产生不公。要科学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应针对具体情况,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对义务教育,应由政府统一计划和调配城乡教育资源;对非义务教育,可由在政府统一计划和调配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社会各领域的积极性,合力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有两点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其一,城乡教育均衡配置不等于均等配置,因为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所需的教育资源不完全一样,因此,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应在配置水平基本相当的前提下,本着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来进行,这样也才能真正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其二,不能认为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就一定会带来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影响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因素很多,只强调教育资源均衡不能全面解释城乡教育发展均衡的含义。
4教育文化学视角:城乡教育均衡是城市优势文化与农村劣势文化的均衡
文化对社会各个领域有着更隐蔽然而也更深远的影响,作为与文化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更要受文化的制约,正如涂尔干所言:“教育本身不过是对成熟的思想文化的一种选编”。
[11]这种成熟的思想文化指知识、观念、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习俗等,教育也就是一种选编这些思想文化的过程。因此,从教育文化学角度去看,“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鲜明的文化表征和深刻的文化根源。教育均衡问题的本质是不同区域、学校、阶层、个体由于文化资本占有量的差异导致其在教育起点、过程、结果方面产生的差距及其累积造成的教育失衡状况。”[12]城乡教育均衡的本质也可以理解为是城市优势文化与农村劣势文化在冲突中实现均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