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体构成探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8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式发展。2013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34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4.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到2491所,在校生总人数达2468余万人,我国高等教育的总规模以及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均居世界第一位。这一成就的取得,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功不可没。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美国当代着名教育家唐纳德·布鲁斯·约翰斯通教授所提出来的,他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该由纳税人即政府、学生及家长、高校和社会捐赠者等分担,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在公共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学生及家长、社会和高校的机遇经费投入比重,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这一理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后,适逢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就业并轨之际,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地影响。

  一、公共财政投入

  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一般是通过政府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即对纳税人课税而实现的。近十五年来,我国政府公共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分担的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成本如下:

  1996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总计为22623394万元。其中,政府投入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6717046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3.89%,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12119134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3.57%。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为3267929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4.4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2625524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80.34%,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2299718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70.37%。

  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我国普通高校扩招后的第二年,当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有了较大规模的增长。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849080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5626056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66.58%,与五年前相比下降了7.31个百分点。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20856792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为54.19%,与1996年相比略微增加,增加幅度为0.62%。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为9133504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23.68%,与五年前相比增加了9.2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5311854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8.17%,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5044173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5.23%,与199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2.17%和15.14%。

  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84188390.5万元。其中,政府投入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51610759.3万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61.3%,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5.28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46656939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5.42%,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1.23个百分点。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5502370.8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0.29%,与五年前相比所占比重增加了6.61个百分点。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0908368.7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42.77%,与2000年相比所占比重下降了15.4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10463734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41.02%,与五年相比下降了14.21个百分点。

  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23869293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85867009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7.87%,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16.57个百分点,与1996年相比增加了3.98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48045617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62.02%,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6.6个百分点,比1996年增加了8.45个百分点。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70208740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29.41%,比2005年下降了0.88个百分点,与1996年相比增加了14.97个百分点。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0963277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58.34%,比2005年增加了15.57个百分点,但却比1996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为37632641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3.6%,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12.4个百分点,但却比1996年下降了16.77个百分点。

  二、学杂费收入

  与义务教育不同的是,高等教育兼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其教育成本也是比较高的,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完全免费的高等教育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主体不同而已。学生及家长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直接获益者,分担一定的高等教育成本是合理的。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认为:“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最重要的投资,”“不管是因为学校的缘故、家庭不稳定还是其他因素,没有受过大学教育毕业的年轻人在现代经济中显然未能为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高等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学生及家长要想获得人力资本投入与产出的更大的效益比,就必须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即缴纳学杂费。

  我国普通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启动于1993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普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普通高校收费也越来越高,学生与家长所分担的高等教育成本也水涨船高。

  1996年,全国各类学校学杂费总收入为2610361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1.54%。其中,普通高校学杂费收入为446237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3.65%。

  2000年,全国各类学校学杂费总收入5948304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15.45%,与1996年相比增加了3.91个百分点。其中,全国普通高校学杂费收入为1926109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21.09%,比1996年提高了7.44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各类学校学杂费总收入为15530544.6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8.45%,与开始启动实施大规模扩招的1999年提高了1.4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校学杂费收入为7919249.3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31.05%,是1996年的2.27倍,比2000年增加了9.96个百分点。

  2011年,全国各类学校学杂费总收入为33169742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3.9%,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4.55个百分点,比1996年增加了2.36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校学杂费收入为18121062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25.81%,与1996年相比提高了12.16%,比2005年降低了5.24个百分点。

  就全国普通高校生均所缴纳的学杂费增长情况来看,1996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为302.1万人,共缴纳学杂费446237万元,年生均学杂费为1477.12元。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共计413.42万人,年生均学杂费为1079.37元,与1996年相比生均学杂费下降了397.63元。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均学杂费之所以比1996年有所下降,不是因为普通高校学杂费收费水平下降了,而是因为当年是高校扩招的第一年,招生人数比上年度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而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则基本不变。

  2000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556.0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42.67万人,学杂费收入1926109万元,年生均学杂费为3463.66元,是上年度的3.21倍。到了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猛增到1561.78万人,是5年前的2.81倍,是扩招前1998年的4.58倍,当年生均学杂费为5070.66元,比2000年增加了1607元,是扩招前1998年(2144.72元)的2.36倍。至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增加到2308.51万人,年生均学杂费也增至7849.68元,比2005年人均增加了2779.02元,是2000年的2.27倍,是1996年的5.31倍。

  三、高校投入

  约翰斯通教授认为,为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高校应鼓励教师参与企业的科学研发活动从而获取教育经费。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我国普通高校的办学实力以及科研实力均在不断地增强,特别是“985工程”和“211工程”大学,这些高校以建设国际和国内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不断地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师资力量,以强化自身的办学与科研实力,并以其雄厚的科研实力向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以其收入来弥补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这对于促进高水平大学的良性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96年,全国普通高校投入的教育经费总计为153539万元,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4.7%。到2000年,全国高校其他教育经费收入提高至1677772万元,是1996年的10.93倍,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8.37%,所占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比重是1996年的3.91倍。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其他教育经费收入达4662641.1万元,是10年前的30.37倍,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8.28%,比1999年提高了0.59个百分点,比1996年提高了2.89倍。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投入的教育经费为3795336万元,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5.41%,与2005年相比减少了12.87个百分点,比1996年增加了0.71个百分点。

  四、社会及公民个人投入

  普通高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因此,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国家、学生及家长、高校外,还有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所以根据经济学“投资收益”的一般规律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社会也应该分担高等教育成本。

  在美国,社会分担的高等教育成本一般是通过私人捐赠与设立各种教育基金来实现的,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私人及社会团体与组织对高等教育的捐赠以及高等教育基金的设立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社会团体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所分担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要有两项:一是全国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的经费);二是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社会捐赠教育经费)。

  1996年,全国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总投入为261999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16%。其中,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入到普通高校的办学经费为5667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3267929万元的0.17%。

  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总收入1884190万元,其中投入到普通高校的办学经费为36961万元,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3267929万元的1.13%。

  2000年,全国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总投入858537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2.23%。其中,普通高校办学经费投入为65941万元,占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经费总投入的7.68%,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9133504万元的0.72%。同年,全国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总投入1139557万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2.96%,其中,普通高校教育办学经费投入151828万元,占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总投入的13.32%,占全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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